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萱 於 2012-4-6 23:24 編輯
4月份管理費帳單含有機車管理費
但是我沒有登記機車位阿
問了物管~
誰去登記機車位的~不知道
還說~~如果房子是出租~承租戶也有權益
有問題叫我自己去問管委會
請問這問題可以問管委會誰?
就我所知
社區機車管理費是使用者付費
登記使用的才須繳
請問~將來管理費有積欠是找屋主還是承租戶?
如果承租戶積欠管理費屋主需負責
那為何物管可以說~
承租戶也有權益
誰去登記機車位的~不知道
(有問題自己去問管委會~不可以透過物管登記反應嗎?)
PS.
與房客租約含管理費但不包含機車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