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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委員辛勞的優惠辦法~!!

2011-12-27 13:45 · 樓主
先在此感謝各位鄰居選出來的各棟委員們,因為你們的辛勞讓京都成長拙壯,所以希望你們的辛苦有代價,很多朋友的社區委員都為無給職,但有很多優惠的辦法對於他們抽出時間為社區的辛勞有所補貼,可以用停車免清潔費,優待免費點數,或使用付費公設優惠次數,等等辦法.....不知這項提議能否讓委員的向心力更有獎勵......請支持~!!
2011-12-27 13:53 · 2樓
🔧 本帖最後由 皮爸 於 2011-12-27 13:54 編輯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當委員無給職又要任勞任怨~粉辛苦!
絕對支持 + 1 {:4_113:}
2011-12-27 14:03 · 3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贊成~~~{:4_209:}
2011-12-27 16:49 · 4樓
支持+1
但,這議題可能要在區權會中提出較佳!
2011-12-27 16:57 · 5樓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是很讚成。但會尊重多數的想法~{:4_160:}
2011-12-27 17:03 · 6樓
暫成!! 不過需要有人幫忙辛苦的委員們提。
2011-12-27 17:21 · 7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贊成 +1
2011-12-28 08:31 · 8樓
不贊成.....
反正每一戶都有義務與權利當委員
所以不需給委員有特別的『優惠』
2011-12-28 10:04 · 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葉子 於 2011-12-29 11:26 編輯


感謝所有委員辛苦的付出{:4_209:}
民主社會{:4_153:} ,明年(101年) 2月11日(六) 要召開第2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由所有住戶用選票來決定,{:7_364:}
大家都有機會當委員,要歡喜付出,才是社區之福{:6_303:}

我個人在現住之社區快20年了,已承擔四屆委員職務,是無給職的,我們社區所有委員都是任勞任怨為社區付出...
2011-12-28 10:34 · 10樓
我也不贊成
既是委員...做的都是份內事..
做的還可以就算了..如果有了福利...又做不好....那到時會被罵的可難聽了~~
所以~~還是別吧!!!!
2011-12-28 11:43 · 11樓
松哥 發表於 2011-12-28 08:31
不贊成.....
反正每一戶都有義務與權利當委員
所以不需給委員有特別的『優惠』


個人是投{:4_113:} +1, 理由是 {:4_153:} 既然每一戶都會輪到當委員, 都會得到小小的住戶感恩禮物, 是很溫馨的感謝, 而這小小感激, 個人是建議每月20 ~ 30點 (給委員們健身用, 星期一公休, 每月約健身20天, 但有時可泡泡溫泉&游泳 紓解服務壓力, 所以需約20 ~ 30點, 委員們的健康是芳鄰們的{:4_209:}
{:7_334:} 如果感恩 20點 則是 NT$25/點 x 20 = NT$500/月 for 每位委員(19位) = NT$9,500/月
{:7_334:} 如果感恩 30點 則是 NT$25/點 x 30 = NT$750/月 x 19 位 = NT$14,250/月
(1點NT$25元 是印象中管委會訂的價格???)

LKK不懂社區財務{:4_144:} , 請財委們 計算一下社區的財務負擔 & 可行性. {:6_314:} {:6_314:}
2011-12-28 12:09 · 12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1-12-28 11:43
個人是投 +1, 理由是 既然每一戶都會輪到當委員, 都會得到小小的住戶感恩禮物, 是很 ...


W大~~~依據我推測~~~若單純看現實面~~~我的認知如下:

方案一:多一些點數
    管理費還是得付全額,多了一些用不到的點數又不能生利息
方案二:抵管理費
    管理費得以降低一些~點數還是那麼多(點數的給予是依據坪數去計算而不是依據實際所支付的管理費去計算的)

所以~多數人會比較傾向方案二吧!要給予委員優惠應該要考慮較實用的優惠吧~不然美意可能會因優惠方案不實用而得到反效果。到時還是會被嫌~

以上是我的淺見~雖然我不贊成這個所謂的委員優惠。{:4_170:}
2011-12-28 12:27 · 13樓
謝謝榮宏的善意鼓勵.. 但以個人看法.. 不宜如此...
管理委員也只是548戶住戶其中之一..
權利義務和其他人都一樣..
只是先出來幫社區小小地開開無聊的會、做點不怎麼有建設性的事..
歡喜做甘願受.. 沒什麼好值得稱讚的..
更何況.. 做的真的好嗎? 別人怎樣不曉得.. 但我自己都覺得汗顏....{:4_137:}
2011-12-28 12:41 · 14樓
我看到大哥都有空都在巡公設.讓我有對委員的印象就是如此用心.這議題是我遇到很多社區都有的,也實施很久,完全都沒有問題..這也很奇妙,贊成都是住戶,反對都是現任,這也是達成平衡點的方式之一,...
2011-12-28 12:42 · 15樓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覺得用停車免清潔優惠還不錯~~
2011-12-28 12:45 · 16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12-28 12:41
我看到大哥都有空都在巡公設.讓我有對委員的印象就是如此用心.這議題是我遇到很多社區都有的,也實施很久,完 ...


如果就此議題在管委會裡開會表決~不知道有誰會舉手贊成~~~{:4_206:}
2011-12-28 13:24 · 17樓
先提議.在人權大會表決...通過後再追溯..補第一屆的優惠...這也是權利與義務~!
2011-12-28 13:41 · 18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12-28 12:42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覺得用停車免清潔優惠還不錯~~


u大的方案:
方案一:多一些點數:
    管理費還是得付全額,多了一些用不到的點數又不能生利息
方案二:抵管理費
    管理費得以降低一些~點數還是那麼多(點數的給予是依據坪數去計算而不是依據實際所支付的管理費去計算的)
longhong2266的方案:
方案三: 停車免清潔優惠

{:4_144:} 方案三是指: NT$300/月? {:7_476:} 每位委員都有車位嗎? (包括日後出爐的委員?){:7_476:}

方案一: <....多了一些用不到的點數又不能生利息>
這不是生財用的啦! 您知道用一次視聽室, 鋼琴室(+ 鋼琴4點= 29點/hr) & 媽媽教室 等就得用掉 25點/hr, others 20點/hr. 點數是終身有效, 唱唱卡拉{:5_250:} 等等, 一下就用完了, 何況是鼓勵委員們健/強身的出發點 & 感謝委員們辛苦付出時間&精力!
方案二的說明, Sorry!{:7_361:} LKK看不懂?{:7_434:}
個人要是委員, 會很欣然接收這些點數(5點也不嫌少), 畢竟這是區全會多數芳鄰們通過的溫馨心意.{:7_397:}

不過, 不要投票給LKK戶, 還是讓肯吃苦耐勞的芳鄰們為大家服務, LKK年老力衰, 只剩1枝筆 (不是一張嘴啦!){:5_260:} {:5_260:}
2011-12-28 13:43 · 19樓
回復 longhong2266 的帖子

"<先提議.在人權大會表決...通過後再追溯..補第一屆的優惠...這也是權利與義務~!>"

{:4_113:} +1
2011-12-28 16:53 · 20樓
我是覺得不要比較好,我知道當委員很辛苦,但是這是歡喜做,甘願受的事情!
2011-12-28 17:37 · 21樓
dlhuang 發表於 2011-12-28 16:53
我是覺得不要比較好,我知道當委員很辛苦,但是這是歡喜做,甘願受的事情!
...


東龍大哥講對一半而已,
很多委員是為了社區好才勉強擔任的,所以既不是歡喜做,當然心裡也不想甘願受囉!

我的淺見是 住戶如果覺得委員做的好,多多的鼓勵她們、支持他們!
金錢上的優惠只會招來大家對委員更多的苛責(因為覺得委員有拿錢,所以對委員的要求也會提高)及不信任!
委員本身也會覺得不值得!
2011-12-28 19:27 · 22樓
alakao 發表於 2011-12-28 17:37
東龍大哥講對一半而已,
很多委員是為了社區好才勉強擔任的,所以既不是歡喜做,當然心裡也不想甘願受囉 ...


哈哈!小高說的好啊!!
2011-12-29 09:01 · 23樓
各位大大誤導了...不是拿錢(並沒有額外收入)...是付出與優惠達成平衡...多寡不是重點..而是時間與心力該得到的社區心意...
2011-12-29 11:01 · 24樓
贊成!!!!

但是禮遇辦法的訂定與實施 要注意是否傷害到委員們的人格 更不能讓他們成為攻擊的箭靶. 以下為個人淺見:

1. 禮遇可以視為社區對願意付出的人所做的正面肯定, 對象應涵蓋義工及真心願意幫社區服務的人.
2. 不能有實際金錢傷害受禮遇對象的人格
3. 不宜事後訂定 因禮遇是嚴肅的事 不是酬庸 它的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意義 代表社區民意的支持 利於受禮遇對象往後公務的執行
4. 禮遇是榮譽, 更是責任! 需一視同仁, 也不宜推辭.
5. 禮遇如果浮濫 除了浪費社區寶貴資源 也失去禮遇的意義 所以我們的委員人數須再精簡
6. 禮遇可以鼓勵更多的人參與社區服務 也希望因此義工群可以成立而壯大 所以可以對義工人數宜有較大的彈性
7. 個人建議可以明訂一定比列的資源 付於受禮遇對象
8. 對資源的分配 若採基數制: 義工為1, 委員可為3 主委則為5

以上為個人淺見 作為各位賢達簡單參考...
2011-12-29 11:08 · 25樓
這就是精神.....請各位大大參考.....
2011-12-29 17:32 · 26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12-29 09:01
各位大大誤導了...不是拿錢(並沒有額外收入)...是付出與優惠達成平衡...多寡不是重點..而是時間與心力該得 ...


當然不是拿錢,我的意思是 涉及金錢,就容易被誤導為拿錢!

精神很好,可是很容易被不肖的人拿來做文章,到時候想服務的人不爽不做了,
有心人就會得逞了!
2011-12-29 22:45 · 27樓
社區鄰居有緣才會住一塊,往好的地方想,這樣的優惠並沒有涉及到錢,是(優惠),如有收入就是禮物或另行花費,社區並無另外支出,這才是優惠,每人都有當委員與服務大家的機會,多做多優惠,這是剛開始到日子久了委員就會用輪或抽序號,也讓每位大大都有機會參與社區事務,只是早當晚當罷了.但能者多勞社區才會好,京都才會讚,住得才爽...您說對不對~
2011-12-30 01:05 · 28樓
🔧 本帖最後由 Lianne 於 2011-12-30 01:06 編輯


alakao 發表於 2011-12-28 17:37
東龍大哥講對一半而已,
很多委員是為了社區好才勉強擔任的,所以既不是歡喜做,當然心裡也不想甘願受囉 ...


有同感!{:7_490:}
我想單純化點....會比較好,
相信很"認真"在為社區付出的委員,最需要的是住戶們的[color=Purple]尊重.勵與配合!
2012-01-02 22:27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2-1-3 00:40 編輯


nemoweng@hotmai 發表於 2011-12-29 11:01
贊成!!!!

但是禮遇辦法的訂定與實施 要注意是否傷害到委員們的人格 更不能讓他們成為攻擊的箭靶. 以下為個 ...


"5. 禮遇如果浮濫 除了浪費社區寶貴資源 也失去禮遇的意義 所以我們的委員人數須再精簡"

個人認為禮遇 與 委員人數 是有相對關係 (這又引伸出另一個委員人數的議題, 就不在此討論), 亦即與社區財務負擔有極大關係, 如每位每月禮遇10點儲值點, 等於 NT$25/點 x 10 = NT$250/委員 x 19位 = NT$4,750/月 (根據10月的損益表 #4650 點數購買收入NT$3,500), 如任內禮遇1次(如30點/年), 則財務負擔....., 可做一試算表.
題外話 , 社區財務收支管理辦法: 住戶辦理自動轉帳者可獲得適當儲值點數優惠; 四十坪以上為10點, 不足四十坪為5點.
LKK只有2點想法: {:4_87:}
1) 辦理自動轉帳者對社區的貢獻比帶著鋼盔的委員們無怨無悔的付出還大, 因此可得到回饋 (社區回饋NT$250 or NT$125)(本社區548戶)
2) 以後終止自動轉帳者, 沒關係, 反正當初辦理了就優惠.

6. 禮遇可以鼓勵更多的人參與社區服務 也希望因此義工群可以成立而壯大 所以可以對義工人數宜有較大的彈性
個人對義工之建構, 樂觀其成{:6_315:} , 以前就曾呼喚林前主委芳梅小姐組一京都義工隊, 因林前主委非常熱心社區事務.
2012-01-02 23:59 · 30樓
這是別的社區轉載的文章~~~蠻貼切...
管委會委員,當一次就夠了
因為買的是預售屋,在建造期間勤跑基地看工程,又因為在智邦網站申請了社區網帳戶….小小事件,竟在去年交屋後的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被推選成管委會委員;再碰上名片上掛著金控名號,又順理成章的被推選為財務委員,0204WEI糊裡糊塗地就當上第一屆管委會委員。
就在忙著選物管公司、擬訂管理規章、與難搞建商週旋公設點交、DM不符追工程….一年的委員任期總算在今年缷任了,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宣佈散會那當下,心中的一塊石頭總算放下了。
真的,管委會委員,尤其是第一屆的委員真的很不好當!
要面對貪財建商:工程部份是個大問題,許多委員請假投入協商,而我負責的是財務部份:預收至交屋期間代收代付款項帳務不清,連該公司的會 計 小姐都無法清楚交待,單據得要由我一一查驗對帳、使用執照到交屋期間的費用責任歸屬也要替住戶們爭取、建商積欠管理費要追繳….不斷的開會或電話聯繫,無論是用軟性的請求或是用硬式的開罵,都讓0204WEI見識不少,更死了不少細胞。
要應付自私住戶:自私的住戶不少,例如住戶說自己的機械停車位不付機械維護費,應由全社區管理費中支出,但同時社區SPA池及兒童遊戲室自己沒用所以應採使用者付費原則管理、一幢二戶的樓層住戶因為買了2戶所以從樓梯口出去後就拉起自己的玄關….什麼情形都有。買大樓前WEI就已有心理準備要付管理費了,但似乎有些住戶並沒有作好心理準備,住戶總是不想付管理或是付少一點管理費的,這0204WEI可以理解,但羊毛出在羊身上,物管公司安管員要品質好、要24小時巡邏、要全社區清掃,有時還得幫住戶開大門搬東西、公設設備要維護…負責管理全社區帳務時,想的就不能只有自己啊。
要奉獻個人時間:因為成立初期百廢待舉,管委會決議每二週開乙次會,討論議題眾多,每次會議幾乎都從晚上8點開到11:30三更半夜了才能散會;有次坐電梯聽到一位住戶指著會議紀錄上的請假委員說:「真是要死了,請假還當什麼委員」(我只能低著頭嘀咕,我也有工作要忙,不然你來開嘛,一定要每次出席喔);有時坐個電梯會被半路攔劫抱怨管委會,進家門前會被叫去處理樓上走路聲音太吵,連在家都可能有住戶上門或臨時公設狀況要處…;最令我害怕的是,每個月一大疊約3~4公分厚的財報,一頁一頁的檢查、核算、蓋章,深怕一個不小心就把公用款給管丟了,時間心力投入了到頭來還可能會被部份住戶質問:「你們蓋那麼多章,究竟有沒有在看啊?!要用簽名的啊」
要有準備會被告:委員的任何決議都要小小心心,一不注意就可能會吃上官司,例如公設點交不是我們看能過就放行了,需交專業機構協助查驗點交;建商要求空屋管理費半價,若管委會以為那是自己的權力可決定,小心後屆委員或住戶聯合告第一屆委員;連和建商開會都不能用飯局的形式,小心被告聯合建商貪賄….。

當然,當委員不是沒有好處,至少社區中還是有懂得感恩的住戶,看到會稱讚一聲,妳這財委做得真是好極了,再考慮連任一下?;也會得到安管員進出門都一聲的「財委好」類似的虛榮禮遇;還有,委員會中不少來自各方的精英,有企業的高階主管、有政府單位的菁英、有工程專家、有公關高手甚至媒體業記者,從委員身上見識到的東西,大概是這一年中最值得的了。

現在,總算缷任了!管委會委員,當一次感受一下就夠了~
日後我會當個好住戶,乖乖繳管理費,感恩未來那些繼續接任,無給職而熱心付出的委員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