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為維護社區所有住戶使用2樓VIP個人湯屋安全及社區整體居住品質,特修頒VIP個人湯屋使用管理辦法。

說明:
1.本社區於100(2011)年度共發生6起2樓VIP會館因一個人使用個人湯屋緊急送醫案件。

2.又經調查,北大特區有提供溫泉湯屋服務之社區均規定住戶使用個人湯屋至少須2個人以上同行, 以確保住戶之安全。

3、為維護社區所有住戶使用2樓VIP個人湯屋安全及社區整體居住品質,經101.1.15日第二屆管委會第2次臨時會決議通過修改樓2樓
VIP會館個人湯屋使用規定。新規定規範使用個人湯屋,至少須2個人以上同行(均須具備求救能力)。新規定自101.1.18日起生
效。新規定所造成之不便, 請所有住戶體諒。


翡冷翠管委會
公告字號:翡冷翠(二)告字第10101006號
公告時間:101年01月18日至101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