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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社區公基金處理垃圾

2012-04-07 16:33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喵人 於 2012-5-18 18:02 編輯


很愚笨的問題想請問知道的大大, 今天有公告要收垃圾費九十元,為何要用社區公基金處理垃圾呢? 不是三峽每天有收垃圾嗎?

將來住戶有管理費, 汽車清潔費, 機車清潔費, 大公電,小公電........etc, 加上自家的貸款, 為何處理垃圾還要外標? 多花錢, 難道三峽垃圾車不能利用嗎? 非得外標?????尤其是管委還未成立誰做決定花這筆錢呢? 建商未做垃圾區域規劃處理嗎????????
2012-04-07 21:15 · 2樓
回復 逍遙 的帖子

今天去也有看到此公告.....但細項不清楚
2012-04-07 21:43 · 3樓
回復 逍遙 的帖子

如果是幫忙丟加上專用垃圾袋的錢

一個月九十塊算便宜還是貴
2012-04-07 21:45 · 4樓
我覺得算貴
我平均一個禮拜才用3元的垃圾袋費(要做好分類)
我覺得還是現況比較好,使用者付費,大家也比較會做好分類
不贊成這個做法
2012-04-07 23:05 · 5樓
ㄟ..今天有看到公告。
不是很清楚計算方式,是一個月一戶只收清運費 90元
還是 清運費 + 垃圾袋費 = 90 + 177 = 267

搞不清楚..><"
2012-04-08 02:47 · 6樓
一般社區大樓的垃圾清運方式,普遍都是單獨請垃圾清運公司來處理的,這點是沒錯(尤其是中大型社區)
原因是政府的垃圾車是定時定點清運,而不是為了每一棟社區來單獨清運
目前住戶不多還可以趁垃圾車過來的時候由管理員協助將側門垃圾提往人行道
未來住戶多起來就不太可能這樣

但是額外收費是不可能會發生,因為未來一定會內含在管理費上面去處理
依坪數繳交管理費,自然的垃圾清運分攤的費用也會依坪數比例
所以他們公告的每戶90元我也覺得莫名其妙,可能只是費用/402算出來每戶需要分攤的金額而已吧

詳細情況如何要再來關心一下
2012-04-08 08:26 · 7樓
回復 cybee0808 的帖子

我覺得很貴, 一天從來沒有用到過14公升
實際上平均一個禮拜大致上也才用一個或兩個5公升垃圾袋費(要做好分類)
個人也是覺得還是使用者付費較實際, 若是人多垃圾多就各戶買多點垃圾袋,統一收費對有些在外地工作者, 沒常住的住戶或著人口少的住戶得多支付這筆開銷是不公平的, 不贊成這個做法, 已經填了意見表格給管理中心

以前住的社區是各戶買垃圾袋, 集中時段丟棄, 清潔大樓的員工會整理後讓垃圾車來收, 丟棄時住戶做好分類回收, 有專人來收, 賣的錢做康樂活動基金, 所以住戶很合作, 社區也常舉辦活動大家都開心

雖然是不收錢, 從管理基金扣, 還是大家的錢. 尤其建商花的錢又不是從他們口袋撈出來的, 省事就好

希望大家能夠填表反映出來, 交給櫃台前影印一份存檔
2012-04-08 08:38 · 8樓
回復 sloan 的帖子

專用垃圾袋的錢一個月九十塊是貴的, 但是得看家中垃圾多與少, 若是分類做的好不須用到14公升一天, 除非是大家庭人口多, 不做分類.

當外標保全一般會包括清潔部份, 可把外標清潔條款寫清楚, 包括幫忙垃圾處理這部份, 應該不須多花錢的, 只要買專用垃圾袋
2012-04-08 14:53 · 9樓
回復 逍遙 的帖子

個人非常讚同芳鄰逍遙的說看法~~
也是覺得還是使用者付費較實際, 若是人多垃圾多就各戶買多點垃圾袋,統一收費對有些在外地工作者, 沒常住的住戶或著人口少的住戶得多支付這筆開銷是不公平的" 住戶自行買專用垃圾袋 集中時段丟棄,做好分類回收, 請專人來收, 賣的錢可做社區其它用途, 這個點子蠻好的, 未來社區月來月有模型時, 在硬體或軟體上需要維修保養的花費會不少, 何不將我們每個月的管理基金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住戶自己從小地方著手,進而 讓我們的社區月來月棒 ~~
2012-04-08 14:58 · 10樓
我今天也去一樓大廳填了意見表, 有任何想法的芳鄰都可以填上您們的看法:) ~
2012-04-09 08:45 · 11樓
回復 littlechilin 的帖子

我們大家有緣來自各地, 雖然不相識, 希望能惜福, 珍惜這緣分為社區努力爭取前景, 就如創造自己的家園一樣, 丟捨一些私人不方便來創造社區, 在有些方面省一點, 可利用到更有意義的地方, 讓社區能夠發展更合宜居住環境.

例如:

幼兒安親守望相助, 讓年輕夫婦安心打拼.
舉辦活動讓社區的住戶有互動的機會
社區招集志工分工合作對, 環保, 關懷長者, 幼教, 社團, 庭園保養...........etc,貢獻給社區

當然還有很多很多的理想都需要大家的參與, 貢獻自己的專長.這些都是個人的期許:)

2012-04-09 10:52 · 12樓
請問大家,意見表是找一樓大廳的管理員要嗎?我昨天也看到了公告,上面是說先用公基金出。我比較想知道的是,之後是要另外出,還是會包含在每個月的管理費裡面?如果是包含在每個月的管理費裡,不用另外支出,好像還能接受。但若要另外收,就覺得不能接受。
2012-04-09 11:28 · 13樓
我覺得也不要從公基金出這些錢用再其他地方會更好
現在都是建商在那邊主導
實在不妥!!
2012-04-09 11:34 · 14樓
回復 Kelly2007 的帖子

可在大廳索取意見表

就算是公積金內支付, 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 這樣管理費是不是無形的增加了???? 外標收垃圾是可以的, 只要我們回收分類做好一戶一天是不可能用到14 公升的袋子, 他們用最高的評估去估價, 住戶都還沒入住(雖然有402戶)有點不合實際, 應該由管委成立後, 再爭取住戶認同決定要如何使用公積金, 而不是由建商委聘保全來支配社區公積金如何運用, 那麼移交之時建商提撥公積金是否減少了???? 這些積金也是住戶交屋時, 繳交的暫收款不是嗎?
2012-04-09 19:23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兔ㄦ草 於 2012-4-9 22:09 編輯


如果垃圾處理費建商要出錢,我想大家會沒意見。
如果是要花住戶的錢,為什麼沒有問大家同不同意呢?我覺得很奇怪!
而且,對長期不在偶爾回來住、交屋未住、未交屋者,公平嗎?
使用者付費是應該的,但若要用公基金去付,不需大家開會、意見調查或經大家同意嗎?
我很納悶......

如果覺得不妥的鄰居,一定要反應!不要沉默,以免建商認為我們沒意見或同意!

2012-04-09 19:39 · 16樓
回復 兔ㄦ草 的帖子

今天碰到王總幹事它建議我們要團結一起去向建商反應

希望大家一定得站出來反對填寫意見表, 建商提議的時間點不對嗎? 應該等管委會成立後, 逐一提出建議, 經過大家表決後, 再做決定. 怎能由少數人(建商), 決定如何使用公基金?????

2012-04-09 19:46 · 17樓
其實每一戶固定金額有點奇怪,但是每一戶的垃圾產生量,其實也很難計算,不知其他住過大樓經騐的朋友,這種清潔費不是應該納入管理費中,而管理費不是按坪算嗎?而現階段而言,大多數的建商都會處理第一年的管理費,一直到住戶自組管委會成立後才會決定相關委外工作及管理費收取金額,目前我們所碰到的狀況,確實讓建商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2012-04-09 20:05 · 18樓
回復 逍遙 的帖子

我們可以決定一下一起去反應的時間

先看看有幾個人覺得這樣很不妥的

凝聚一下力量
2012-04-09 20:45 · 19樓
我的感覺,現在的一切支出,應該不能從公積金支出,因為畢竟這個錢是大家繳的!
堅商隨便一個決定就可以動用,不用經過大家的同意,難保到管委會成立時,是不是要兩袖清風,到時想再收錢,可就難了!
以身無分文的管委會能做什麼呢?對於堅商的不合理,是不是就毫無遭架之力!讓它予取予求呢?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深思!
亦或,有人認識公家機關的,可以問營建署這樣合理嗎?問公平會,這樣公平嗎?
況且,在未交給管委會之前,本來就是建商要負責的,那能動到大家的血汗錢呢?我們應該要抗議?
2012-04-09 20:50 · 20樓
回復 eame 的帖子

看了一下公告
意思應該是幫每戶節省了每月177元 (用一天用一個14公升的垃圾袋)
本來每月要花177元
現在只收90元/月 是你賺到了 {:4_120:}

1.這算法太誇張了吧! 我們也是兩週頂多2個 3或5公升的垃圾 一天一個14公升是在做小吃店的吧==
2.一戶90元又是怎麼算來的 由多少戶繳交? 總金額是多少?

沒有解釋清楚就要收錢 絕不能接受..

最近看到好幾位媽媽級的住戶在和保全溝通
感覺保全也沒有什麼實權可以解決
這樣令人很不安 擔心...


2012-04-09 20:59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逍遙 於 2012-4-9 21:03 編輯


回復 momo9987 的帖子

您說的一點都沒錯, 所以呼躍大家填表, 向建商反應內心的想法.
2012-04-09 21:35 · 22樓
請問有人可以解讀下列營建署的說明嗎?尤其第一項?

Q73.公寓大廈設置公共基金可以作何用途?公共基金的來源如何籌措?

答:為落實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關於共同利益及修繕、維護事項,需有公共基金之設置以做為經費來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及第十一條第二項有明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費用」
以及「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另第十八條規定公共基金的來源有四種: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三、本基金之孳息。
四、其他收入。」
其中,由起造人提列第一種基金來源,如果是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造之公寓大廈,不適用之。也就是說,建築物是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前取得建造執造者,僅能適用後三種之基金來源,購屋者無權向建築業者追討該應提撥之基金費用。
2012-04-09 22:09 · 23樓
回復 momo9987 的帖子


這樣比喻真的是賺到了...我本來還以為要2百多,

現在知道搞錯,是90元還真的有賺到的感覺...ㄎㄎ!!

之前有跟管理大哥聊過天,目前該管理公司為建商任聘

等到時管委會成立後,才決定是否續聘或是換別家!!

所以啦..目前是建商出的錢當然會聽建商的囉,不會得罪老闆...!!

哀..只能說相關規定不是很清楚就定案了..找時間再去找管理大哥聊聊...^^
2012-04-12 13:38 · 24樓
回復 羽果 的帖子

轉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共基金提撥的比例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如下:
本條例 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
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
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五、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2012-04-16 07:36 · 25樓
是否有人可告知現況如何了
2012-04-21 18:30 · 26樓
逍遙 發表於 2012-4-16 07:36
是否有人可告知現況如何了


逍遙姐
目前維持原樣
就是自行於早晨時間將垃圾拿到樓下
各電梯內已有公告
垃圾處理問題的進一步作法,一切等住戶管委會成立後再決議
2012-04-24 10:28 · 27樓
恐怕等管委會成立 放垃圾的地方已經變的很髒了>"<
而且不知道建商的廚餘回收機器何時才會來....看到新新的地方一下子在廚餘那邊變的好髒
管理員一直說快來了 但卻沒有確切的日期~~
去年開始交屋到線再也過半年了 廚餘機要等這麼久嗎??
實在讓人有點著火@@
2012-04-24 11:48 · 28樓
咕咕 發表於 2012-4-24 10:28
恐怕等管委會成立 放垃圾的地方已經變的很髒了>"<
而且不知道建商的廚餘回收機器何時才會來....看到新新的 ...


其實建商有這種心態不難理解 (但沒說他是對的)
在住戶管委會成立前,所有公共設施都尚未點交
廚餘機是既耗電又會耗損的設備
如果提早配置完畢讓住戶開始使用,而若損壞或耗損那麼建商要負責

在此之前還是發揮團結精神,多數人一起反應 (我今晚要去填意見單)
垃圾區域那邊我也看不下去很久
回收根本沒有細分,只有早上看到清潔人員手動去粗分
還看到很多一般垃圾沒有裝在專用垃圾袋也隨手丟
這樣的管理方式,形成髒亂是可以想見的
2012-04-25 01:06 · 29樓
咕咕 發表於 2012-4-24 10:28
恐怕等管委會成立 放垃圾的地方已經變的很髒了>"<
而且不知道建商的廚餘回收機器何時才會來....看到新新的 ...


今天剛好有和王總幹事通過電話
我問廚餘回收機的問題
他的說法跟我之前想的一樣
就是公設的部份會等點交之後讓新的管委會開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