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公告
公告日期:101年04月10日 萬寶(管)1010410001號
有效日期:101年04月17日
主旨:為加強宣導住戶騎摩托車由十字路口逆向行駛下機車道事宜。
說明:
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不按遵行方向行駛,處六百元~一千八百元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近日因常有住戶於十字路口直接逆向進入本社區之機車道,此行為不僅違法且相當危險,請住戶切莫再逆向進入機車道。
三、迴轉雖然麻煩,但可保障您及其他人的用路安全,請住戶自重。
四、造成不便請多見諒,感謝您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