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kevin媽 於 2012-1-2 16:08 編輯
偶想大概又會是一個失望的結果{:4_158:}
公告100學年度寒假轉學(入)生作業辦法
發布日期 2012/1/2
發布單位 中教註冊組
點閱次數 8
詳細內容
新北市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100學年度額滿年級缺額遞補實施辦法
壹、依據:北府教國字第0920442632號函「臺北縣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
生分發入學轉學作業要點」(980112修定)
貳、對象:本校國小部二至六年級、國中部八、九年級,居住於本校學區且有意轉入就讀者。
參、繳交文件:戶口名簿及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兩者均備(所有證件皆驗證正本收影本)。
◆戶口名簿審查標準:
1.戶籍地址必須設籍在本學區
2.孩子必須至少和一位直系尊親屬同戶籍
(如: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3.稱謂欄不得有"寄居"字樣。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以下擇一即可)
1.設籍地房屋所有權狀
2.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其它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肆、作業流程:
1、2月3日(週五)中午前,缺額公告於本校校門口及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tykjh.ntpc.edu.tw/default.asp;惟實際缺額依轉出學童之人數為準,故不一定每個年級都有缺額。
3、2月4日(週六) 上午9時至12時至本校教務處繳件,辦理審查登記,依公開公平原則以當日送件豋記者為準。
4、符合資格之學童,依戶籍設籍先後順序錄取。設籍日期相同者,則以抽籤定之。
5、2月4日下午4時公告錄取名單於本校校門口及本校網站首頁。
6、錄取學生請於2月6日上午辦理報到手續,開學日即可直接入班就讀,原學校所開立之轉學證明書於開學後三天內補交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