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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賸餘款運用的居民建議

2012-01-12 11:21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1-12 11:21 編輯


  根據這幾天的調查詢問,發現多數人支持賸餘款專款專用,也可以移撥給之後的民間社團運用在殯葬特區的反對工作上。

  基此,本人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 既然目前本聯盟成員似無正式成立社團意願,建議林里長跟朱老師轉達,請朱老師著手成立促進會事宜,以兌現凱道遊行對民眾的承諾。

2. 賸餘款等到朱老師社團正式成立並設有專戶後,由聯盟正式移撥給促進會,並在官網及愛北大社群公告周知。

3. 建議本聯盟成員即使無意新組社團,屆時最好也申請加入促進會會員,以避免分裂的質疑。



  以上想法提出討論,請大家發表意見,感謝。
2012-01-12 17:20 · 2樓
對以上建議 我沒有意見 :)
只要大家決定好結論以後
雖然我能做的不多
但我會繼續努力
2012-01-12 18:05 · 3樓
Spock +1 ^_^
2012-01-13 09:19 · 4樓
阿海的建議滿好的
我認同耶
2012-01-13 11:38 · 5樓
撥給成立目的之一是反殯葬特區的團體,我覺得ok。

2012-01-13 14:43 · 6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1-12 11:21
  根據這幾天的調查詢問,發現多數人支持賸餘款專款專用,也可以移撥給之後的民間社團運用在殯葬特區的反 ...


昨天因為跟張中良的官司第一次出庭
跟老師有碰面詳聊的機會
目前老師還是很堅持把結餘款全部捐出去
因為讓人沒有任何可以對他或是我個人質疑帳目是否有不明或是錢最後流到哪裏去的空間

其次,老師同意組協會繼續監督殯葬特區一事
但是他堅決不要拿結餘款給協會使用,以免又有人質疑
他也承諾將來協會開始運作,若需要經費進行反殯葬特區時
他自己會設法去募款,絕不會再讓大家辛苦賣東西

因為1203沒有一個正式組織,所以他認為登報要用何名義都有問題
雖然經過網路意見調查
老師也認為網路發言的人也不全然是所有的捐款者或是紀念品購買者
所以網路大多數意見也不能做為最後意見
所以他認為最好還是捐出去

因為老師是1203活動的申請及主要策畫者在法律上必須負所有的責任
所以他希望事情可以作的漂漂亮亮讓人沒有話說
因為都沒有人願意擔任一次性貿易所得者
所以他同意由他來申報
但是他希望庫存必須要清楚盤點,進貨出貨所有的帳單都要提供給他
他那麼堅持是因為他不希望日後有被質疑得或是交代不清楚的空間

昨天出庭,張中良對我及老師有很多不實指控
過程讓我們感到心寒及憤怒
也因此感到人心狡詐,不得不防

目前這個官司可能還有得打
面對這樣的小人,我們必須更加小心處理帳目的事情
在此請求大家體諒我跟老師的心情及立場
請把錢捐出去吧!!

2012-01-13 14:53 · 7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1-13 16:33 編輯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里長,如果一定要捐款給慈善團體,那我覺得當初其實不應該上網詢問大家意見,因為很明顯的,當初參與捐款跟義賣的居民,並不希望自己的善款被拿去捐給慈善團體,這已經嚴重違背大家的期待,若堅持捐款,也會讓當初發文詢問的作法變得立場全失。

  我理解朱老師跟里長官司纏身,的確有避嫌的需要,但每一分捐款都是居民對我們的信任,也是一份承諾,如果當初真的這麼擔心錢的問題,一開始就應該砍掉多餘的車輛,以確保經費跟車輛成本之間衡平;當初不考慮這個後果,募得款項後又執意捐給慈善團體,真的對許多信賴我們的民眾說不過去。

  不過里長也辛苦了,我知道你夾在中間,也有難言之隱,我也可以理解官司纏身的窘境,這是我個人的想法,以上說明。



  
2012-01-13 15:18 · 8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1-13 17:25 編輯


妨礙名譽官司與結餘款處置,雖然起因同一,但卻是兩件事情,不應該混為一談。

開戶捐款贊助活動費,對於捐款者,完全沒有交代不清的問題,因為捐款全數都用在1203活動上。

不足部分由商品販售所得支應,既然是商品販售,依法報稅,要如何使用,都是聯盟事情,並沒有違法問題,帳目清楚,就經得起檢驗,也不會有觀感不佳問題。

雖然朱老師是1203的發起人,但是商品販賣卻是聯盟夥伴共同的努力成果,不應尊重多數夥伴意見嗎?!

賸餘款只要帳目清楚經得起考驗,就沒有違法或觀感不佳問題,至於是否捐出去,應該要尊重夥伴意見。

聯盟做任何事情應該是多數決,若以官司或少數人觀點而捐出,已經嚴重違反多數決精神。

任何舉動或決定都會影響北大居民對聯盟的信賴,希望大家更審慎來看待剩餘款處理問題。

這不是一兩人可以決定的事情,好嗎?!

再者,當初大家認同願意把錢贊助或買商品反殯葬,當然希望專款專用,反殯葬尚未成功,把錢捐出去,絕對影響未來大家繼續支持意願,大家有否想過,把錢捐出去,也有可能構成背信?!這樣官司永遠沒完沒了!!更影響到北大居民對聯盟夥伴的觀感!!

話不吐不快,至少我對得起自己良心!

若有得罪,敬請見諒!




2012-01-13 20:54 · 9樓
我想大家怕的 主要不是辛苦的賣東西
而是如何承受那一張張交到自己手中鈔票的重量

我明白朱老師希望把活動辦的乾乾淨淨不留下任何話柄的心情
我也相信里長與朱老師兩位承受的重大壓力是超乎我能想像的
身為夥伴沒辦法幫兩位分擔這種壓力
卻還要在此懇請朱老師與里長繼續忍辱負重地承擔下去
心裡也不好受
但實在是跟隨每一塊錢交到我們手中的信任都是重如泰山
我才會希望能專款專用

懇請朱老師在少數敵人攻擊下感到心寒時
多想想因為信任朱老師而千里迢迢趕回來參加活動與購買紀念品的多數居民
朱老師是為了我們這些信任他的多數居民而出來當活動發起人
而不是為了那少數的抹黑者而出來承擔此責任的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