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2-1-19 10:26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1-17 09:40 
覺得還有進步空間說,但至少看起來比較像是公園的樣子了...
建議這些遊樂設施都要有『使用須知』
舉例來說
麥當勞的遊戲區都會標示[限N歲以上,XXX公分以上/以下的兒童使用]之類的相關說明
記得前陣子在心六藝社區摩斯漢堡旁的的遊樂區看到一個實例
一群小朋友在玩,某父母帶了一個不到2歲(個人判斷)的小小孩(男)去玩
結果小小孩上去後,因為不敢溜滑梯又不敢自己下來(害怕),就隨手緊抱住一個小哥哥(個人判斷3-4歲)不放
小哥哥為了掙開,就推了一下,結果二個小朋友抱著跌落平台,所幸都沒有受傷.....
(但當場小小孩的媽媽就發飆了,因為他覺得小哥哥不應該推小小孩~~)
個人認為,其實是小小孩父母的錯。
畢竟他的年紀還太小,根本還不適合玩這類設施.....
但,旁邊也沒有『使用須知』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