🔧 本帖最後由 hafull2000 於 2012-4-10 20:41 編輯
開車門,養成習慣用右手開,可以順道轉身看後方來車.
開車門撞傷騎士 二審判賠百萬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2.04.10 04:23 pm
高雄市黃姓女子98年3月在高雄市中華三路停車開車門時,撞到騎機車的吳姓藥房老闆,一審判決黃女應賠償對方33萬多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吳姓老闆另有勞動力損失,共判賠約128萬元確定。
吳姓老闆提告,請求219萬9488元賠償。一審判決黃女應賠償33萬9309元,吳姓老闆認為太少,提出上訴。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吳姓老闆雖開藥房,但案發後已歇業,核算勞動力損失,判決黃女應加賠他94萬7084元。
全文網址: 開車門撞傷騎士 二審判賠百萬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17401.shtml#ixzz1rdl8AVYm
Power By 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