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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大道=夜市大道

2010-09-05 00:50 · 樓主
經過大賣場 賣菜的ㄚ婆有新朋友了@@" (多了一個賣肉粽的ㄚ婆)

真的如同之前大家討論的 後面會變夜市大道{:7_435:}
2010-09-05 01:03 · 2樓
那大義路上咧 有看到一台紅白相間的九人座吧 應該是賣早餐的 就停在萬保隆與劍橋中間停車格上(這是什麼世道啊?) 看起來生意不好 只要大家不買 他們是撐不了多久的
2010-09-05 01:18 · 3樓
你忘了大義學勤路口還有個賣烤地瓜的喔{:4_137:}
2010-09-05 01:55 · 4樓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區域的風格或思維方式偏向過度同質化。北大地區的新移民者也可思考如何消解過去在都市生活的規訓,看似非規整的三峽脉絡其實提供一個碰撞與重塑意識型態的機會。
2010-09-05 02:29 · 5樓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好高深的文章啊~有論文的FU~

不過是真的可以好好想想藝術大道除了單純的散步與景觀之外、還有甚麼可以活化這條大道的方式、否則淪為夜市大道就浪費了~
2010-09-05 07:52 · 6樓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看似非規整的三峽脉絡其實提供一個碰撞與重塑意識型態的機會。

好深奧的一句話......{:4_144:}
2010-09-05 07:59 · 7樓
希望有街頭藝人...我會投錢的
2010-09-05 09:41 · 8樓
個人希望北大特區有: ( 食衣住行育樂全 )
1. 北市信義區華納威秀之街頭藝人表演區. ( 育樂 - 含遠雄凱旋門 )
2. 北市天母異國風味美食區. ( 食 )
3. 台中東海藝術街 ( 衣 & 食 )
4. 台中泡沫紅茶小吃街(或台灣小吃街) ( 食 & 育樂 )
5. 台中逢甲或高雄六合之夜市 ( 食 & 育樂 )
6. 三峽老街 & 大溪老街 & 藍染 & 三峽茶等文化響晏. ( 文化 & 育樂 )
當然還是希望帶來文化藝術與生活機能提升,而非吵雜髒亂.
2010-09-05 11:09 · 9樓
夜市、攤販的在地文化雖與北大地區的都市性格格格不入,不過趁機可以思考,藝術大道的功能難道只是提供少數鄰近者的漫步或是作為提高房價的籌碼嗎?當空間的使用過度單純化的時候,區域的多元性也會被壓抑,連帶著使 ...
hilljeck 發表於 2010-9-5 01:55


  我認為藝術大道的功能當然不只散步或拉高房價,只是它的功能跟是否適合擺攤當菜市場,這要分開來討論。

  藝術大道擺攤,或是開餐車賣早餐或小吃等,原則上已經違法,而且也破壞藝術大道的質感,這是值得討論,甚至需要大家熱心參與的。

  但藝術大道也可以辦活動,或邀請文化社團或街頭藝人來表演啊!一來透過申請達到合法使用,二來也可以讓藝術大道更名符其實,相信大家對於這種作法也會贊成。

  其實簡單講,一個違法且影響環境,一個合法且提供樂趣,我認為還是應該分開來看...
2010-09-05 15:03 · 10樓
但藝術大道也可以辦活動,或邀請文化社團或街頭藝人來表演啊!一來透過申請達到合法使用,二來也可以讓藝術大道更名符其實,相信大家對於這種作法也會贊成。

  其實簡單講,一個違法且影響環境,一個合法且提供樂趣,我認為還是應該分開來看...

回覆 引用 報
2010-09-05 15:45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midui 於 2010-9-5 17:32 編輯


其實...我覺得攤販有些值得爭議...

是有規劃地方~但是他們不想花錢?只想多賺一點...不願意去承擔環境成本?

還是這裡根本沒有規劃一個地方~讓他們只有四處擺攤?

有人擺攤擺的成...表示有需求...才對阿...
2010-09-05 16:00 · 12樓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是不要也不需要路邊攤販
2010-09-05 16:02 · 13樓
空間的使用再怎麼多樣化
也不是拿來擺地攤用的
這不是北大社區才這樣
一般的街道都不允許擺地攤
就算是對居民生活再怎麼方便也一樣
如果是喜歡有攤販、夜市的環境
就應該選擇有這種環境的地方去住
沒有聽過哪個社區、新市鎮的規劃是可以允許擺攤的
原因無它、攤販固然很方便、但也會造成社區混亂
營造便利的生活環境有很多種方法
不是沒有了攤販社區就不會多元化
再說社區空間的使用為什麼不能單純
單純的文教區、住宅區不是很好嗎
住商混合區在大台北都會已經夠多了
那樣的環境空間利用應該是很多元
但應該不會有人認為那是優質的生活環境

最後
不要再說再三峽擺地攤的身價可能如何如何
個人身價與能不能擺地攤毫無關係
2010-09-05 16:56 · 14樓
亂象還不只藝術大道吧
大學路上 有賣椰子 鳳梨 碳烤 鹹水雞...
學成路與國慶路交叉口 早上有台小貨車在人行道上擺攤賣早餐 炒麵之類的
搞得地上一堆油漬 味道也不怎好...
2010-09-05 16:57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9-5 17:03 編輯


1. 我認為這件事情不要再跟什麼身價或財產扯上關係了,引免引發爭議,離題也沒必要。

2. 擺攤已經違法,這無庸置疑,跟什麼自由市場機制、繳稅,或他們也是居民等無關(自由市場不是這樣解釋的 / 攤販並沒有他真正該繳的稅,原則上他們是逃稅),自然也沒有大家一味反對的問題;不過你說的沒錯,有違法就檢舉,這才是治本之道,比起在網路上抱怨,大家熱心的一通電話檢舉,才有可能真正解決這個亂象。

3. 至於髒亂問題,只有一、二個攤位或許影響有限,但等到變成幾十個、幾百個攤位時,誰又能保證不會造成髒亂?既然誰都無法保證,那還是先預防勝於事後治療吧!

4. 道路是公共資產,自然不是私人財產,所以我們不能私用,攤販自然也不具資格拿來營業使用,你的話有些矛盾... 不是嗎?

其實這是老問題了,我還是呼籲大家看到這個狀況,就撥打1999或110直接檢舉吧!其實這也是幫助他們,輔導他們到合法且合適的地方繼續經營謀生...
2010-09-05 17:00 · 16樓
所以阿...
如果版上的地主群能去規劃一下
檢舉非法...
保護合法的...
規劃一個地方讓他們去擺...這樣不是更好嗎
2010-09-05 17:05 · 17樓
節錄縣府對於攤販問題的答覆,我想攤販確實違法,這一點不用懷疑,只是環境需要靠大家的熱心來維護。

有關本縣三峽鎮學勤路、大德路、大學路違規攤販處理原則與罰則乙情,
1.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2. 及56條第1項第7款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3. 另販賣食物味道過重,請洽本府環境保護稽查科公害陳情報案中心(電話22882327)由稽查人員依據油煙、味道測試值數據依空氣污染防治法處罰;
4. 另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已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攤販取締,於99年7月24-28日共取締9件,並持續規劃編排取締違規攤販勤務,俾維交通安全與順暢;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違規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725113
承辦人:謝宿林
2010-09-05 17:29 · 18樓
為什麼每次擺攤的問題
都會扯到地主 , 身價啦
其實根本就是二回事啊
會不會想太多了啊
2010-09-05 17:48 · 19樓
最重要的是......不要跟他們買~
2010-09-05 17:50 · 20樓
兩個管道可以徹底杜絕攤販:
1.不要跟他們買
2.看到馬上打電話檢舉
美好的環境還需大家努力維護跟經營.
2010-09-06 10:46 · 21樓
這種攤販我個人覺得跟東西放在車子上賣的感覺又不同 汽車上的攤販雖然也不好 但是我那天經過  
那個賣肉粽的阿婆直接跑來我身旁問我"小姐 要買肉粽ㄇ?"{:4_158:}

說不出的感覺 又覺得她們也很辛苦{:4_133:}
2010-09-06 10:59 · 22樓
那個賣菜的阿婆就住在佳園路上 尖點附近靠近早餐店不知道哪一家 自己住家臨近大馬路上就可以開店了
如果支持她 就請她開店吧
2010-09-07 02:37 · 23樓
請神容易,送神難
2010-09-07 09:26 · 24樓
17# 寧靜海


事實上,當初遠雄規劃的藝術造鎮計劃中,有意模仿日本東京三鷹市導入的TMO(Town Management Organization)概念,藉由同一生活圈的眾多社區力量,以獨立成立之非營利性組織專責經營北大特區的藝文、休閒、商業等特色性發展,目前該組識仍在運作,人氣卻持續低迷,似乎遠雄也看出此法本有滯礙難行之處(或僅是遠雄當初行銷的噱頭而已?),相當參考資訊如下:

1. TMO的介紹:"http://magazine.sina.com/excellence/273/2007-05-22/ba33734.shtml"
2. 北大特區TMO組織的官網:"http://www.tmo.org.tw/front/bin/home.phtml"

個人認為,建商即使立意良好,畢竟不如我們與北大特區利害關係緊密,最多只能產生拋磚引玉的起頭作用,長期仍需像「愛北大」這樣集結不同社區力量而存在共同利益目標的朋友們,分頭在自己社區的管委會,共同推動營造全北大特區最大效益的經營方向和實施計劃。首先必定要產生全北大特區管委會代表共同召開營造社區發展的意見交流,此舉本非愛北大社群的非官方性交流所能及。
例如若有任何人或某社區有意在藝術大道或松、竹、梅等十字街廓在例假日導入如台北信義區新光三越公共街道藝術活動,即使參與者熱烈,但因這些街道非屬特定社區私有,承辦該活動人的資格就是一大問題。我認為上次能在梅園前街舉行義賣活動,應該是由具共有產權的大學劍橋、耶魯之管委會共同承辦(或一方主辦,一方協辦)的才是。
2010-09-07 10:10 · 25樓
攤販也是在討生活,會在這裡賣應該也是覺得有商機吧,如果都沒人跟他買,不用我們趕他自己也會走!
2010-09-07 10:20 · 26樓
上周末在大學路國際一街的路口(全家前面)
看見一攤新的在賣鹽水雞

重點是,他們的貨倉車,是一台白色的BMW呀~~~{:4_88:}

(就算是中古的,我還是買不起{:4_210:})
2010-09-07 10:46 · 27樓
希望有街頭藝人...我會投錢的
bly26 發表於 2010-9-5 07:59

贊成{:4_153:}
2010-09-07 10:49 · 28樓
攤販也是在討生活,會在這裡賣應該也是覺得有商機吧,如果都沒人跟他買,不用我們趕他自己也會走!
Yopapa 發表於 2010-9-7 10:10

你比較有仁慈心呢。
攤販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攤販者是自己親人,家中需要這份收入,應該就不會這麼無情討伐。但,任攤販發展,怕將來亂了街容,如何在者間取得平衡是難題,只是,我覺得大家在討論上可以多點人味
~~~{:5_227:}
2010-09-07 11:16 · 29樓
這種攤販我個人覺得跟東西放在車子上賣的感覺又不同 汽車上的攤販雖然也不好 但是我那天經過  
那個賣肉粽的阿婆直接跑來我身旁問我"小姐 要買肉粽ㄇ?"{:4_158:}

說不出的感覺 又覺得她們也很辛苦{:4_133: ...
方塊酥 發表於 2010-9-6 10:46

你有人性{:5_275:}
人皆有惻隱之心,住北大特區的人,不必用一種我高你低,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反而降低了特區素質。多用一點愛心的討論,別動不動就什麼違法的搬出。
2010-09-07 11:17 · 30樓
大家對於北大的關心真的是處處可見,對於賣菜ㄚ婆的事件後,想不到還有後續發展
正如前面大家所說的,只要不去消費..自然就沒有商機,確實是如此
我也同意要適當管制,不然市容確實會慢慢被改變..為了社區長遠發展
2010-09-07 11:22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9-7 11:25 編輯



你比較有仁慈心呢。
攤販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攤販者是自己親人,家中需要這份收入,應該就不會這麼無情討伐。但,任攤販發展,怕將來亂了街容,如何在者間取得平衡是難題,只是,我覺得大家在討論上可以多點人味~~~
YAYA 發表於 2010-9-7 10:49


  三峽傳統市場那邊應該可以擺攤吧?其實我是建議擺攤應該到合法的區域去,對居民,或對攤販來說,都比較好,至少不用被趕來趕去,心裡也比較舒服,不是嗎?

  另外,我認為不該視「檢舉」為沒有同情心的表現,我認為「檢舉」本質上其實是一種「引導」或「輔導」,是讓這些攤販到更適合擺攤的地方去營業的手段。畢竟,就算一般居民熱心去勸導,相信這些攤販也不會理會吧!只有直接「檢舉」,才有可能讓攤販改變心意(罰款增加營業成本或被趕來趕去造成心理壓力)到市場擺攤,也才能持續維護環境品質。

  希望我這樣不會被說成沒有仁慈心或同理心... 而且,老實說我也不認同這兩種心腸可以上綱到違法層次,不是我喜歡提法律,而是這是最低限度的規範了,如果連法律都不遵守,我們要怎麼來維護我們的環境跟秩序呢?
2010-09-07 11:28 · 32樓


  三峽傳統市場那邊應該可以擺攤吧?其實我還是建議擺攤應該到合法的區域,對居民,或對攤販來說,都比較好。

  另外,我認為不該視「檢舉」為沒有同情心的表現,我還是認為「檢舉」其實是一種引導或輔導,是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7 11:22

認同版主看法,只是有些網友的表達過於嚴峻,理直不必氣壯,在說詞無須那麼無情,就是因為有道理,我們才要理直氣和。
可能我是這麼想著,如果擺攤的婦人,是我的母親或家人,面對犀利的對立,我是會難過的
2010-09-07 11:32 · 33樓
大家對於北大的關心真的是處處可見,對於賣菜ㄚ婆的事件後,想不到還有後續發展
正如前面大家所說的,只要不去消費..自然就沒有商機,確實是如此
我也同意要適當管制,不然市容確實會慢慢被改變..為了社區長遠發展 ...
Todd 發表於 2010-9-7 11:17

我也同你立場,覺得街容要規範,攤販不管制勢必影響街景。只是我覺得許多人在表達上,不必那麼罪不可赦的討論,又不是在講殺人放火事件。
2010-09-07 11:33 · 34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9-7 11:42 編輯



你有人性
人皆有惻隱之心,住北大特區的人,不必用一種我高你低,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反而降低了特區素質。多用一點愛心的討論,別動不動就什麼違法的搬出。
YAYA 發表於 2010-9-7 11:16


  我想沒有人是用你說的「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說話喔!你這樣講,怕又要引發爭論了... {:4_161:} 。

  其實擺攤確實是違法,或許他們生活困頓,但他們可以選擇到更適合的地方擺攤啊!檢舉是一種不得為而為的手段,老實說,如果居民熱心勸導,他們就會聽從,那又何必搬出違法這塊大招牌,並且呼籲大家向警察檢舉呢...

  我認為參與討論的所有人都有「人性」,人性不因言論而別,而是一種存在眾人心中的價值;所以我還是建議大家應該換個角度思考,「檢舉」未必是害人,換個例子好了,假設有朋友或家人吸毒,這也是違法的事情,大家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有「人性」地當作沒看到,還是會主動通報檢舉,希望透過勒戒的手段,來把親人朋友拖出泥沼呢?

  「檢舉」真的不是在害這些攤販,而且「愛」的角度很廣,有「大愛」,也有「小愛」,就這件事情上,我比較傾向透過檢舉,輔導攤販能永續經營... 也將藝術大道的美,還給行人吧!
2010-09-07 11:41 · 35樓

認同版主看法,只是有些網友的表達過於嚴峻,理直不必氣壯,在說詞無須那麼無情,就是因為有道理,我們才要理直氣和。
可能我是這麼想著,如果擺攤的婦人,是我的母親或家人,面對犀利的對立,我是會難過的
YAYA 發表於 2010-9-7 11:28


  我覺得你可以呼籲或倡導,就像「正面回應」運動一樣,那是一種觀念的推廣,這一點我認同,沒有問題。

  只是你寫到說有人用「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講話,但我看完,我覺得沒有這麼誇張,只擔心你這樣的描述,反而會引起爭論,這樣就不好了,而且也失你的本意。

  以上是我的建議,提供給你做個參考,網路討論難免立場有別,只希望大家不只留情給攤販,也留幾分情面給網友。
2010-09-07 11:45 · 36樓


  我想沒有人是用你說的「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說話喔!你這樣講,怕又要引發爭論了... 而且也偏離事實。

  其實擺攤確實是違法,或許他們生活困頓,但他們可以選擇到更適合的地方擺攤啊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7 11:33

請版主再清楚看明我的表達,我要說的是大家在討論上可以多點人味,跟反對或贊成攤販一事無關。因為我確實覺得很多人的表述是有無情之感,版主不能限制我的感受,就如同你認為大家沒有我說之意,但你如何用你的認為來定義我的感受呢!
那能因為有不同意見表示,就說這是要引起攻擊的挑興,我的用詞遣字都很客氣,版主不覺得多點人情味的思維討論,一樣是可以達到目地的嗎?
2010-09-07 11:49 · 37樓


  我覺得你可以呼籲或倡導,就像「正面回應」運動一樣,那是一種觀念的推廣,這一點我認同,沒有問題。

  只是你寫到說有人用「我住特區多高尚,你擺攤販多罪惡的語氣」在講話,但我看完,我覺得沒有這麼誇張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7 11:41

明白版主擔心我被其它人圍勦的用心{:5_260:}
2010-09-07 11:57 · 38樓

明白版主擔心我被其它人圍勦的用心{:5_260:}
YAYA 發表於 2010-9-7 11:49


  我只是提醒啦!這個議題我上次已經鎖過一次了,所以會比較注意,也希望你不要見怪。
2010-09-07 12:25 · 39樓
YAYA 的訴求很清楚 現在大多數的人也都讚成是要規範這些小生意的營業地點而已 而不是要讓他們無以為繼 那剩下的就只是行動了 打個電話讓警察杯杯來幫忙勸導吧 另外 我們大家只是捧不同的飯碗而已 無分貴賤啦 真的 {:4_196:}
2010-09-07 12:54 · 40樓
33# 寧靜海
聽誰說可以的????
依法也是要開單的~
亨亨 發表於 2010-9-7 12:40


  所以三峽傳統市場那邊也是不能擺攤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