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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北大幸福美食廣場

2012-04-10 11:50 · 樓主

  昨天業者回信給我,說他們4月13日仍將開幕,只是定調為「試營運」,但看來業者確實沒有想踩煞車的意圖...

  那我們有沒有可能發新聞稿,並通知記者4月13日晚上來採訪作報導?

  另外市府表示已經發函通知中華電信,但看來中華電信毫無動作,不知道里長這邊是否瞭解中華電信的態度?

  還有該夜市似乎連郵局的機關用地也一起用上了,是不是中華郵政也有相關責任呢?
2012-04-10 12:38 · 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請記者採訪+1
2012-04-10 12:44 · 3樓
請記者來是最直接的方式,最好請中華電信相關人員一同了解.
2012-04-10 13:36 · 4樓
我要去舉牌~~
2012-04-10 13:38 · 5樓
回復 饅頭爸 的帖子

可以加碼演出? ^_^
2012-04-10 16:24 · 6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0 11:50
  昨天業者回信給我,說他們4月13日仍將開幕,只是定調為「試營運」,但看來業者確實沒有想踩煞車的意圖 ...


剛剛打電話給中華電信 曾智銘科長
他表示當他在前一陣子接到我的電話詢問這一件事後
中華電信就做了兩個動作
1向主觀機關確認是否違法?
新北市政府回文說明政府將採取 "不告不理、告了才理"的原則
2 行文給承租者說明不能違背合約有任何不法情事,否則中華電信得隨時終止合約
關於這一點,曾科長猜測承租者一定回覆處理租約的中華電信 "新北營運處 "說 不會違法,所以新北營運處沒有進一部動作
曾科長表示會即刻根新北營運處同仁聯繫
3.業者 SUNNY對中華電信說,北大共有四個哩,所有里長除了林里長外都持不反對的態度,所以認為地方是可以溝通的

以上是中華電信的說法

至於開幕當天,我想聯盟可以邀請記者來採訪
記者來, 主管機關就一定要現形
饅頭爸先不要去舉牌,就看市府怎麼處理
如果姑息,朱事長就難逃媒體的抨擊!!


大家覺得怎樣????



2012-04-10 16:26 · 7樓
Spock 發表於 2012-4-10 13:38
回復 饅頭爸 的帖子

可以加碼演出? ^_^


這張照片好經典!
2012-04-10 16:46 · 8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建議里長可否先把以下市府的正式回函,透過你的管道轉知中華電信?簡單說,機關用地(電信用地)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地,該業者擬在該土地上設置美食廣場(園遊會、夜市),都屬於攤販集中地,與法不符,市府將針對業者與地主開罰,必要時得斷水、斷電。

我想我們這段時間還是先給中華電信機會,讓他們了解問題的嚴重性與後果,若中華電信到星期四之前,確定不出面阻止,我星期四可以先發新聞稿通知媒體,如何?


1. 依「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書」規定,該計畫範圍內劃設機關用地一處,包括警察局用地、郵政用地及電信用地,並規定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其中電信用地為樹林區大學段二小段3地號土地,於區段徵收開發完成後,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價購取得。

2. 上開電信用地應為指定用途之使用,惟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得申請作下列使用:(一)停車場。(二)社會教育機構。(三)自來水、下水道系統相關設施。(四)電信機房及其他機電設施。(五)配電場所、變電所及其必要機電設施。(六)托兒所、幼稚園。(七)天然氣整壓站及遮斷設施。(八)藝文展覽表演場所。(九)集會所、民眾活動中心。(十)社會福利設施。(十一)資源回收站。(十二)廣告設施及服務。

3. 本府已函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開電信用地已由其取得,依內政部87年6月30日台內營字第8772176號函釋,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故擬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應無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2、第4條之適用,且如上開說明,機關用地得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並應善盡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課予土地所有權人應維持土地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

4. 若該業者未經合法申請仍強行違規設置攤販集中區,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違反本法(略以)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2012-04-10 17:53 · 9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4-10 16:46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好的
我明天會在跟中華電信聯絡!
2012-04-11 09:51 · 10樓
Dears,

我有幫忙去私下側面了解一下, 目前幾個已知的狀況如下:

1. 4/13夜市會照常開始"試營運", 因為業者已經收了近百攤的攤販保證金, 不執行會面臨賠償
2. 如果確實開始營運, 新北市政府當晚預計會派警察(或相關人員)到現場取締和禁止, 他們也建議號招越多居民抵制消費(不然一堆居民去逛得很開心, 但他們卻在現場取締, 有可能被抱怨根本沒人反對而是他們不懂民情或刁難)
3. 中華電信當晚應該也會派人到現場看狀況, 但礙於合約關係(我不確定真正的合約怎麼定的), 當晚需確定確實有"公權力取締和禁止" 以及"居民強烈抗議", 才能和承租業者解約(否則無事實發生而單方面解約會面臨違約的困難)

以上為目前聽到的各方說法, 提供大家參考.
但麻煩不要對外公告, 不然以後要打聽就更難了~~~{:4_90:}
2012-04-11 10:00 · 11樓
Spock 發表於 2012-4-10 13:38
回復 饅頭爸 的帖子

可以加碼演出? ^_^


又被翻出來~~{:4_200:}
2012-04-11 10:02 · 12樓
小舞 發表於 2012-4-11 09:51
Dears,

我有幫忙去私下側面了解一下, 目前幾個已知的狀況如下:


當晚需確定確實有"公權力取締和禁止" 以及"居民強烈抗議", 才能和承租業者解約

所以一定要去舉牌才有用嗎??
2012-04-11 12:24 · 13樓
回復 饅頭爸 的帖子

我想強烈的程度是大家可以討論的, 但我猜他們是需要居民"明顯地在現場"有傳達不贊成的態度...
因為聽說業者一直跟新北市政府和中華電信說: 那是只有部分居民不贊同而已, 就是那個林富子里長和那個什麼環境聯盟(原話簡述)

所以有什麼方式可以傳達呢? 大家應該可以討論...{:4_82:}
2012-04-11 12:58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4-11 12:59 編輯


很不妙的是
恐怕多住戶以及其他地區居民 北大學生都很期待這夜市....
業者到三峽社區廣發試吃卷
連北大特區內一些社區都有拿到(例如我們社區....)
而且限4/13 4/14兩天使用
擺明要衝人氣以及表明很多人支持之意

如果我們要去反對
方法可能要想一想
如何強烈又不會引起想要夜市的人的反感....
基本上跟左鄰右舍 各社區朋友聊天一圈下來 發現想要夜市但礙於此夜市不合法而潛水的人很多....
夜市又在中悅旁
要讓大家同情鄰近夜市的鄰居遭受的困擾
很難
搞不好有更多人看好戲(例如 這下中悅要跌價了這一種酸文)
除了抗議外
建議我們出動錄影或拍照人手
到公園及人行道蒐集垃圾及證據
訴諸我們所珍視的公共空間受到破壞比較會有共鳴




2012-04-11 13:23 · 15樓
補充
我怕的是 請記者來採訪
他們會訪到一堆支持夜市的人
所以我們要反對的有梗一點
2012-04-11 21:03 · 16樓
今天中華電信的人去拜訪里長
我和landy也過去聽了一下中華電信的回答
中華電信的人表示目前承租業者尚未違反租約
(業者表示他們是做藝文活動 所以未違法)
所以他們無法片面終止合約
但若業者的確從事夜市行為
那他們蒐證後就可以依照租約終止合約
另外業者表示他們只是在此地"試營運"
向中華電信表示不會長期在此經營
所以希望中華電信於情於理給一段寬限期

姑且不管業者的說詞可信度
基本上中華電信的態度是 有違法事證 那他們就可以有所依循進行解約
所以landy向威廉大哥商借他家陽台 (中悅4F很近喔)及設備
我們想我們可以收集一下業者未遵守租約的事證
提供給中華電信參考
同時也可以拍下垃圾或違停的狀況
否則很難去說服居民的確有困擾

另外 我們都建議當天是不是不要去硬碰硬的抗議
畢竟還未有造成傷害的事證
大動作反而會激起喜愛夜市的民眾與學生反感
這件事上我們就著墨在他違法 中華電信依法該解約的事實即可
如果開幕當天要發新聞稿
建議一定要找配合度好的記者
不然採訪到喜愛夜市的民眾與學生可能多過於反對的
如果要有強烈一點的訴求
我們想可以隔天一早 找志工隊來撿垃圾 拍下撿垃圾的過程
依然強調違法出租的事實會比直接對嗆好一些

以上 是landy 里長 威廉 和我們一起碰面討論後的想法
請大家參考看看




2012-04-11 21:12 · 17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其實要發採訪通知,我會建議當天要有同步的抗議活動,例如拿著超大的白布條,上面寫著:「我們不要下一個『師大夜市』 違法夜市請離開住宅區」,幾個人到場抗議就好,這樣記者才能採訪到反對的聲音。

  只是我們找得到抗議的人嗎?
2012-04-11 21:14 · 18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蒐證我覺得很好,拿了證據除了一方面發新聞稿,舉證違法之外,也逼迫市府跟中華電信做出最後決斷,這是最聰明的做法,讓輿論去逼市府跟中華電信行動,而非像過去一樣,一直抗議,導致我們的形象與抗議畫上等號。

  如果蒐集到證據,麻煩給我一些直接的照片,例如攤商賣東西、營業、歌手唱歌喧鬧等等,我可以星期一直接發新聞稿。
2012-04-11 21:18 · 19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其實我們擔心的是
聯盟會被貼上"什麼都抗議"團體的標籤

因為夜市還沒造成傷害
所以要居民感同身受恐怕有困難
即使是最靠近夜市的中悅都有人支持夜市了:L
如果開幕當天就去抗議
一來 願意抗議的恐怕只有我們幾隻 除非找到配合度很好的媒體
否則採訪效果不見得好
搞不好還顯得我們偏離本地居民的意見
甚至顯得我們不近人情
二來 恐怕此舉會反而激起中間偏支持的人 表態支持\

所以對夜市問題 我們是不是有必要強烈反對?
還是強調他的違法性
提供中華電信為法事證 以作為解約依據
提供中間觀望居民具體對環境的影響事證就好

2012-04-11 21:19 · 20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那這樣就不要去抗議啦!純蒐證我支持,有找好夥伴幫我們拍照蒐集資料了嗎?

  星期五蒐證完畢資料給我,我星期一馬上把新聞稿發出去!
2012-04-11 21:21 · 21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所以對夜市問題 我們是不是有必要強烈反對?
還是強調他的違法性
提供中華電信為法事證 以作為解約依據
提供中間觀望居民具體對環境的影響事證就好


  我覺得聯盟不要針對這個議題強出頭,以免什麼人都得罪一遍,以後很難在北大特區爭取更多認同。

  但我可以透過個人名義發新聞稿,讓媒體去報導,同時也請里長這邊透過中華電信的管道,要求他們停止租約,另外還可以發揮公民力量,要求市府落實執法,避免下一個師大夜市的出現。

  我覺得目前就朝這三個管道來做做看吧!大家一起努力吧!
2012-04-11 21:23 · 2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威廉大哥有請一位朋友幫忙
同時出借他家陽台及他的設備
可以拍的蠻清楚的

我再請問一下住劍橋面學勤路的朋友
能不能在他家隨手拍一下學勤路的狀況及海洋公園狀況

隔天一早 我和landy及里長想
看能不能找劍橋的志工隊一起去撿垃圾
(推測一夜過後 可能會有收穫)
我們也會拍下過程
2012-04-11 21:24 · 2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對啊~ 真的覺得聯盟要先避一避風頭{:4_137:}
2012-04-11 21:29 · 24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威廉大哥有請一位朋友幫忙
同時出借他家陽台及他的設備
可以拍的蠻清楚的
我再請問一下住劍橋面學勤路的朋友
能不能在他家隨手拍一下學勤路的狀況及海洋公園狀況
隔天一早 我和landy及里長想
看能不能找劍橋的志工隊一起去撿垃圾
(推測一夜過後 可能會有收穫)
我們也會拍下過程


1. 要蒐證就做到全面性,威廉的朋友確定會拍攝?

2. 我認為撿垃圾倒可以免了,業者跟我說他們有找好清潔志工,一定會確保環境乾淨,也會廣設垃圾桶,所以要拍到垃圾應該很困難。我覺得真正要凸顯的是夜市喧鬧、違規營業、燈光燦爛、人潮鼎沸、違規停車的這些畫面,而訴求很簡單,就是我們希望不要出現下一個違法的「師大夜市」,要求市府從一開始就防堵,不要讓住宅區的違法夜市繼續經營下去。
2012-04-11 21:31 · 25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樣喧鬧的夜市擺在寧靜的住宅區真的很突兀{:4_121:}
2012-04-11 21:33 · 26樓
回復 小小媽 的帖子


  就看中台灣人喜歡住商合一,喜歡逛夜市的心態,想搏一把翻本獲利啊!

  之前他們開了洗車場好像不賺錢,才會鋌而走險改為設置夜市,但卻不知道這樣已經觸法,也引發居民擔憂...
2012-04-11 21:36 · 27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會 我們約好星期五晚上過去威廉家
從他家是容易拍到周遭狀況
只是 我想要拍攝到攤商詳細狀況
可能反而民眾手機隨手拍比較容易
所以要不要呼籲大家一起蒐證?
這樣業者防不勝防
我們也不用大隊出動

如果不撿垃圾
要不就星期五當天晚上觀察一下狀況
如果真的清潔的很好
那就不用出門去拍了
不然 我覺得離開夜市所在地後
學府 學勤 大義 海洋公園 搞不好都會有垃圾
我不覺得業者請的清潔工會連外面的人行道都清潔:L
2012-04-11 21:37 · 28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據中華電信表示
業者跟他們租很多地方
都經營得很好喔
不是一般夜市
是比較有管理的夜市:L
所以 也許不是不知道違法 是其他地方居民不知道他們違法
2012-04-11 21:37 · 29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有道理,街道上的垃圾是重點{:4_128:}
2012-04-11 21:39 · 30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就中華電信白癡啊!
  氣死了!我還是他們家的股東 >_<

  
  另外我重開投票,反正當參考吧!如果投票結果對我們有利,也可以拿來做為居民理性反對夜市的證據,所以趕快去投票吧!

  您支持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夜市)的開設嗎?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7930&fromuid=39
2012-04-11 21:40 · 31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你們既然會去威廉家,建議就到場去拍攝啦!

  只要裝作來逛街的民眾,拍照拍美食,不會有人懷疑的。

  我是因為星期五要補習,不然我一定衝去拍 >_<
2012-04-11 21:43 · 3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威廉提供的重裝備
跟大砲一樣
很難不發現;P
要去現場拍 得換解析度好一點的手機....


2012-04-11 21:44 · 33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其實拿手機到現場拍,也比較不會被懷疑是來蒐證的 {:4_121:}
2012-04-11 21:47 · 34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剛剛看了威廉的照片... 不對!你們一定要到現場拍照蒐證啊!

  不然都只拍到棚子,根本沒辦法拍到他們超出藝文活動以外的營業事實,例如賣東西、賣玩具、販售餐飲等等,這些才是構成中華電信口中違反租約的要件。

  所以拜託要到現場拍照喔!這樣發出去的新聞稿也才有指證違法的本錢!


2012-04-11 21:52 · 35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們會去現場拍
威廉家是要拍周邊亂停等等現象
我還想問問哪裡可以借分貝計
到時量測一下音量
2012-04-11 22:17 · 36樓
🔧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2-4-11 22:25 編輯


己經有機器-夾娃娃機出現了!!
晚上去了威廉家,
後來才發現擋住了,
所以,我們後來討論結果是要假裝去觀光夜市,
然後拍照進行搜證!!
不過,因為我要上班,所以我們要私下快點找志工幫忙拍照,
另外,也請里長邀劍橋環保志工隊一同關心並拍照搜證-因夜市帶來週邊環境的影響
2012-04-11 22:23 · 37樓
那塊地附近是不是有國中預定地,
這樣很糟耶
2012-04-11 22:26 · 38樓
回復 小小媽 的帖子

是啊,就在對面的地方,
所以很糟!!
而且,今天去威廉大哥家,
才知道他們家就面向夜市那裡,
直接受到影響!!
2012-04-11 22:27 · 39樓
回復 landy 的帖子

他在低樓層一定受不了的
2012-04-11 22:29 · 40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4-11 22:30 編輯


回復 landy 的帖子

那我周五還要去他家開門嗎?
還是要當天大家約好後分配一下拍照範圍後就各自散開
分頭拍照
比較不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