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12-29 20:58 編輯
今天跟朱老師席連絡
關於結餘款一事
朱老師還是相當堅持應該捐贈給公益團體
以免落人口實
因為最近二次會議大家出息並不踴躍
所以請大家在此表達看法
如果這筆錢真的不適合轉到以後的協會使用,那就捐出去吧~~
可以多捐給幾個不同團體~~
回復 landy 的帖子
里長姐姐,
我跟EVA上回有談過這件事,
我們都認為這筆錢應該是專款專用耶!!
因為,
反殯葬的事是場長久戰,
未來若需要經費,我們該怎麼辦??
如果未來朱老師有要成立協會,是可以依法辦理勸募的,可能朱老師的想法是認為之後可以重新公開募款。
但若以聯盟來看,因為目前沒有要申請成立社團的計畫,確實錢的部份會是一大問題。
landy 發表於 2012-1-1 00:36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里長姐姐,
如果捐的人目的是要反殯葬的,結果捐給其他團體,真不曉得支持的人會怎麼想?{:4_137:}
建議放到選舉過後,如果有政府或廠商有公聽會說明會,可以再進行動員。募款確實不容易,把支持者的錢拿去做非反殯葬的事使用`個人覺得要考慮清楚。
如果老師執意要捐,我不反對也不同意,中立。
說實話 我希望能專款專用
因為當初募款時沒有調查結餘款項捐款意向
這時不管捐哪個單位都會有人說"早知道 ....我比較想捐給...."
或是"當初不是說缺很大...."之類的閒話
但若有餘款 又怕朱老師與里長會成為攻擊對象
如果不是考慮大家都要休息一下
我是比較希望把剩餘款用完
例如徵稿集結相關資料文章(持續於各大網站發表 將來也可以集結成冊)
花錢請人持續免費導覽三峽水岸與媽祖田生態等等
表明剩餘款項仍在持續投入反殯葬工作
也表明我們不是一個只在辦抗議遊行的團體
1. 朱老師昨天寄信希望聯盟儘快公佈財報,我想過年前可以公佈的話比較好,也可以避免特定有心人士又上網造謠生事,例如某人帳號1/5就要解禁了...
2. 公佈財報同時,結餘款的流向勢必要說明清楚,現在大家尚無結論,但我猜朱老師會非常堅持款項捐作公益,這筆錢最後到底誰做決定呢?
個人建議:
1. 請朱老師開始著手成立社團法人工作。
2. 若確定新成立的社團法人無須用到此筆款項,則捐給公益團體使用。
這樣至少聯盟可以將反殯葬工作交棒給朱老師成立的社團,同時回過頭來專心處理公益勸募的爭議。
我覺得可以連盟發聲明說明
1.如果市府有明確停止運作殯葬特區,哪我們將剩餘款項用於公益捐款.
2.如果市府遲遲沒有停止動作,哪我們可以就市府後續動作持續作文宣或是其他用途
所以我認為暫時不要捐,畢竟大家當初出這些錢是為了反殯葬而不是幫助社福團體,嚴格來說我們不應代替大家改變這筆錢的用途,除非這個用途消失.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大家真的不想成立北大環盟了嗎???
我看之前的討論,感覺大家今年好像都忙到抽不出時間,而且都累壞了,假設成員多無法配合,成立社團法人可能也很難申請跟運作下去...
大家的看法呢?我個人還是支持成立,能力範圍內能做多少算多少,但不可能只靠幾個人來搞社團,真的會做不起來,也會把大家累死...
回復 柏非特 的帖子
我覺得可以連盟發聲明說明
1.如果市府有明確停止運作殯葬特區,哪我們將剩餘款項用於公益捐款.
2.如果市府遲遲沒有停止動作,哪我們可以就市府後續動作持續作文宣或是其他用途
所以我認為暫時不要捐,畢竟大家當初出這些錢是為了反殯葬而不是幫助社福團體,嚴格來說我們不應代替大家改變這筆錢的用途,除非這個用途消失.
柏菲特的說法我支持,不過朱老師其實也很堅持...
但不管如何,我們不妨先公佈明細並交代後續款項的應用。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如果不是考慮大家都要休息一下
我是比較希望把剩餘款用完
例如徵稿集結相關資料文章(持續於各大網站發表 將來也可以集結成冊)
花錢請人持續免費導覽三峽水岸與媽祖田生態等等
表明剩餘款項仍在持續投入反殯葬工作
也表明我們不是一個只在辦抗議遊行的團體
賸餘款用完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作法,目前剩餘款約30多萬,我們不妨想想能做些什麼,看是登報或架設網站,也把錢做有效運用?如何?
回復 柏非特 的帖子
我也比較希望能這樣
先公佈財報並發表聲明
然後可以爭取一些時間想想剩餘款要如何使用
朱老師的堅持我可以理解
他是上次活動的發起人 承受的壓力與抹黑勢必很大:L
但接過每一筆錢都是一種信任與託付
尤其是eva跟landy 她們兩個應該感受最深
他們幾乎是全天無休忍著寒風一個一個面對面從購買者手中接過款項
每一個購買或捐贈的個人其立場想法都不同
只有反殯葬這件事是共同的
所以我才會希望能專款專用
否則很難跟當初購賣的人交待"缺很大 賣很貴 人很少 錢又捐出去"這過程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是支持成立
只是自己投入時間那麼少 不敢拱大家成立{:4_186:}
但若成立 我還是會繼續投入
趁現在大選白熱化~~
將剩餘款拿去刊半版廣告~~
直接用掉大部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