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祥龍 於 2012-3-9 06:44 編輯
有關本社區住戶檢控其他住戶擅裝鋁窗, 冷氣機放置不合規定等事, 經管委會諸位大人討論後, 既未審視規約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內政部歷次解釋函件, 不斷以配合檢控住戶的違法認知, 不但公告所謂違規住戶, 還轉發勸導單! 繼而在工務局轉發解釋函後! 仍不死心! 再攜相關文件赴新北市府詢問承辦人! 很好! 結果! 對主管機關之解釋與函文, 置若罔聞, 仍於第31次會議中不經討論與決議(事涉住戶重大權益事項,竟不討論??) 即以主席裁示, 縱容曲解法令之委員繼續以呈送竣工圖方案, 賡續糾纏硬幹! 非要找到任何一點理由, 置被檢控住戶於死地不可, 全然不承認自己不識規約法令之真意, 硬幹胡為!對嗎??
而且!!
對涉及住戶權益的事, 極度隱匿發文及來函,! 工務局來函既不公告, 也不詢問涉及住戶有否意見, 把自己當衙門官員!我們是臣民, 隨委員會擺佈, 這樣對嗎?
工務局函文已明確告知, 規約未明載者不生約制, 是讀不懂嗎??
轉貼公務局回函要點及本社區第 31次會議紀錄主席報告事項內容, 不懂!!這是我們委託服務的委員??還是自以為是的官委員??


這是第31次會議主席報告並請死命糾纏的侯大委員督導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