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社群的這個版面拿來做什麼好,吸引人氣當然是首要的,因為一個版面要是沒有人氣就跟廢棄一樣了。
但是有了人氣,總得有些資訊才有意義。因此我一直在想這一件事情。
最近我們的版面可以拿來做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社區內的交流,第二件事情是社區內的政策研議。
第一件沒什麼問題,第二件是最近有一件事情是我認為可以拿出來研議的。
最近物管主任輪替造成社區效能低下,我想培訓一個主任實屬不易,但是一個不適當的主任,即使培訓也沒太大幫助。
因此我覺得當管委會決議要換物業管理的時候,應當與其訂下契約。
若非經管委會主動提出之人員不適當案,非不可抗拒之因素時,應當於半個月前告知管委會,並由副手接替。
當由非熟悉本社區之人員替補,需半薪培訓兩個月。待管委會認可後,始可正式升任,否則物業公司需更換適當人員再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