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投贊成票才會通過此決議的!
但大家忘了.. 人多人少都只是人數取樣的放大縮小而已.. 好人壞人的比例還是一樣...
松哥 發表於 2012-1-5 12:55 贊同將目前19人回歸原來13位 理由: 1.委員的得票數較具代表性(可降低一票或兩票當選的可能)
若不降低委員人數,恐怕幾年後,缺額會很多
每個區分所有權人都有當委員的權利與義務,慢慢用!以降低『折損率』
選的人多 代表被選到的人的代表性不足, 會有很多人一兩票就當選
乾脆辦個投票算了
被選到的人的代表性不足
家族為何尚未有推荐人選供大家選擇?
像去年急就章地推薦.. 雖然大致上都OK.. 但還是有被滲透..甚至幫投資客作嫁衣裳的不樂見事發生....
耐心 發表於 2012-1-5 13:47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1-6 12:11 贊成回歸原本人數 只不過這項要求可能會遭到強烈抵抗吧 有些人甚至認為現在的管委會還是不能代表多數人的意 ...
不如打破棟的限制,住戶選得票數前12名及店面選1名當委員。反正都是同一社區
WendyLKK 發表於 2012-1-6 17:28 請大家參考: 原先社區委員數設置為19人 基本上依據管理規約律定
u2194739 發表於 2012-1-6 17:49 現在屬人多的階段~~~結果大家可見!(暫且不論有一些住戶對於十九人管委會是否據代表性存疑) 就看區 ...
硬是要把人數搞那麼多~讓有心要來惡搞的人物更有機會進管委會了~不是嗎?
打破棟別的限制 讓被選上的人較有代表性
松哥 發表於 2012-1-6 18:24 不管選幾個人 先打破棟別的限制 讓被選上的人較有代表性.....
耐心 發表於 2012-1-6 18:44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舉例說..劍橋有六棟106戶..和我們BE棟一樣.. 另外還有兩棟八十幾戶的... 也都各棟選兩位管委.. 運作有問題嗎?
運作已成熟的社區仍採各棟等量委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