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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區權會提案修改管理委員名額(同意或反對)

2012-02-11 21:05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2-17 04:56 編輯


第十八條、 管理委員選任限制
管理委員會設管理委員十九名,(A棟、B棟、C棟、D棟、E棟、F棟各三名及店鋪一名)

若更改為

第十八條、 管理委員選任限制
管理委員會設管理委員十三名,(A棟、B棟、C棟、D棟、E棟、F棟各名及店鋪一名)

您同意還是反對?! (投票結果僅供參考及討論, 無任何效力)
2012-02-11 22:40 · 2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2-12 00:04 編輯


:)已投完票! {:6_303:} 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社區服務. {:4_209:}
2012-02-11 23:26 · 3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2-2-11 22:40
已投完票! 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社區服務.


{:4_144:}
2012-02-12 00:05 · 4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7_361:} 已修改圖案, 這樣應該比較能表達文意.{:7_361:}
2012-02-12 11:25 · 5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2-12 11:27 編輯


支持"京都管委會"編組19位委員[為社區服務]的芳鄰們, 加油!{:6_324:}
2012-02-12 13:47 · 6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2-2-11 22:40
已投完票! 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社區服務.



太早下定論了,現在贊成改為13名的佔多數。
2012-02-12 14:06 · 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2-12 14:28 編輯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請問要能通過此項提案是要多少戶出席區權會 & 現場多少比例戶數同意, 提案才算通過 ??
2012-02-12 14:23 · 8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2-12 14:24 編輯


LingXiong 發表於 2012-2-12 13:47
太早下定論了,現在贊成改為13名的佔多數。


{:6_303:} 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社區服務 means{:4_153:} 希望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社區服務{:7_385:} , 個人沒有下定論{:7_361:}
2012-02-12 15:25 · 9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2-2-12 14:23
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社區服務 means 希望第2屆委員人數仍可維持19位來為 ...




抱歉!我誤會了。{:6_314:}
2012-02-12 15:44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2-2-12 15:45 編輯


19人?13人?會都未必開的成!下次的人數也要過半吧?若還是上次那個人數,會還開的成嗎?開不成的話根本就不需要討論改人數了!
2012-02-12 17:23 · 11樓
LingXiong 發表於 2012-2-12 15:25
抱歉!我誤會了。


沒事滴! {:7_367:}
2012-02-12 22:46 · 12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2-2-12 15:44
19人?13人?會都未必開的成!下次的人數也要過半吧?若還是上次那個人數,會還開的成嗎?開不成的話根本就 ...


下次的人數也要過半吧?


要修改規約不是需要超過 2/3 區權人出席嗎{:4_144:} 如果管委們有心要把規約修好, 應該要明確出席目標人數, 請物管盡力協助催出人數, 否則雖然管委會非常辛苦的投入開會籌備工作, 但也許住戶芳鄰看到的只會是結果, 看不到您們辛苦的過程啊 {:6_314:}
2012-02-13 01:07 · 13樓
認同或反對的意見都是可能會發生的!
但個人認為社區管理服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
如果有人抱怨住戶冷漠或不關心,為何不願開放心胸鼓勵更多人來參與呢?
如果認為會有搗亂份子,那幾個人都一樣,總不能設定誰可以參與誰不能參與吧 ?
意見不同一定會有的 ,不管幾個人, 如果都能按照合議制,開放心胸民主式的討論,那幾個人絕對不是問題的!
可是絕對不會有這種美好的情形,因為社會就是有許許多多和你我不一樣的人 ,所以才要多多溝通與協調!
至於協調的效果最後如何,就要看選出來的領導者是否有相當的智慧與決斷了!
又如果認為19個人都很難湊到人數或者每次開會有相當人數的缺席,又為何認為將來13個人就完全 就沒此問題?
如果13個人到最後也又很難湊到人,又每每開會時又有相當人數的缺席,那大家都能接受嗎? 還是保證13個人決不會有此問題產生?? 有時變成少數人決策,造成獨斷獨行,其他人變成橡皮圖章! (這情況也是有發生過)

個人建議,何不開放那多出來的六位委員是用不分區! 也就是說,多出來的六位可以開放全社區自由選,A棟的可以選其他棟,不侷限在自己的棟別,這樣選擇多很多! 也可以增加更多的認識!

個人還是認為,如果目標都是在社區管理的事物上,秉棄一些彼此不同的成見,專注在問題上 ,那很多問題就會簡單的多! 但如果總是帶有懷疑或不滿,那問題就會變得複雜些,問題也就不容易被FOCUS !
以致於很多人就會感到沒有效率或空轉! 服務的人也感到氣餒!
不過............我講的,應該是白講,因為你我就是不一樣!
總之.............很多事情沒那麼嚴重與嚴肅,能買京都住京都,大都數都是很有社會歷練的人, 只要願意大家好好溝通 ,個人認為該不是有很大的問題!
PS. 不管幾個人,都是多數的決議, 不論好壞都去面對與解決,就不要在這問題上打轉了! 也就不要去怪誰提或誰同意或不同意!
2012-02-13 10:54 · 14樓
很抱歉,不是我不願參與投票,但我真的很想問 ~~ 目前有真正在愛北大網站上關心京都訊息的住戶畢竟還是少數,在這裡提出提案,就能代表大家的想法嗎 ??
目前是否應該多加宣導下次開會的事誼,讓下次的會議順利進行呢 ??
另外,我有一個小小的見意,2/11的會議已經發了公文袋,如果下次招開會議,若內文沒有變動,是否請住戶們延用即可,不要造成資源的浪費,必竟這都是我們的管理費所支出的部份,且愛地球也是京都住戶共同的心願吧 !!
還有,上次會議中,坐在較後方的住戶完全聽不到台前主席說的話,煩請管委會協助注意麥克風及音響設施
辛苦大家了,謝謝 !!
2012-02-13 12:38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2-2-13 12:43 編輯


雯 發表於 2012-2-13 10:54
很抱歉,不是我不願參與投票,但我真的很想問 ~~ 目前有真正在愛北大網站上關心京都訊息的住戶畢竟還是少數 ...


第二次要處理的部份主要有會議通知單及委託書(畢竟有一些區權人在第一次會議時可能就已把委託書用掉了)。至於上次寄出去的會議內容是不應該再印的,如您所提及~那一些都要花錢印的!

在網路上這類的活動本來就不據有任何效力~是否參與在於個人意願。就算現在頭了贊成票也不代表在管委會開會的時候就一定會贊成。輕鬆看待就好了~{:4_160:}
2012-02-13 13:09 · 16樓
雯 發表於 2012-2-13 10:54
很抱歉,不是我不願參與投票,但我真的很想問 ~~ 目前有真正在愛北大網站上關心京都訊息的住戶畢竟還是少數 ...


目前有真正在愛北大網站上關心京都訊息的住戶畢竟還是少數,在這裡提出提案,就能代表大家的想法嗎 ??


但相較之下, 我相信這個平台已經是目前社區最活躍的互動方式跟管道了~~當然這不是一個正式的社區管理訊息平台, 但這裏也不僅僅是一個社區管理訊息平台而已, 可以輕鬆, 也可以理性, 當然偶而也會爆出一些火$%$^%@#$$%%^&^&*~~~~
2012-02-13 13:47 · 17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其實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只是說出了自已的感受 !!
管委會的確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相信大家都能了解
辛苦與委屈只能由委員自行消化掉,的確是件非常辛苦的事
要符合所有人的想法更是難上加難
唉 ~~ 只是 ....... 真的覺得這個問題 ...... 在這裡進行投票 ....... 真的 ....... 非常的不據公信力 !!
2012-02-13 13:51 · 18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呵呵 ~~ 相信不會有什麼火花的啦 ~~ 畢竟管委會的辛苦,大家都看得到的 !!
相信京都的大家都是為了社區好,我們是個有愛的社區的
喔喔 ~~ 下次開會應該要跟大家說 ~~ 我們要設下一個目標,成為北大最有愛的社區,我們要往這個方向前進才對
當然我是開玩笑的,這種事 ....... 怎麼好意思在開會中提出來呢 ? 呵呵 ~~ 如您所說的 ~~ 輕鬆點吧 !!
2012-02-13 14:04 · 19樓
回復 的帖子

~~~愛火花~~~

{:4_135:}

{:7_331:}
2012-02-13 15:40 · 20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什麼啊 ?? 怎麼那麼難懂 ???
2012-02-14 13:16 · 21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否則雖然管委會非常辛苦的投入開會籌備工作, 但也許住戶芳鄰看到的只會是結果, 看不到您們辛苦的過程啊>"

第一屆有 19位委員投入 都感到辛苦, 那
第二屆只剩 13位委員, 住戶仍有548戶之多, 人手更短缺, 豈不 更辛苦?{:7_434:} {:4_92:}
2012-02-14 16:04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2-2-14 16:08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2-2-14 13:16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


第一屆感到辛苦?W大及許多住戶也曾參與過管委會的會議~多少也知道很多時間都浪費在哪一些議題上。我想~見到現況的住戶可能也不太敢參與管委會了吧!{:4_92:}

人多、人少都還是其次。有不同的意見也是正常的~只是同一個案子一討論再討論~也得不到個結論~這個情況下就真的是要考驗耐力了~

不過,我相信,第二屆一定會更好!(不管幾人){:4_153:}
2012-02-14 17:10 · 23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開會最怕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第二屆管委會要負責驗收~委員們勢必要更加辛苦了...
2012-02-14 20:26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2-14 20:39 編輯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第一屆有 19位委員投入 都感到辛苦,

第一屆的幾位委員太辛苦是因為 19位委員是太多還是太少, 要他們自己才最清楚....

第二屆只剩 13位委員, 住戶仍有548戶之多, 人手更短缺..

以我個人的想法其實很單純, 北大其他社區的管委人數比例不比我們高, 一樣可以運作正常, 我不認為京都住戶的素質沒有比別人好, 選出的管委能力沒有比別人強, 所以認同改回13人的主張!!

如果真有心, 願花時間關心社區發展的住戶, 即使沒有管委身分這個冠冕, 一樣會對社區付出跟貢獻, 我相信比起第一屆的某幾位委員, Wendy 姐對社區的幫助不會比她們少, 但委員人數也沒多您這一位名額, 也許志工芳鄰的組織, 實質效益會比額外增加的管委員額來得大吧, 我想 {:4_153:}
2012-02-14 20:51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2-14 20:54 編輯


雯 發表於 2012-2-13 15:40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什麼啊 ?? 怎麼那麼難懂 ???


因為U大知道我說的是火氣{:5_280:} , 不是火花 {:5_274:}
2012-02-15 17:46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祥龍 於 2012-2-15 18:09 編輯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哈哈哈!!
請問第一屆區權會為何要變更為19位委員???? 屆時開會的難道不是本社區同一批人????現在考量改為13位是整個第一屆委員會的看法或是少數人的己見????
規約是整個社區所有住戶方便所繫的根本, 怎可任由任何個人憑自我感覺提案改變???
規約的變更除第一屆外, 通常均須由[委員會討論表決後], 再以[委員會名義]提案, 由住戶表決才符嚴謹!!!!本次規約修訂提案
各案均是由一人(個人)提案
既無詳述理由
又無利弊分析
更無說明比較
要住戶硬吞
是否合適?????
況且
逕自將不可確定之未來交付下屆委員會自行承擔??是否適宜???何況第二屆還有第一屆委員會自我決定公設點交交給第二屆辦理之奇怪決定要承擔???
管理委員均來自住戶
誰可決定誰是[不適任委員]
選19人和選13人樣本均是一樣
誰能保證人少一定問題少嗎????來的[不適任委員]就不是住戶嗎????
管委會要求有參加第二屆委員意願的人遞交意願書, 卻又以開放是選單給住戶自由勾選?? 這是甚麼規定呢??
如果第一屆有強烈服務意願的話, 當可逕自表明, 遞交續任意願書, 無需如此動作頻仍, 甚至耳語不斷???難道還要萬民擁戴! 確立統治基礎????
我們感謝任何服務人的點滴貢獻但是
不代表同意某些[獨到]的看法???????????
況且
本應由274戶決定的規約修訂議題
因未積極處理之意外因素(人數不足, 既不藉機以討論會形成共識, 或採先行討論議案, 並等待人數到齊後進行表決之可行作為)
淪為只要110戶的 1/2 就可改變
其代表性及適用性, 當有爾後之爭議???
見仁見智




2012-02-15 21:57 · 27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管委會要求有參加第二屆委員意願的人遞交意願書, 卻又以開放是選單給住戶自由勾選?? 這是甚麼規定呢??,,,,,>"

個人認為因為:{:4_153:}
1) 所有 區權人&受委託之代理人皆 有權 勾選心目中的委員
2) 遞交 意願書 的住戶, 不見得當棟之 區權人&受委託之代理人 想勾選 意願書 上的住戶
3) 因此 當選的委員& 候補委員 係由 勾選出來的 得票數 高低來決定

建議: 選票單 上面 可註記 有遞交意願書人的 戶號 & 名字.{:4_152:}
2012-02-15 22:40 · 28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所以名額的問題就交由區權會票決吧, 針對相同的議題第一屆時, 是沒有機會事先充分討論(應該是現場臨時提起?), 這一次至少有個平台大家可以就事論事, 到時候的結果應該會比較貼近民意吧!!

至於規約修改的提案, 看起來這一屆的管委會採取開放的態度, 所以也會出現幾個令人難以理解的提案出現, 只希望屆時與會的芳鄰當下腦袋都是清醒的, 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 ?!
2012-02-16 00:04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2-2-16 00:06 編輯


第一屆區權會還真的忘了是哪位芳鄰那麼熱心提議把委員會搞大!{:7_523:}

也不重要了,都已是過去式了。{:7_331:}
2012-02-16 19:51 · 30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是哪位芳鄰那麼熱心提議把委員會搞大,,,,,>"

是[京都區權人]通過 "搞大"的{:4_163:}
2012-02-16 20:02 · 31樓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隨便嘍~~下屆會更好!
2012-02-16 20:13 · 32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2-2-16 20:02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隨便嘍~~下屆會更好!


{:6_303:} 有夢最美, 希望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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剉地等!!!!!!{:4_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