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委是這樣當的嗎?
🔧 本帖最後由 花拉拉 於 2010-9-8 23:21 編輯
今天身為一個主委,連物管公司幾點上下班都不清楚?憑什麼服務社區住戶?
如果今天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做何感想?
先說明一件事:
如果今天事情老早就講出來,是我老婆的問題,導致事情沒做完,我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也不會怪任何人更不會po這篇文!
但是事實是你明知道秘書下班的時間到了,還要求做東做西,什麼叫沒做完不準下班?不知道已經晚上10點了嗎?不知道秘書的下班時間嗎?做
非社區相關資料還要跑別的社區幫你這偉大的主委送資料!真偉大,如果今天我沒休假,沒開車接她下班,我婆在幫你這偉大的主委跑別的社區的途中發生了事情,你這偉大的主委能擔當的起嗎?你不知道她是一個女孩子嗎?還是你認為北大特區的治安好的不得了?你知道最近北大特區的便利商店才發生搶劫案嗎?
就是因為你這偉大的主委沒有時間觀念,沒有同理心,才會導致今天我那麼的生氣!好好想想你這主委的所做所為真的那麼偉大嗎?
你知道最近北大特區的便利商店才發生搶劫案嗎?
在哪?何時?
那不是重點!重點是那個主委的所做所為!讓人氣憤!還有深夜過後能少出門就少出門吧!誰都不能預料下個是我還是你!
偉大的主委沒有時間觀念,沒有同理心,這樣秘書的流動率會很高吧!老是一直換人對住戶也不方便..一問三不知,有某些社區就是這樣.....
沒做完不準下班? 有點不太懂耶.. 秘書的工作及工作時間是主委的管轄範圍嗎?
回喬伊
沒做完不準下班!
今天如果是社區的事,有提早告知要做的話,沒做完當然是自已的問題!不過重點在於主委要求做的事是已經晚上10了,而且做的是:非社區相關資料!
還有主委的權力沒那麼大,主委也是靠住戶的信認才能當上的,以為當上主委就自以為是的以為自已是房東?住戶都是房客!
不管物業還是保全都有自已的時間!上班準時,難道下班就要被凹?沒這回事吧?
沒做完不准下班???...以後你老婆做完就給他個提早下班.....閃人!!看他怎反應......
公布名單八!!!這人聽起來有點可惡ㄚ.....
我不是不想公佈名單!不過我怕會害到那個物業公司的全部人員~
因為他們物業公司的人都還滿好滿客氣的!只是今天遇到這樣的事情,讓我覺得今天主委是靠住戶的信任才能幫社區服務,怎變的濫用私權?這跟當初選出來服務社區的心就不一樣了!
主委是靠住戶的信任才能幫社區服務,怎變的濫用私權?這跟當初選出來服務社區的心就不一樣了!
不好意思,趁機問一下,因為我實在搞不太懂...
主委不是住戶選出來,熱心服務社區住戶的嗎?有給薪??算是尊夫人的上司??
我說的是秘書應該要領加成的加班費 主委是不領錢 但是管委會應該要付秘書薪水吧 該不會連秘書都是義務役吧 好好喔{:4_113:}
基本上做這行業的~是沒有所謂加班費~除非那物業福利不錯~~體恤員工~但是基本上不可能有的~
那不是重點!重點是那個主委的所做所為!讓人氣憤!還有深夜過後能少出門就少出門吧!誰都不能預料下個是我還是你!
花拉拉 發表於 2010-9-8 23:08 
在北大有超商被搶怎麼會不是重點???
我知道你主要是要讓大家知道有這樣的主委,
但你又提有超商被搶,在北大有超商被搶是大事吧
我也想知道超商何時被搶?
做非社區相關資料還要跑別的社區幫你這偉大的主委送資料,該不會是連署書吧!
我住三年多還沒聽說過有超商被搶耶,話說回來該給人家下班就下班該給加班費就給加班費,
自己都是做員工的沒有同理心,怎麼樣領導啊,可能有些人在外面公司上班自己當主管爽久了
派頭大了,把下屬當成不是人,回到家當了委員順便耍耍在公司的派頭,這種大頭症的其實還不少
🔧 本帖最後由 小眼淚 於 2010-9-9 23:10 編輯
1# 花拉拉
你說的沒頭沒尾的.....
既然要說就直接說出來.....
大家會幫你"說"個公道的{:4_182:}
如果你不敢說出來...
那你就只能忍....
這世上有太多的不公平...
人不得已就是要為五斗米而折腰...
這是沒法的事....
這是這個現實的社會給你的考驗....
不然你早就能理直氣壯的回頂那個主委回去,而不是在這開版發洩嚕....{:4_154:}
我也好想知道哪個社區哦~
那.....總幹事呢???
我也好想知道哪個社區哦~
那.....總幹事呢???
小葉 發表於 2010-9-9 23:11 
我也想知道那個社區
大家的激情關切...現在能說出是哪個社區嗎?<---偶也粉好奇~
大家不要逼樓主了 能說他早就說了
這事應該是要反應給物業的主管吧
主委又不是直屬上司~太白目了
{:5_220:}
除非物業可以保障貴夫人的工作權 或是打算不做了
不然 還是不要說比較好
個人覺得說出來比較好, 才有機會改善跟了解確實原因!
現在太多人都是各說各話...讓大家搞不清楚到底哪一個是真...哪一個是假!
有事實憑據...才會有原因跟方法解決!
哇 我看得霧煞煞 而且看得不知原由 所以我也不好評斷誰的錯
如能把事情說得更加具體且聚焦
相信愛北大的每一位居民都可會提供更好的建議或解決方案
我會建議直接跟這位主委溝通,或是先跟自己所屬的物業管理公司反應,至於公佈名字,老實說,幫助不大,畢竟其他社區能介入幫忙的部分很有限,公佈名字,只是滿足了大家的好奇心而已,對事情並沒有幫助。
而且網路的言論容易滋生爭議或誤會,有很大一個因素,就是少了另一方的說明,所以輿論會特別針對某一方大加撻伐,但這樣只會激化擴大誤會。
所以我還是建議先跟這位主委溝通看看,或是請他上來看看這一篇文章。
我想是溝通上有問題吧!應該沒有人一開始講話就那麼不客氣吧!不過職場上要是事事如意很難~想開一點~痛苦本自在,快樂誰給予~
確實覺得社區主委的權力有過大之嫌,感受集合式住宅的缺點,難怪有錢有能之人,最後要住有天有地的透天或別墅。
同意! #33 YAYA
大體上, 什麼樣的人群就會聚集在某個特定的團體中, 我並不是說有錢有勢的人群就比較"高級", 各位可以想像周星馳的"功夫"片中"包租婆"的所言所行, 就可以回頭看到自己所處的社區. 甚至可以找到您自己特定的角色. 這是群體生活中的所應該俱備的"矛盾."
同意! #33 YAYA
大體上, 什麼樣的人群就會聚集在某個特定的團體中, 我並不是說有錢有勢的人群就比較"高級", 各位可以想像周星馳的"功夫"片中"包租婆"的所言所行, 就可以回頭看到自己所處的社區. 甚至可以找到您自己 ...
ibetacsi 發表於 2010-9-11 09:56 
謝謝你的回應。
我還有更深感受: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大樓管理法是要針對特別不合作者,但並非作為一切的裁量,擁有全住戶附予權利的管委們,不是要實行動不動就吹哨的舍監工作,陶醉在無限上綱的裁量權中。
我覺台灣教育真的失敗,都教出墨守成規的思維,上至現在社會喧鬧的性侵判決的荒謬,普通至一般社區的管委,都打著"按法條"、"照規訂"的尚方寶劍,理直氣粗的只為方便管理,而不是因事制宜的先思考再斟酌。
各管委大人們,在做任何條例管制時,應該考慮多給人尊重感,大家都是獨立個體。
好像很多有心人士在經營主委這一塊......由其建商本身
是這樣嗎?
🔧 本文章最後由 花拉拉 於 2010-9-18 15:21 編輯
不好意思!最近工作繁忙,沒空上來回文,請多見諒!
事情過了就算了!反正我婆也已經不做了!謝謝大家熱心的關心!
經版主你這麼說我想我大概猜到是那個社區了
不過你不想說那也就罷了
任何有機會當主委,最好不要自我膨脹,做出不合理法的事情, 尤其不宜使喚物管做非社區的工作,這等同於用社區付物管的費用轉為替主委工作. 對社區而言,沒有加班費的問題. 這位主委應該要自己付費給秘書. 做人要懂得尊重別人的權益. 勿濫用資源. 任戶感恩管委會的無私付出,而管委會,尤其主委也應該要感恩所有支持自己的住戶,讓自己有成長發揮的空間.物管是請來維護社區事務. 勿濫權.
{:4_186:}不好意思借版提問
請問主委因搬家辭職後主委一職是直接由副主委接任嗎?還是要所有委員投票表決出新委員??或是其他方式??
還有社區管委會可以不三家議價&不公開招標??合法嗎??
還有委託他人代投票的委託書可以無上限由一人代領多份嗎??委託書可以由總幹事運用權利取得且代領委託書簽名嗎??
大章一旦在握權的那幾個委員身上難道其他委員和住戶就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其實這些問題也是我們住戶住了很久才慢慢發現(由此可知我們社區住戶大都是善良且敢怒不敢言的居多)
等到有心改革的住戶想介入時卻遇到不想讓權的資深委員對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40
其實您所提到的這些問題, 在我搬進北大特區前, 是一點都不了解, 但是看了"黑心的建商"後, 原來這些惡行在台灣的建商與各社區的管委會關係中, 卻是習以為常. 最常見的是: 管委會自肥, 利用職權從基金中獲利, 如機械車位修繕由全民買單. 主委在未告知全體住戶的情況下, 逕自向建商驗收設備等等...這些惡行不斷地上演.
從另一方面來看, 建商行為惡劣還情有可原, 所謂無奸不商. 可恨的是這些管委會成員, 都是住戶鄰居. 為了利益卻做出這些漢奸叛徒的行為. 既使這些惡行為住戶知悉, 這些成員也大可枉顧群眾的輿論, 毫無羞恥.
最近在找房子也有聽說,有些社區管委會的主委或總幹事等相關人事,因為社區的狀況管委會幹部都很清楚,都出來兼差賣房子。總覺得這樣有點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