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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露台住戶請注意

2012-02-22 08:53 · 樓主
2~18日管委會未與二F住戶溝通下,決議將區隔的護欄切開,當下感覺隱私都沒了!
2012-02-22 09:01 · 2樓
回復 Bear 的帖子

因為間隔的欄杆有阻礙逃生之嫌, 切開後會於入口處張貼告示, 為公務用, 非公務不得進入
2012-02-22 09:25 · 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2-2-22 09:01
回復 Bear 的帖子

因為間隔的欄杆有阻礙逃生之嫌, 切開後會於入口處張貼告示, 為公務用, 非公務不得進入 ...


這樣不是違法嗎?
據了解,依據建築圖面,那邊是固定的,若要進行變更,需要進行圖面更改。
應該是這樣的吧!

感覺上,這一屆管委會,怎麼都在做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事情....
該做的不做,不能做或不該做的,做一大堆.....
2012-02-22 09:39 · 4樓
回復 波把拔 的帖子

違法??? 做間隔阻礙逃生才是違反消防法....

這是這一屆為了永久之計而做的決定.....切開隔間欄杆只是切個小門夠人員穿梭, 並非將欄杆如P棟二樓那般的完全切斷

有問題可以先問清楚, 請勿隨意批評, 不管哪一屆委員, 做事的出發點一定都是位社區長長久久好, 而非只是片面的個人觀感而已

每一個人對每一件事的觀感都不盡相同, 但管委會決定事情的做法時, 是經過十多位委員充分討論的結果, 處事不至於太愚昧, 不是嗎?....
2012-02-22 09:48 · 5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若真的違反消防法,當初消防人員來檢測時,就會指出來,對吧!據了解,當初並沒指出違法情勢,頂多是不方便的模糊地帶吧!

至於,將那個柵欄隔開,據了解跟竣工圖不一樣,那這部份該如何處理?

這部份是否已經點交完成?若無,該設施是否屬於社區產權?若不是,管委會有權做更動嗎?若沒有,是否會影響日後保固的問題?
2012-02-22 09:49 · 6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當然是相信管委們的智慧與經驗,但因跟之前所得之的不同,因此特此一問。
若因個人言論過激,覺得不舒服,在此抱歉。



2012-02-22 09:53 · 7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確實違法!第一擅自修改竣工圖設計,打開危險通道,一塊地墊郡會影響逃生,何況護櫚下的矮牆!對此露台雖無所有權,但住戶有隱私權!卻未見管委會溝通,擅自決定!
2012-02-22 10:01 · 8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2-22 10:07 編輯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違法??? 做間隔阻礙逃生才是違反消防法....


知道案場是要如何取得"竣工圖"的嗎???

它必需要先經過消防安檢通過後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才會核發建照的竣工圖
反與竣工圖面不同都叫二次施工,是屬違法
竣工圖面上的所有資料,都是依相關規定審核完成後才能加蓋"竣工圖面"這四個字的

世紀館的竣工圖面,本來在二樓的陽台外有"固定式露台柵欄"
目前未點交,也通知市府變更或沒有取得2樓住戶同意書的情況下
若任意變更,若被舉報,是會被罰款且要求回覆原狀的哦!

這就是為什麼去年一直要求p棟露台戶要回復柵欄原貌的最主要原因................(其實切個小門跟切一片好像也沒啥分別呀~)

我相信管委會的決議都是經過委員們討論出來的結果,不可能單一決定....
但這部份牽涉到建築法規層面,請問討論之前有先去了解相關法規嗎?或是問一下新北市工務局嗎?

也不是說一定不能變動,但因直接影響到的是面中庭的2樓露台戶,是否可先請管委會先跟露台戶說明,並取得同意書後再行施作?(就像我們買房子時,後陽台的窗戶,我就記得麗寶要求我們簽訂變更(加裝)同意書....)
2012-02-22 10:11 · 9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既然助教提了

那我想問另一個問題

請問去年底要求點交附帶的那6項工程,不知進行的如何了?
社區點交,有說大概何時可以完成嗎?
2012-02-22 10:12 · 10樓
回復 Bear 的帖子

拜託住戶們別再將事件繼續擴大, 這件事這樣處理是最好的, 跟P棟2樓的住戶鬥(雖然他當時違法在先), 卻不一定對社區有利(因為社區內有許多是屬於麗寶的二次施工, 追究起來是要拆除的....政府工務的回函目前是含糊的(相信他們大概都了解這類問題), 所以, 與住戶間要創造雙贏的做法, 才對社區是最有利的
2012-02-22 10:14 · 11樓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麗寶很拖....終於快要OK了....目標3月的月會前全部OK
2012-02-22 10:15 · 12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感謝~~

不過對於2樓露台的部份,還希望管委會能作的更圓融些~
2012-02-22 10:17 · 1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2-2-22 10:12
回復 Bear 的帖子

拜託住戶們別再將事件繼續擴大, 這件事這樣處理是最好的, 跟P棟2樓的住戶鬥(雖然他當時 ...


個人感覺拉,只能提醒,管委會不能帶頭違法!
至於P棟事件,我想目前管委會無權處理,據了解因產權仍屬麗寶健設所有,要告,或要進一步處理都屬於建設公司的事情.....

因此,我才會問說
1. 產權歸屬問題?
2. 管委會有權做更動嗎?
3. 若做更動,是否違法?
4. 至於新北市工務局回覆部分,是否含糊個人絕對不清楚,只能說我們也是有專家可以問的.....
2012-02-22 10:32 · 14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如果你家門別鎖,每天每晚我都帶人去逛,我就同意!
2012-02-22 10:45 · 15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2-22 10:11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既然助教提了


請問增設項目,會如數到位嗎?我還沒看到健身房的防火門哦!那是修繕項目!
2012-02-22 11:26 · 16樓
回復 Bear 的帖子

別有情緒性言論出現, 沒有切開間隔, 那樣的柵欄, 我還是很容易就翻過去(因為要去看問題, 所以有翻過去過).....

有消防設施在2F露台, 就不可以有柵欄作阻隔, 所以消防法上是不可有柵欄的, 但竣工圖上又存在有間隔柵欄,
所以最妥善的做法就是不切斷柵欄, 但開個小門不上鎖, 平時只有公務事情(例如請清潔人員打掃)才可進入, 緊急防災時, 就可開啟方便住戶使用.....(露臺在政府消防法中本來就是做為緊急逃生用, 本應該不得設置任何欄杆的, 但竣工圖又已被審核OK....所以政府後來的的回函就很含糊)

另外, 跟P棟那位住戶衝突的結果....Q棟SPA處的鍋爐主機, 已經妨礙逃生....是應該拆除....所以後果???

Q棟 SPA區外的鍋爐主機部分, 管委會也已在尋求專業人事評估改善對策中

2012-02-22 11:52 · 17樓
之前有人在討論二樓露臺的清潔要如何解決!還是請清潔人員冒生命危險爬欄杆(還要帶工具)!如果發生意外後續怎麼賠!!
如果不清理!容易造成民怨!!!!如果你們是管理者你們會怎麼做!!!
2012-02-22 11:55 · 18樓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你又錯了!那緩降消防設備不是給2F用的,那是給樓上緩降到露台再緩降至一F用的!
2012-02-22 11:58 · 19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2-22 12:00 編輯


回復 mika 的帖子

先給2樓簽同意書!再去變更.......

如果柵欄本來就是錯的
那幹嘛只是開一小門,直接把柵欄全拆了不是更合法?{:4_163:}
2012-02-22 12:00 · 20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2-22 11:58
回復 mika 的帖子

先給2樓簽同意書!再去變更.......


謝謝提供意見!!
2012-02-22 12:02 · 21樓
Bear 發表於 2012-2-22 11:55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你又錯了!那緩降消防設備不是給2F用的,那是給樓上緩降到露台再緩降至一F用的! ...


請問關於清潔方面是否有好意見可提供!
2012-02-22 12:20 · 22樓
mika 發表於 2012-2-22 11:52
之前有人在討論二樓露臺的清潔要如何解決!還是請清潔人員冒生命危險爬欄杆(還要帶工具)!如果發生意外後續怎 ...


就你們錯誤理解來看!危險工作可以拆欄杆那L5,M5部份你們不就要拆圍牆,
再問;我們住戶的隱私權不顧了嗎,當初麗寶會不賣露臺就是因棟距太近,要區隔
保障住戶隱私,至於清潔方面第一屆我和曾主任即有所提,希望管委會同意住戶
開小門自行清掃,但不佔用及擺設,因P棟溜狗事件而遭否決,
這次你們未經協商並聽取專家意見,就是錯!
2012-02-22 12:24 · 23樓
🔧 本帖最後由 Bear 於 2012-2-22 12:42 編輯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你說開了護欄好讓我們逃生,請問我們還是得翻自已的陽臺?
且若露臺可逃生裝緩降機幹嘛?
2012-02-22 12:59 · 24樓
回復 Bear 的帖子

我沒說緩降機是給2F用的....我只說2F露臺是給社區住戶逃生用的, 所以於消防法上是不得設置阻礙逃生的欄杆的.... 所以我以前住過的社區也是另外開個小門因應
2012-02-22 13:02 · 25樓
回復 Bear 的帖子

別誤會....只說切開戶與戶之間的外欄杆, 沒說允許切開2F住戶自己的欄杆, 也沒同意2F住戶可以自由出來使用2F露臺
2012-02-22 13:08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2-22 13:09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2-2-22 12:59
回復 Bear 的帖子

我沒說緩降機是給2F用的....我只說2F露臺是給社區住戶逃生用的, 所以於消防法上是不得設 ...


那我不懂了?

如果柵欄不合法,那直接請麗寶拆了不就好了?為何反而是開小門?{:4_144:}
一個鐵柵欄,其厚度也不會增加二戶之間的隱私性呀?
2012-02-22 13:45 · 27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2-2-22 12:59
回復 Bear 的帖子

我沒說緩降機是給2F用的....我只說2F露臺是給社區住戶逃生用的, 所以於消防法上是不得設 ...


又在拗!如果露台是逃生用裝緩降机,裝護欄幹嘛?
2012-02-22 13:54 · 28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2-22 13:08
那我不懂了?

如果柵欄不合法,那直接請麗寶拆了不就好了?為何反而是開小門?


建議啦!
目前社區公設的產權仍屬於麗寶建設的,是不知道做這些更動前,是否有與麗寶討論過,並拿到許可函件,若沒有,管委會有''權利''更動嗎?

例如,有人要動你家東西,沒經過你同意,可以嗎?
若麗寶不同意在尚未點交前就東搞西搞,管委會是否沒輒?甚至保固是否會出問題阿?
將心比心一下,我們在買東西時,廠商都會定出保固條款,若打破條款,廠商可以不負責任的....,更何況現在都沒有點交,管委會就開始動腦筋在''別人''的產權上,好像怪怪的....

因此,個人意見是,目前真的不是搞這個的時候,是否把心思花在點交上阿!至於該怎麼與建商談判點交事宜,相信眾委員們很有智慧的,應該知道怎麼加速且不損害住戶權益的情形下進行

點交完畢後,要怎麼搞都是這個社區的事情

至於消防部分,個人的淺見(有錯誤請訂正)是,工務局無法管到消防的部份,消防又不管建築部分,因此工務局當然含糊帶過阿!不然,看看哪個有能力者,去動員委員修改法令,可能可以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在那之前,是不是想看看怎麼按照(不合理?不完全?)的法規辦事

若,目前就擅自更動''建築''設計,是否違反建築相關法令?
依個人理解是,基本上除非更改竣工圖設計圖面,不然其實已經違法,若屆時有住戶覺得權益受損去投書,受罰的可是管委會並由全體住戶買單,這樣對嗎?
至於消防單位會管你是否違反建築法嗎?最好是啦!干他屁事
只能跟您說,這個問題據了解,已經問過專業人士了,目前難解....,除非.......
自己想囉!反正,委員最大.....
十多位委員經驗和智慧一定可以處理的.....
2012-02-22 14:14 · 29樓
回復 波把拔 的帖子

我己請教消防及工務人士,確定做活動護欄或拆除即違法,只要會議記錄公佈,即可提告!
2012-02-22 15:16 · 30樓
好妙~這個社區一整個亂了~{:7_447:}
2012-02-22 15:29 · 31樓
豬阿魚 發表於 2012-2-22 15:16
好妙~這個社區一整個亂了~


妙妙妙妙~~~ 跟我所想的一樣!
我已經快要搬張椅子在一旁觀看了 ;P
2012-02-22 15:55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不點 於 2012-2-22 16:18 編輯


什麼什麼???

住二樓超好的耶!!!!! 我當初也很想住二樓 ,因為如果有事咩...翻過去就到平台了 可以到處逃...真好.... 。。

其它住高樓層的 比較可憐...都不能翻過去...只能去找同樓層有緩降梯的....。我記得一層只有一戶有。


{:5_273:}






2012-02-22 16:04 · 33樓
豬阿魚 發表於 2012-2-22 15:16
好妙~這個社區一整個亂了~


真的!一整個亂!!{:4_214:}
2012-02-22 16:25 · 34樓
回復 小不點 的帖子

現在2樓可能會有陌生人突然跑到妳家陽台....
2012-02-22 16:44 · 35樓
bulywang 發表於 2012-2-22 16:25
回復 小不點 的帖子

現在2樓可能會有陌生人突然跑到妳家陽台....


突然有人跑到你家跟你say hello,想到就恐怖耶!
2012-02-22 16:57 · 36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2-22 17:02 編輯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不是在2樓露台戶會不會被看光光....
因為現在也是有清潔人員爬欄打掃,但這樣很危險,也不方便,屬被動式的...

只是說能不能開成活動式柵欄.....
大熊跳腳,我想最重要的點在於"尊重"
因為他是面中庭的2樓露台戶
要變更不變更,那個是管委會決定的事情
但也因為直接影響到2樓露台戶的隱私權(只能說開了門之後更沒隱私了)

是否有先確定該柵欄真的違法(不管是消防還是建築,其實很多條文,那二個法是相制衡的,所以大部份都是說有合一邊就放行,不然社區會成了四不像....)?
是否有先跟2樓住戶交換意見過?
是否有先了解若真開了門之後,對2樓住戶心理的影響其應對方式?

在上述都沒有個合理的配套且社區還沒點交,公共基金還沒核下時,就冒然說要開小門,方便清潔人員打掃方便...
真的就比較好嗎?

2012-02-22 17:07 · 37樓
決議將區隔的護欄切開..改活動....一方面顧及隱私..安全等..
剛突發奇想.....那切開後弄個鎖之類的來固定是不是可以決解這些問題{:4_153:}
2012-02-22 17:14 · 38樓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這樣攀爬確實是危險工作,就算開了門,他們能拆牆嗎?在面松園那兩戶是用圍牆隔起,他們還是要爬!且每護欄下都有三十公分高的小墩,點交是我去驗的,我不懂消防位置,方式,合法性嗎?真不懂的這管委會不詢問,不徵詢意見,以為管委會就可擅自決議變更設計嗎?
2012-02-22 17:20 · 39樓
回復 小柯 的帖子

上鎖?誰開呢?現在我爭議的是就算清潔人員也不得擅自通過我窗前,若我正在洗澡呢?靠近我窗一公尺,我就告他偷窺!
2012-02-22 17:28 · 40樓
回復 halloween 的帖子

Say Hello 還好啦~~~
萬一有人敲窗戶會比較恐怖些,尤其是睡得正熟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