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大頭 於 2012-3-3 02:31 編輯
101年3月2號 晚上8點多 聽到有音樂聲
所以在
1.9點多打電話給樓上學生 ~沒有接電話
2.10點20左右打電話給物管請他轉告學生
一直到1點多還是有持續聽到聲音
所以在
3.1點15分左右打給警察局
4.1點半左右~警察到了10樓
警察有反應了幾個問題
第一 他們來的時候有像物管詢問 是否我們有反應聲音的問題 物管回答說我們沒有反應
我們10點多明明有反應 為什麼物管說沒有
第二 警察說 一般的程序是 先向物管反應 物管要向可疑住戶進行勸導 勸導無效 住戶再次反應 才叫警察來
第三 警察到樓上後 有先看過整個環境 也詢問學生是否有放音樂 學生說沒有放音樂
而沒有接電話是因為他們9點多根本不在
第四 音樂聲不是樓上學生發出~那難道是樓下發出的聲音嗎?!
第五 警察告知若還是有持續聲響,他們是會樓上及樓下住戶都去追查,確定聲音來源,住戶也可以自行錄音來佐證‧
所以夜間吵鄰登記表 大家還是要去填 因為物管真的太忙了 忙到連打電話勸導都沒空
最後,我覺得這次的警察很盡責,也告知我們類似狀況的處理方式,很謝謝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