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3-7 14:31 編輯


東月 發表於 2012-3-11 12:11
如何報名第二團?
小當當 發表於 2012-3-13 21:15
還沒登記, 但好像是請相關人員確認方案公告後再登記比較好些

c) 個人是認為所繳管理費 與其"發紅包"(第28次會議決議)給過年值班人員(有些值班人員, 拿了紅包, 就離職了哩!), 不如補助芳鄰的旅遊花費..
一開始社區接到遠雄活動通知
"發紅包"(第28次會議決議)給過年值班人員(有些值班人員, 拿了紅包, 就離職了哩!),
竟然將一些社區收入,當成是屬於管委會的私房錢財在理直氣壯的使用。只要是社區活動產生的任何收入,就是住戶的錢,如果我錯了,請指正我。
管委會用印後公告,請扛起責任
竟然將一些社區收入,當成是屬於管委會的私房錢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