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是也有在討論,樓上(或樓下)住戶抽煙,煙味飄散到自己家的事情。看到以下新聞想到,原來不但是煙味,連瓦斯也會順著管路到處跑的樣子。看來大家平常的警覺性要高一些,除了自己家之外,也要注意鄰居的瓦斯味是不是也會飄散到自己家裡頭。
http://tw.news.yahoo.com/氧化碳竄排氣管-奪3命-建築師免賠-021409336.html
東森新聞 – 2012年1月5日 上午10:14相關內容放大照片一氧化碳竄排氣管 奪3命 建築師免賠
新北市永和恆豐大樓,九年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意外,當時板檢檢察官朱帥俊的母親和女兒不幸喪命,大樓林姓建築師和工地主任刑事有罪,但是民事部份,高院認為建築法規沒有針對排氣管道設計要求,判朱帥俊敗訴,還可以再上訴
九年前新北市永和恆豐大樓,這場一氧化碳中毒意外一次奪走三條人命,消防員背著厭厭一息的住戶從上往外衝,把握黃金救援時間,但是仍然救不回,當時住在五樓的板檢主任檢察官朱帥俊的母親和女兒,再次來到恆豐大樓電梯裡,最醒目的樓層按鈕上,就貼了張關瓦斯的小叮嚀,一樓公告欄上,還有兩大張要住戶保持空氣流通,熱水器裝室外的宣導單,旁邊還有張要住戶別在浴室抽菸的公告,因為菸味會順著通氣管線,飄進別人家裡。
當時朱帥俊就是認為大樓通氣管線設計不良,六樓熱水器燃燒不完全的一氧化碳,沿著管線蔓延,沒辦法從頂樓排氣孔排出,才會一次帶走他的母親和女兒,向建築師和工地主任求償,當初蓋大樓的建設公司事業愈做愈大,被告的林姓建築師已經是集團董事長。
整個意外刑事部份建築師和工地主任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民事部份一審原本判賠730萬,但是到二審法官認為建築法規裡,沒有對管道間的排氣,有任何設計上的要求,改判不用賠,還可以再上訴,不過刑事部分有罪,應該就要像集團網頁上寫的,建築是一輩子的責任,承擔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