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呼籲:家長陪同孩童到兒童室
家長不但陪同孩童到兒童室,而且要全程注射孩童的行為。
不要讓孩童到處快跑,以免傷及別人。

湯姆熊傷童 店長被訴
跳繩機無防護 女童跌倒 尖鐵刺膝
2012年 03月13日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唐姓國小女童三年前到漢神巨蛋六樓的湯姆熊歡樂世界玩耍,站在「跳躍高手」跳繩機前被奔跑的卓姓男童撞倒,害女童左膝蓋刺到跳繩機踏板的尖鐵,造成膝蓋髕骨脫臼,高雄地檢署認為跳繩機無警示或防護措施才會導致唐童受傷,將店長陳春祥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
昨記者走訪漢神巨蛋的湯姆熊,該店已無同款跳繩機,陳春祥(三十六歲)則說:「這個遊戲檢驗合格,本身很安全,案發當時我不在場,這樣就要追究我刑事責任,真的很無辜。」受傷的唐童一家人都不在,不知其回應。
二○○九年九月,當時九歲的唐童在湯姆熊的「跳躍高手」前觀看其他小朋友玩耍,在場內奔跑的卓童撞到了唐童,當場往前跪下,左膝蓋碰撞跳繩機踏板上的鐵片,左膝蓋髕骨脫臼,唐母憤而控告店家。
求150萬談判破裂
雄檢首次偵查時認為,該機台經過經濟部檢驗合格,且唐童並非操作使用該機台時或因遊戲機設計不良受傷,是被撞後才撞及踏板受傷,由於不是遊戲機擺設不當所致,檢方多次希望兩造和解,但因唐母求償一百五十萬元,雙方談判破裂,檢方最後將店長不起訴,唐母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將全案發回重查。
律師指恐過嚴苛
唐母供稱,女兒自從被撞後,她因擔心小孩安危,需經常到校帶小孩去上廁所,造成生活極大不便。檢察官認為依《消保法》規定,店家應確保提供的服務符合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店家既可預知恐有危險,應在明顯處設立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的方法,但跳繩機既無圍欄,踏板四周也沒有防撞泡棉,導致唐童被撞後又碰到踏板鐵片受傷,認定店長有過失。
但律師丁昱仁指出,唐童是因被卓童撞倒受傷,唐母可循《消保法》向遊樂場求償,但檢方若依此法追究遊樂場店長責任,恐過於嚴苛。
兒童遊戲安全須知
●檢查遊戲設備,若有壞損或銳角處,勿使用。
●地面鋪軟墊或沙子,可降低跌跤或摔倒衝擊力。
●詳閱並遵守遊戲設備旁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發現具危險的遊戲設備時,可向主管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