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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於 3/10(六)第2次召開

2012-02-11 11:20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2-13 15:42 編輯


{:7_346:} 2/11(六)第二屆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流會 (274 戶"區權人"報到可開會 - 258 戶"區權人"報到 = 差16戶"區權人")

{:4_153:} 將於 3/10 (六) 第2次 召開, 請芳鄰們踴躍參加ㄡ!
2012-02-11 11:39 · 2樓
為什麼要訂在星期六?不是星期日?(有人星期六也要上班)
為什麼一定要所有權人.委託別人不能扣管理費?(配偶.成年家屬不行嗎?)
應該改為星期日召開.與同一戶籍地之成年人委託都成立(住京都配偶或家人同一戶即可)
今天會流會應檢討條件與委託方式~感恩~!
2012-02-11 12:00 · 3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為什麼要訂在星期六?不是星期日?(有人星期六也要上班)
為什麼一定要所有權人.委託別人不能扣管理費?(配偶.成年家屬不行嗎?)
應該改為星期日召開.與同一戶籍地之成年人委託都成立(住京都配偶或家人同一戶即可)"
今天會流會應檢討條件與委託方式~感恩~!"


{:4_153:} 3/10(六) 是主席&在場人投票通過的.
{:4_144:} 委託別人不能扣管理費, 這我就不清楚了, 我以為可以哩???? {:7_434:} (宋經理報告半天, 我也有聽沒有懂{:7_420:} )
今晚(2/11)19:00 p.m. 社區有管委會會議, 但提案中好像沒看到要檢討區全會事宜, 不知臨時動議有無委員會提?!{:7_379:}
2012-02-11 12:25 · 4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2-2-11 12:31 編輯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委託別人不能扣管理費』????有這樣限定嗎????我也不知道耶~~~

委託人選也有限制????我高興委託家人或親朋好友去代為參與不可以????這又不是開銀行戶頭~為什麼會諸多限制呢?出席人數都很難湊的齊了~限制那麼多~有什麼意義?

這一次流會是因為報到人數根本就不過半~三月十日要能過半?有難度!許多住戶提出的內容是否改的成也變成一個未知數了。
2012-02-11 13:05 · 5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2-2-11 13:15 編輯


針對促成順利開會,較之其他社區,物管似乎作得太少
個人另一社區作法參考:
1、開會通知發出後1周,電話(或按電鈴)詢問是否接到信件
2、會議召開前三天,電話(或按電鈴)提醒,並要求務必參加
3、報到時間即將截止,判斷可能人數不足,按住戶電鈴催促
4、折讓管理費或有贈品時,於通知單上明顯揭示(半張A4紅色夾頁)

一次區權人會議,勞師動眾所費不貲,希望管委會與物管能有更積極作為。

2012-02-11 13:26 · 6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早上本人工作上無法出席,為了要開區分所有權會,小孩已安排妥後.配偶代為出席,但遇到主任有提出只要不是所有權本人就無抵扣管理費之資格,門檻過高與資格問題條件應傳達清楚與書面說明....以上~!
2012-02-11 18:19 · 7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委託他人一樣可以扣管理費
這件事後來現場我有澄清
而物管經理的意思是說若被委託人不是社區住戶是無法獲得500元
500元不是發放現金而是扣抵管理費
500元扣抵將在第一次收管理費時直接抵扣
至於可不可以扣抵管理費跟委託人還是本人其實沒有多大關係
因為到時是看簽到簽退表來認定
只要有報到
然後在會議結束後簽退
證明全程參與會議
就取得管理費扣抵資格

另外流會的原因是報到出席戶數未滿所有區權人數的1/2
報到戶數也跟本人還是委託人沒有關係

2012-02-11 18:48 · 8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我的認知也是如此。只是怎麼會變成這位住戶所說的版本就不得而知了!
2012-02-11 23:04 · 9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那也就是沒有說明清楚,主要是大大們了解今天所聽到的訊息,那也許誤解了只有所有權人本人可以扣抵,委託人不可扣抵的認知,求證就0K了,感恩。
2012-02-13 00:18 · 10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2-2-11 12:25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委託別人不能扣管理費』????有這樣限定嗎????我也不知道耶~~~


3/10 再次的開會只要1/5人數出席即可開會!
出席人數的1/2 即可達成決議 !
2012-02-13 19:32 · 11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而物管經理的意思是說若被委託人不是社區住戶是無法獲得500元,,,,,,,>"

委託人 = 區權人
被委託人 = 親戚, 朋友, 鄰居, 房客

委託的 親戚 & 朋友 不見得是 住戶 耶?!{:7_434:} 這樣區權人可獲得500元嗎?{:4_144:}
2012-02-13 20:20 · 12樓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我想這個問題現在已經不重要了
依管委會決議第二次會議就不再發放管理費折抵了
2012-02-13 22:12 · 13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我覺得出席第一次會議的人應獲$500獎勵,因為時間都花下去了(還有人不住在京都特別跑來),會沒開成又不是他們的錯,這是典型的會前誘因制度,不是後謝。購買期貨(照預定時間開會)當然要先付價金,購買選擇權(可能流會)也有一定價格要支付,才對得起當天準時出席者。
2012-02-14 08:02 · 14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2-14 13:05 編輯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2-13 20:20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我想這個問題現在已經不重要了


{:5_230:} 這個問題非常重要, {:4_153:} 明年, 後年, 大後年,,,,,,,,都要開區權會, 不是只有今年, 公寓大廈管理辦法上面跟京都的區權會開會通知單上備註一: "委託他人代理行使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時,,,,,,,,,", 這個他人不是限定該社區之住戶, 他人(代理人)可以是: 親戚, 朋友, 鄰居, 住戶, 房客等.{:4_152:}

2012-02-14 08:20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2-14 13:23 編輯


東月 發表於 2012-2-13 22:12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我覺得出席第一次會議的人應獲$500獎勵,因為時間都花下去了(還有人不住在京都特 ...


"根據會議通知單備註二: 為鼓勵踴躍出席本次會議, 如參加住戶超過召開會議法定人數, 管理委員會將提供全程參與會議之區權人次月500元管理費折抵"

1) 548戶 / 2 = 274戶 (措詞用 超過, 而非用 到達, 意謂 >274, 非 >={:5_256:} )
2) 以上是折抵管理費的第1個條件
3) 第2個條件是: 全程參與會議

所以 "摃龜" 了.{:7_350:}
2012-02-14 09:21 · 16樓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這次的確不可行,因為辦法已經很清楚規定了。只是為了以後設定誘因時,能更進一步考量配合活動者應得到一些鼓勵,同時也能某種程度知會不配合者可能有的損失(雖然不大),例如報到時每戶提供扣抵百元(類似購買選擇權),召開會議成功時,則升級為$500(實際買入貨品)。頭腦體操.......:lol
2012-02-14 10:06 · 17樓
回復 東月 的帖子

任何的建議對於下一屆的管委會應該都會有用才是!{:4_160:}
2012-02-14 13:09 · 18樓
東月 發表於 2012-2-14 09:21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這次的確不可行,因為辦法已經很清楚規定了。只是為了以後設定誘因時,能更進一步考 ...


{:5_288:} 很好的建議{:4_206:}
2012-02-14 21:28 · 19樓
回復 東月 的帖子

這一次還是有一點點的小獎勵
有二十多份的精美禮品抽獎
2012-02-14 21:51 · 20樓
京都小螞蟻 發表於 2012-2-14 21:28
回復 東月 的帖子

這一次還是有一點點的小獎勵


對厚~~~我完全忘了這件事~~~難怪總覺得少了什麼似的~~~{:4_209:}
2012-02-14 21:53 · 21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我不知道耶,主席宣布散會就上樓去了。{:5_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