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北大家樂福消費請勿佔用身心障礙車位

2012-03-03 14:47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BAN-JO 於 2012-3-3 15:44 編輯


太多人沒公德心讓真正有需要的人沒地方停,這是北大人的水準嗎?
2012-03-03 15:19 · 2樓
路上不也是一堆掛著殘障車證.. 但駕駛人卻好手好腳的自用車?
既然自認殘障.. 那我們就要相信他們是真的殘障... 腦殘~~~{:7_406:}
2012-03-03 15:36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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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人提醒一下,好的文化就會慢慢成形^^
2012-03-03 15:40 · 4樓
文兒 發表於 2012-3-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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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人提醒一下,好的文化就會慢慢成形^^


不過我覺得自從北大人口越來越多後優質懷淨部在沒水準的是越來越多{:4_192:}
2012-03-03 15:41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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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把殘障改成身障喔!
2012-03-03 15:44 · 6樓
k800425 發表於 2012-3-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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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把殘障改成身障喔!


改好了{:4_153:}
2012-03-03 15:45 · 7樓
🔧 本帖最後由 k800425 於 2012-3-3 15:4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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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
1.一些障礙者汽車內部經過改裝和輔具就可以開車了!

2.還有有些障別是外觀看不太出來的,例如 器官障礙,精神障礙,聽覺障礙,還有一些視覺障礙者是弱視的也看不太出來!

3.腦殘對於智能障礙者來說是個歧視性用語喔! 是若是自己的障礙被當做是罵人的用語自己心裡會很難過吧,看在家長眼裡又更難過了!我只希望這些障礙這的障礙不要被用來當做罵人的話而已!

最後對於車上是否有障礙者,在停車時就要將身障手冊或身障停車證至於檔風玻璃內,方便管理人員確認!
2012-03-03 15:46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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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
2012-03-03 15:46 · 9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3-3 15:19
路上不也是一堆掛著殘障車證.. 但駕駛人卻好手好腳的自用車?
既然自認殘障.. 那我們就要相信他們是真的殘 ...


人家都有掛了殘障車證你還要質疑莫非要這些人給你證明什麼??你說這些話有再度傷害身心障礙的朋友ㄜ{:4_186:}
2012-03-03 15:52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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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大的顧慮是在很多人會濫用,但是說真的,這真的不容易看出來,除非是管理人員,會去請車主拿手冊查驗,現在使用愛心優游卡,刷過去的時候,公車司機都會看一下愛心卡,因為愛心卡上面有照片和姓名,但身障停車證不太能這樣,因為停車後要放在擋風玻璃後面查驗!
2012-03-03 16:05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3 16:1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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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有掛了殘障車證你還要質疑莫非要這些人給你證明什麼??

沒看過好手好腳的車上掛x障車牌? 我可是常看到...
到底要證明什麼? 怎麼你看到的社會那麼美好?
認同樓主發這文的目的是要譴責缺德不規矩的混蛋..
但奇怪了.. 好手好腳的人利用社會給弱勢同胞的權利圖自己方便.. 我詌譙他們不對? 什麼邏輯?
2012-03-03 16:09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3 16:10 編輯


大家該做的是看到弱勢同胞的權益被某些爛人消費時 發揮道德勇氣站出來幫他們..
而不是光是在文字上繞圈圈光打嘴炮..
2012-03-03 16:11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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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想的應該是掛了身障停車證就是身障者了!

這身障停車證的管裡真的很難管理!

得靠政府好好想辦法了,目前就是以身障停車證和身障手冊為主了!
2012-03-03 16:11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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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 希望大家看到有人沒停車證占用身障停車格可以勸導!
2012-03-03 16:12 · 15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3-3 16:09
大家該做的是看到弱勢同胞的權益被某些爛人消費時 發揮道德勇氣站出來幫他們..
而不是光是在文字上繞圈圈 ...


你回文的態度跟我認識以前的你不一樣??該部會妳的帳號被人盜用了吧???{:4_167:}
2012-03-03 16:13 · 16樓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2012-03-03 16:19 · 1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3 16:23 編輯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身障停車證的管裡真的很難管理!
得靠政府好好想辦法了,

不對吧? 難道不知道公權力永遠都不止慢半拍..
真正有同理心就應該在看到不公平的當下把公理說出來..
只動口不動手大聲把道理講清楚.. 理虧的人敢對你怎樣?
我們光在這裡說說唱唱就真的能幫的上什麼忙? 若只是要大家打嘴炮.. 這討論就可以免了~
2012-03-03 16:33 · 18樓
🔧 本帖最後由 k800425 於 2012-3-3 16:35 編輯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若有去參觀過身心障礙機構就會知道,現在很多機構(包括服務智能障礙者),都在培力身障者,雖然你與一般人有相同的權利,但你要先了解自己的權利,身障者都有和一般人有一樣的生存權,受教權,工作權......等,這是在國際公約和憲法都有明文規定的,那當你知道你的權利之後,要怎麼說這又是一個課題了,你要如何理直氣和的說,別人才會聽,用大聲吼大聲罵無濟於事,別人不喜歡聽這樣的語言!所以現在機構都在培力身障者與人溝通自己的權利!

期時智能障礙者會說出自己的夢想外,還會想辦法並和社工溝通如何達成! 若有機會可以多多注意這樣的資訊喔!!!!

像是板橋心路!(新埔站附近)
2012-03-03 17:19 · 19樓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我本身就是身障者, 平日都靠輪椅代步, 看到大家為身障者發言,爭取權益,真的很感謝,
畢竟當初移民到北大,也是喜歡北大的寬廣幽美的人行道,推輪椅不但方便而且安全.

正式身障者停車證, 是必需是去政府部門憑殘障卡申請, 並且是要登記車號, 然後政府會發停車證(上有類似晶片,
只要收費員一刷,再對照車號, 就知道你是殘障車,不但免收停車費, 也不用固定停在身障停車格,台北市,新北市皆同),

所以一般人在車內隨便放張影印輪椅卡,就停在身障停車位,應詃不是正式證件,也無法證明身份,也會造成收費員困擾,
如果符合身份,建議要去換發新證,正式,方便利很多,

所以我們真的非常希望正常人能夠體諒我們..
你們的一小步卻是我們的三大步啊..
2012-03-03 17:23 · 20樓
回復 BAN-JO 的帖子

其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分為很多狀態,
有的人是精神疾病、有的人是器官的問題、有的人是聽障、肢障……等等,
有些真的不是從外表就可以看出來。
而我覺得真正需要停殘障車格的人主要是屬於坐輪椅與腿部肢障的人,
因為普通車格的左右間隙根本輪椅就進不去(停車場的部份),
至於其它種類的身心障礙者對殘障車位的需求並沒有絕對的必要性,
我覺得讓所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全部都可以停殘障車格,
本身就有其爭議性。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很難彎曲的人找不到車位可停。
2012-03-03 17:45 · 21樓
k800425 發表於 2012-3-3 15:45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提醒一下


同意...
有很多殘障是看不出來的
2012-03-03 18:10 · 22樓
棒到不行 發表於 2012-3-3 17:23
回復 BAN-JO 的帖子

其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分為很多狀態,


我覺得讓所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全部都可以停殘障車格,
本身就有其爭議性。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很難彎曲的人找不到車位可停。

贊成 ---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很難彎曲的人找不到車位可停。
2012-03-03 18:35 · 23樓
自己管好自己就好,何必說三道四。
2012-03-03 18:36 · 24樓
回復 棒到不行 的帖子

幫您補充一下還有說我長期接觸下來的感覺好了

我不覺得只有肢體可以使用耶,因為身心障礙共分16類,每一個類別的狀況都不一樣

就算同一個類別他們的需求也不同,這也不是一門課上一學期就可以說清楚的!

像是視覺障礙若通過路考和視力檢定他事可以開車的,當然可以使用輔具或車輛改裝!

但他下來之後可能會遇到環境上的障礙,例如路障 車亂停等等! 所以他也需要用到身障停車格(身障停車格根據法律規定身障停車格要設在出肉口附近)這樣可以使它減少遇到障礙的問題

我覺得大家要討論的應該要注重身障者權利環境上的障礙因素!

這樣才能使身障者有相同的生活品質與一般人一起生活!
2012-03-03 19:23 · 25樓
香媽 發表於 2012-3-3 18:10
我覺得讓所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全部都可以停殘障車格,
本身就有其爭議性。
往往導致真正坐輪椅或腿部 ...


贊成

在發放殘障停車證時應該要以身障者為主
心障者手腳健全,應該能與一般人一樣多走幾步路的
把真的的便利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2012-03-03 20:33 · 26樓
本討論串有些大大是離題了.依規定沒有身障停車證就不能停身障停車位.在路邊停車位停車倘未有掛身障車牌.或前擋風玻璃未放置身障停車證就是違規.應予以拖調.這我感覺在台北市做得比較澈底.幾乎看不到上述情形.但在北大這邊就較常看到佔用問題.
至大賣場我在內湖消費亦沒看過佔用情形.在家樂福發現此情況.建議反應給家樂福服務人員處理.
當然.現規定有身障停車證就可停身障停車位.合理與否相信政府有其制定法規的考量.你既然沒有停車證.就請不要停身障停車位.守法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既知身障停車位少.為何未有停車證者還要去違規停?這不是叫人更生氣!!!
2012-03-03 22:59 · 27樓
說真的.請原諒我講的粗俗一點.這就是要臉不要臉的問題啊.俗話說"人不要臉鬼都怕"不是嗎.他既然敢停.就不怕人講啊
2012-03-03 23:22 · 28樓
回復 獺妃 的帖子

贊成

但就是怕不要臉人,見笑反生氣
2012-03-03 23:34 · 29樓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懶惰不是障礙類別的一種......"{:4_113:} {:4_113:} {:4_113:}
2012-03-03 23:59 · 30樓
回復 文兒 的帖子

讚!!
您的說法很正確。


龍學里長 王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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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4 00:14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2-3-4 00:21 編輯


但是有些人雖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卻濫用權利,
長期占用殘障車位........

還害我以為是靈異事件.....{:4_137:}
也就是因為這樣才讓我發現愛北大網站的~

大義路與學成路交叉口停了一部計程車很久沒動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77&fromuid=3445

還記得那是我在愛北大發的第一篇文章.....
2012-03-04 00:19 · 32樓
回復 香媽 的帖子

:)
謝謝您的分享!
我會將此訊息轉給我里內的身障朋友讓他們也去申請。


龍學里長 王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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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4 00:20 · 33樓
回復 龍學里王韻婷 的帖子

里長這麼晚了還沒睡.....
2012-03-04 00:23 · 34樓
回復 kwbaseball2002 的帖子

同意+1

老熊寓言之博愛座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775&fromuid=3445
2012-03-04 00:32 · 35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被熊發現了:o

本要下線了,看到你po的計程車占用身障停車位,
所以剛去您那兒爬文,就又陷下幾分。
感謝您的用心,最難得的是持續。
明天我去瞭解一下看是否可以找相關單位處理。


龍學里長 王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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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4 00:34 · 36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2-3-4 00:34 編輯


回復 龍學里王韻婷 的帖子

那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了,
後來那部計程車還是時常停在殘障停車格上,
只是會換來換去,
我平常都會注意可疑車輛,
以後有問題再報告給里長大人~
2012-03-04 12:51 · 3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3-4 13:37 編輯


回復 k800425 的帖子

身障者都有和一般人有一樣的生存權,受教權,工作權......等,這是在國際公約和憲法都有明文規定的,

每個人該享有的公民權利都一樣.. 這只是一般人該有“正常認知”而已.. 不用特別去分類族群~
曾聽真正有智慧的人說過.. 對弱勢同胞給予任何異於常態的矯情對待都是一種歧視..
若只是狹隘地玩文字遊戲.. 靠一張嘴‘尊重’.. 實際上的意義是什麼?
任何的幫助都要付諸行動才叫有意義.. 當我們遇到需要被幫忙的人.. 在那當下真的身體力行地幫了多少?
要不要現在就到家樂福停車場當糾察隊 把佔用x障車位的揪出來?
法律定的再多.. 一般的社會認知卻不提升..或光說不練.. 這樣對誰對任何事都沒有助益的...
很無知地請教.. “國際法”裡哪一條或中華民國憲法的哪裡有特別把弱勢團體點名出來?
能否列些出來幫忙長知識...
2012-03-04 12:59 · 38樓
回復 香媽 的帖子

我本身就是身障者, 平日都靠輪椅代步

您如果在北大區內真碰到無助..需要幫忙的事.. PM我....
2012-03-04 14:02 · 39樓

非身心障礙的人,不可佔用身障停車位

與非老人/身障/孕婦/兒童不可坐博愛座是基本常識!

只能說這些人的教育真失敗!
2012-03-04 15:08 · 40樓
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
申請人得親自、通訊或以委託他人當面(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辦理方式,
備齊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3.駕駛執照、行車執照正反面。
【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所有者須為身障者本人;或與身障者本人同一戶籍之親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同址分戶不符合上開規定。】
*機車必須為特製車且駕駛執照所有者須為身障者本人。
*公司車須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負責人為身障者本人或與身障者本人同一戶籍之親屬(請檢具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同址分戶)。
*靠行計程車須附僱用契約書,須證明車輛為身障者本人所有或與身障者本人同一戶籍之親屬所有,(請檢具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同址分戶)。
4.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家屬申請時免附】
5.遺失補發請填寫切結書;辦理換發新證,請繳(寄)回舊證。
申辦方式:
1.現場申請-攜帶上述證件正本或影本皆可。
2.通訊申請-檢附上述證件影本及25元郵票一張。【不需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