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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權會將近..是不是該好好檢討管委會合理人數

2012-01-04 19:40 · 樓主
話說.. 近一年下來.. 看不到我們京都異於其他社區而自創的..‘每棟選三位管委’的特立獨行之舉有產生任何過人的效益... 與其這樣.. 何不跟其他社區一樣回歸每棟選兩位就好? 事實上.. 當初如果只選13位委員.. 過去一年不必要的風風雨雨都不會發生.. 管委會的運作也應該比現在有效率多了~
2012-01-04 22:20 · 2樓
贊成~!!!
2012-01-05 00:05 · 3樓
贊成, 人多不一定好辦事!
2012-01-05 00:19 · 4樓
那是不是應該要來獎勵一下當初提議並要決通過的所有住戶呢{:4_140:}

我是來亂的~~~不需要急著對號入座~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投贊成票才會通過此決議的!{:4_140:}
2012-01-05 10:36 · 5樓
🔧 本帖最後由 c3253366 於 2012-1-5 10:42 編輯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贊成~!!!若不降低委員人數,恐怕幾年後,缺額會很多;即將改選,家族為何尚未有推荐人選供大家選擇?
2012-01-05 11:15 · 6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1-5 13:40 編輯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投贊成票才會通過此決議的!

當初.. 若以原設計的每棟選兩人的話.. 意願很高、極想當管委的人知道自己鐵定上不了..
所以就利用了‘誰都不認識誰..誰也不相信誰..心理上就自然會回歸到“人多..好人也會比較多”’的基本認知而提出19人制.. 在鄰居都還是陌路人的當時.. 想當然爾一定獲得壓倒性認同~
但大家忘了.. 人多人少都只是人數取樣的放大縮小而已.. 好人壞人的比例還是一樣...
所以.. 基本上還是要選對人啦~
會不會做事都不要緊.. 多一個對的人上..就可少一個不對的人進管委會興風作浪...
2012-01-05 11:53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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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家忘了.. 人多人少都只是人數取樣的放大縮小而已.. 好人壞人的比例還是一樣...

那可不一定
選的人多
代表被選到的人的代表性不足
會有很多人一兩票就當選了
選的人少反而不會有這些問題!
2012-01-05 11:54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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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
乾脆辦個投票算了
讓大家表達一些看法!
2012-01-05 12:55 · 9樓
贊同將目前19人回歸原來13位:)
理由:
1.委員的得票數較具代表性(可降低一票或兩票當選的可能)
2.現在的京都家族平台是開放及公開的,所以社區有脫軌的情事發生,就可提出公評,因此不用一下耗那麼多人投入
3.每個區分所有權人都有當委員的權利與義務,慢慢用!以降低『折損率』:lol
2012-01-05 13:16 · 10樓
松哥 發表於 2012-1-5 12:55
贊同將目前19人回歸原來13位
理由:
1.委員的得票數較具代表性(可降低一票或兩票當選的可能)


C大的看法...
若不降低委員人數,恐怕幾年後,缺額會很多

松哥的看法..
每個區分所有權人都有當委員的權利與義務,慢慢用!以降低『折損率』

.....應該是大家要正視的重點....
2012-01-05 13:24 · 11樓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選的人多 代表被選到的人的代表性不足, 會有很多人一兩票就當選

謝謝V老師提醒我們代議制的基本精神.. 代表性...{:4_113:}
2012-01-05 13:29 · 12樓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乾脆辦個投票算了

我比較喜歡大家參與意見.. 辦投票還要設計選項..粉累耶~
不過V老師若是有興趣辦投票..我會馬上去投....{:4_163:}
2012-01-05 13:47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1-5 18:54 編輯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被選到的人的代表性不足

說到代表性這個超重要的大議題...
是不是在規約中增訂一下..
“被選舉人得票數不到當棟總戶數1/10(假設性數字)則不得當選.. 同時若該棟候選人得票數未達基本門檻亦得由他棟遞補”....{:7_358:}
2012-01-05 14:26 · 14樓
回復 c3253366 的帖子

家族為何尚未有推荐人選供大家選擇?

還是慎重一點比較好...
像去年急就章地推薦.. 雖然大致上都OK.. 但還是有被滲透..甚至幫投資客作嫁衣裳的不樂見事發生....{:7_412:}
2012-01-05 16:49 · 15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像去年急就章地推薦.. 雖然大致上都OK.. 但還是有被滲透..甚至幫投資客作嫁衣裳的不樂見事發生....

不管什麼組織都有被滲透的可能性
要不然也就不會有無間道電影看了!
2012-01-05 18:52 ·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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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京都無間道.. 不無可能....{:7_404:}
2012-01-06 09:48 · 17樓
耐心 發表於 2012-1-5 13:47
回復 verysimple 的帖子




不如打破棟的限制,住戶選得票數前12名及店面選1名當委員。反正都是同一社區。:D
這樣代表性更大,且當有補缺額時,也不用再辦補選,就從選票多寡的次序遞補就好了...
配套:每位區分所有權人一張選票最多可同時圈選五人
2012-01-06 12:11 · 18樓
贊成回歸原本人數 只不過這項要求可能會遭到強烈抵抗吧
有些人甚至認為現在的管委會還是不能代表多數人的意見
大概想把管委會擴充到548人之前都不會滿意吧
2012-01-06 12:35 · 19樓
北大貓 發表於 2012-1-6 12:11
贊成回歸原本人數 只不過這項要求可能會遭到強烈抵抗吧
有些人甚至認為現在的管委會還是不能代表多數人的意 ...


五百四十八人!好耶~~~就是該提升到這個數據!{:4_113:}

我相信~~~整個社區的事務十年之後應該還是一事無成~~~反正現狀就是誰沒有來參與誰就覺得沒有代表性啦!{:4_140:}

我想~開一個管委會可能都很困難了~現在十九人會~要過半都有點困難了~更何況是五百多戶~

2012-01-06 12:37 · 2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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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好~所有的委員可能都跑到C、E跟F棟去了~~~{:4_113:}
2012-01-06 14:20 · 21樓
回復 松哥 的帖子

不如打破棟的限制,住戶選得票數前12名及店面選1名當委員。反正都是同一社區

松哥的想法粉前進~ 讚!
但就怕可以打破小集團迷失 接受這個進步思考模式的人還是少數....{:7_405:}
2012-01-06 17:28 · 22樓
{:4_153:}請大家參考:
原先社區委員數設置為19人
基本上依據管理規約律定
每次出席會議至少需為10人(過半數)方可開會
會議表決通過議案需有6人同意才為通過

如改為每棟兩人店面1人則為13人
每次出席會議至只需為7人(過半數)就可開會
會議表決通過議案只需有4人同意就可通過扣除主席通常不參予表決
如果有4人聯手即可控制議事

人少
:)優點是: 有效率, 但事前題是該些人需要熱心誠心
:(缺點是: 如果有閒閒好事者,又不深入法令
:(若以一己之私為出發點
:(只會攪亂管理事務
:(或可干擾或癱瘓

:(勇於任事者若呼應支援人數不足
:(只有徒呼無奈
屆時將如何???

人多
:(出席比需高
:(說服大家不容易
:)但是多數人認同的議案失誤率較少
:)通過之議案較為穩定
:)且如有涉及住戶權益之事
易可避免讓委員會有針對性之感覺
2012-01-06 17:49 · 23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2-1-6 18:00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2-1-6 17:28
請大家參考:
原先社區委員數設置為19人
基本上依據管理規約律定


現在屬人多的階段~~~結果大家可見!(暫且不論有一些住戶對於十九人管委會是否據代表性存疑)

就看區權會如何去表決嘍~~~是福是禍~~~到時就可知曉~

委員會的人多或人少應該不是那麼大的問題~如果多數當選的人根本就心術不正~那他們還是能夠把持管委會~硬是要把人數搞那麼多~讓有心要來惡搞的人物更有機會進管委會了~不是嗎?
2012-01-06 18:24 · 24樓
不管選幾個人
先打破棟別的限制
讓被選上的人較有代表性.....
2012-01-06 18:34 · 25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2-1-6 17:49
現在屬人多的階段~~~結果大家可見!(暫且不論有一些住戶對於十九人管委會是否據代表性存疑)

就看區 ...


自從管委會成立以來, 2011年已開過27次會議, 且皆有會議紀錄可閱讀, 遠雄數位平台&京都家族平台皆有很多很多資訊, 可讓京都住戶們認識社區, 了解社區, 如果各棟住戶自己選自己棟的委員們, 出來為社區服務, 而該委員們其實是不適任的(有熱忱但沒.....),{:4_92:} 是京都的........{:4_138:}

有句話: {:4_153:} 做到了 不代表 做對了, 經常會 好心 幹 壞事! 金害!{:4_205:}
2012-01-06 18:44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2-1-6 18:48 編輯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硬是要把人數搞那麼多~讓有心要來惡搞的人物更有機會進管委會了~不是嗎?

沒錯~
從19人案被提出..到成為事實..再到今天... 事實就是那樣!{:7_356:}
還是回歸一般社區的做法吧~
舉例說..劍橋有六棟106戶..和我們BE棟一樣..
另外還有兩棟八十幾戶的... 也都各棟選兩位管委.. 運作有問題嗎?
早期也是有疑似遠雄護航者進入管委會居要職.. 結果也是被社區住戶看破手腳請下台...
還是那句老話.. 大家有關心才是最重要的啦...
2012-01-06 18:47 · 27樓
回復 松哥 的帖子

打破棟別的限制
讓被選上的人較有代表性

+1 支持!
2012-01-06 19:49 · 28樓
松哥 發表於 2012-1-6 18:24
不管選幾個人
先打破棟別的限制
讓被選上的人較有代表性.....


"......<先打破棟別的限制>....."

1) 委員們門禁卡的Issue{:7_434:}
目前每位委員只有自己棟的門禁卡, 各棟住戶有問題皆找自己棟的委員們處理, 門禁卡可刷各樓層, 如果要去服務別棟, 委員們的公務門禁卡如何配置? 是找服務中心拿---->在到住戶處棟別 ----> 刷門禁& 電梯 ---->住戶家????
2) 各棟委員數如何配置 {:7_434:}
A棟住戶數: 70戶 配置 {:4_144:} 位委員
B棟住戶數: 106戶 配置 {:4_144:} 位委員
C棟住戶數: 88戶 配置{:4_144:} 位委員
D棟住戶數: 88戶 配置 {:4_144:} 位委員
E棟住戶數: 106戶 配置 {:4_144:} 位委員
F棟住戶數: 70戶 配置 {:4_144:} 位委員





2012-01-06 23:04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2-1-6 23:11 編輯


耐心 發表於 2012-1-6 18:44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舉例說..劍橋有六棟106戶..和我們BE棟一樣..
另外還有兩棟八十幾戶的... 也都各棟選兩位管委.. 運作有問題嗎?


所以是否比照這些運作已成熟的社區仍採各棟等量委員的方式較妥?
另外個人也支持回歸13名委員的制度 {:4_157:}
2012-01-07 01:52 · 30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運作已成熟的社區仍採各棟等量委員的方式

素滴~ 別人可以正常運作..我們就可以....

...其實個人最認同松哥的提案.. 但這次區權會來不及適用.. 因為需要在規約上大改款之後才可實施...
所以小改款的改回每棟選兩位委員的13人制是目前最實際可行的方案~
2012-01-07 14:26 · 31樓
各有利弊,折衷一下,先回到13人再加不分棟2人,合計15人。不分棟的兩人保留給前一屆的代表,例如主委、副主委、財務、......等,保持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