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有關機車道管制行人通行

2011-12-18 22:19 · 樓主
管委會公告已不知過了多久,禁止行人通行的告示也貼的夠明顯的了,但是每天仍會看到有一些住戶步行從機車道進出,今天晚上九點多經過車道口人行道,兩個住戶大搖大擺的從7-11方向走過來,跟保全比一比手勢,保全就像很自然熟練的幫他們開了車道的鐵捲門,一點都沒有制止或提醒的表示,當我問了句"不是管制行人進出嗎?",他老兄還一副你在說什麼的狐疑表情,是不是請委員們了解一下,這個管制措施有何窒礙難行之處,告示貼在那裏好像開玩笑一樣,感覺很諷刺的。

話說回來,也請各位京都有水準的住戶,不管你覺得方不方便,這個管制措施您認不認同,規定就是規定,煩請務必配合遵守,況且,機車道人來人往的真的不安全,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在那裏檢討懊悔。但也有個建議,如果多數人認為從那個方向進出真的有其必要性,是否可在區權會提出討論,增設側門刷卡機的可行性,方便性相同卻也更安全。
2011-12-19 00:30 · 2樓
嗯~側門只有準住戶進出也可行...大門為人員管制...這題議不錯~!!
2011-12-19 12:57 · 3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兩個住戶大搖大擺的從7-11方向走過來,跟保全比一比手勢,保全就像很自然熟練的幫他們開了車道的鐵捲門,一點都沒有制止或提醒的表示

已經要求物管對搞不清楚狀況..任意開啟機車道鐵捲門讓住戶步行進出的警衛做適當處分~
2011-12-19 13:13 · 4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12-19 13:15 編輯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是否可在區權會提出討論,增設側門刷卡機的可行性,

這個想法是最切合社區大部份鄰居們實際需求的.. 也已經和遠雄商量好久了...
但目前滯礙難行的原因在....
1. 門禁刷卡機需牽線到中控室.. 遠雄表示沒有預留管道可以拉線
2. 小鐵門下方門欄太高..一來進出跨越危險二來無法讓行動不便者使用輪椅..
若要切除的話.. 大門的結構會因無法承擔而斷裂..
若保持原狀不切除則加設斜坡板亦有困難.. 因為消防通道裡外高度落差大.. 輪椅進出有危險
............
大家如果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不妨提出來腦力激盪一番~
2011-12-19 13:53 · 5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若要動到側門那就要先點交這個部份才可以裝門禁系統了~
若要用人員站在這個出入口~那必定會讓社區別的地方多出了一個缺口~除非增加人員或
就算以上這一些都克服了~還是開不了~因為規約要修改。之前有訂定社區的統一出入口是大門(汽機車除外)~所以若要修規約就得要有人在區權會裡提出要求。

以上這兩點缺一不可~{:4_160:}
2011-12-19 13:55 · 6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哇~我的回覆有點慢~~~{:4_90:}
2011-12-19 14:06 · 7樓
側門出入真的很方便,但真不知道遠雄當初做側門的用意何在.....
沒有預留管道可以拉線做門禁..小鐵門下方門欄太高 :L
2011-12-19 14:14 · 8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這個情形我們之前也當場舉發過, 警衛先生面有難色的告訴我們, 執行上有困難,
當下就有住戶上前跟我們爭議, 為什麼不能走???
他們的共同答案就是除非開放側門, 要不......大家都會想要圖方便, 很難制止啦~~
法是訂給守法的人用的, 不守法的人依然故我, 我們又奈何不了他~~~
2011-12-19 14:22 · 9樓
u2194739 發表於 2011-12-19 13:55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哇~我的回覆有點慢~~~


U大所提的 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2011-12-19 14:39 · 10樓
榕姐 發表於 2011-12-19 14:14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這個情形我們之前也當場舉發過, 警衛先生面有難色的告訴我們, 執行上有困難,


我只能夠說~每個人必需對於自己的決定負責。就管理層面能做的都盡力去做~該說的也說了~保全人員也只是依據管委會的指示辦事罷了~何需為難他們呢?{:4_92:}
2011-12-19 14:52 · 11樓
榕姐 發表於 2011-12-19 14:14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這個情形我們之前也當場舉發過, 警衛先生面有難色的告訴我們, 執行上有困難,


真是大牌的住戶...

若警衛要當好人,當然執行上非常困難。

若住戶勸導不聽,執意要走, 就請守衛回報,把該住戶照片貼出,請騎機車的住戶小心,千萬不要撞到他們。



2011-12-20 17:13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愷愷爸 於 2011-12-20 21:48 編輯


如果多數住戶真有從側門進出的需求,技術性的問題一定可以找到解決的方法,現在就看有沒有人要在區權會提出來討論,大雅路的車道保全可以順便照顧到側門的安全,我覺得不需要另外增加人力。但是總而言之,在現在側門沒有開放的狀況下,所有人員進出應該都需經由大門,不能因為少數住戶要求要走機車道,就開這個方便之門,我想遵守規範的住戶應該遠大於不守規矩的,我們都會當盡責的保全員的堅強後盾。
2011-12-20 20:40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皮爸 於 2011-12-20 20:51 編輯


想問~那些喜歡走機車道出入的芳鄰們~
多走二步路有那麼痛苦嗎?
非得哪天機車撞到人了{:4_86:} ~才知道痛嗎?
2011-12-20 21:53 · 14樓
12/20晚間6:45分,去買晚餐經過大雅路車道口,又看到一個媽媽帶著小男孩從機車道走上來,車道警衛一樣沒有任何勸阻的動作,還十分熱情有禮的跟他們打招呼問好,我只能搖搖頭,這次也懶得再說什麼了。
2011-12-20 23:46 · 15樓
1. 規定就是規定,煩請務必配合遵守!
2. 可在區權會提出討論,增設側門刷卡機的可行性,方便性相同卻也更安全!

+1
2011-12-21 13:16 · 16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12-20 21:53
12/20晚間6:45分,去買晚餐經過大雅路車道口,又看到一個媽媽帶著小男孩從機車道走上來,車道警衛一樣沒有 ...


LKK 沒任何車子, 但有一個疑問?{:4_144:} 就是 摩托車 or 腳踏車 停好後, -----> 去搭電梯至1樓 ----> 從大門出去 (這是標準動線嗎?){:7_379:}
{:4_153:} 不能: 停好摩托車 or 腳踏車 後, -----> 直接從摩托車道 ---->上去地面1樓(大雅路出口, 可到7-11買飲料等) {:5_230:}
如是這樣, 還真是天人交戰哩????:dizzy:
2011-12-21 15:13 · 17樓
科技不外乎人性 有需要才會有發明
現在是人的需要 得去遷就法規
何不想想辦法 讓調整法規(配套措施)來滿足需要
一味地用剛性法律的態度去指責 "不守法" 的人 也不是社區之福
是否可以參考 (家樂福旁邊) 哈佛的側門怎麼弄的 ~
他們側門地面的落差如何墊高的?
他們的門禁刷卡機怎們拉線的?
我們京都側門旁(機車道口)的警衛亭用電,不也是從地下室大老遠、拉明線上來的,
有誰去說它是個問題?不也是一個 "因為需要" 而做的權宜之計嗎?
將心比心 才是社區之福啦 !:)

PS:樓上的Wendy大大~ 按照現行 "規定",答案應該是:騎車回來之前,先去把東西買好,再騎下機車道、停好車、搭電梯回家!哈哈 !
2011-12-21 15:22 · 18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一個媽媽帶著小男孩從機車道走上來,車道警衛一樣沒有任何勸阻的動作,還十分熱情有禮的跟他們打招呼問好

這等同變相鼓勵不對的行為.. 豆豆先生八成要遭殃了....{:7_402:}
2011-12-21 15:54 · 19樓
回復 King_House 的帖子

機車道的那一條明線很像有請建商要處理喔~~~應該不會像現在這個樣子~

電線走明線實在是很危險~所以管委會已有告知物管要去向廠商反應這種拉法是不行的,而並非如您所說的沒有人反應喔~

{:4_153:}
2011-12-21 17:10 · 20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謝謝告知我們不知道的事,但在遠雄還沒改善之前,也只能這樣把所謂的 "危險" 亮著囉!因此 "過度時期" 還是以勸導代替苛求吧 !
2011-12-21 20:18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京都小螞蟻 於 2011-12-21 20:18 編輯


King_House 發表於 2011-12-21 17:10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謝謝告知我們不知道的事,但在遠雄還沒改善之前,也只能這樣把所謂的 "危險" 亮著囉 ...


也只能這樣把所謂的 "危險" 亮著囉!因此 "過度時期" 還是以勸導代替苛求吧 !

問題是現在的警衛連勸導都沒有做
若在機車道上發生步行住戶與騎機車住戶相撞而有傷亡
不僅住戶有責任
警衛也脫不了責任
而且連日下雨機車道也發生幾起騎車住戶滑倒摔車的意外
連騎車都容易有意外了
更何況人車爭道的情況

另外開側門部分
除了要修訂規約之外
另外還是卡在尚未與遠雄點交驗收
管委會無法在側門自行增設任何設備(門禁感應裝置、監視器)
所以目前管委會已對遠雄提出這方面的要求
只希望遠雄能儘快處理

在以上這些問題尚未獲得圓滿解決之前
仍是要請各位住戶配合從社區大門進出
勿貪圖方便從車道進出
2011-12-21 21:12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皮爸 於 2011-12-21 21:12 編輯


省時~方便~大家都想要!
若為"安全"故~兩者皆可拋!!{:4_158:}
2011-12-21 22:06 · 23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豆豆先生八成要遭殃了

昨天那個時間不是豆豆先生的班,請耐心大查明清楚再行動作,我比較納悶的是,看樣子前幾天已經有車道保全因為此事被懲處(or告誡?)了,但似乎並沒有發揮警惕的作用,也許物管把它當成是單一個案,根本沒有統一對保全員加強要求或再教育,導致其他保全反覆出現同樣的疏失,如果真是這樣,那合京的螺絲真的有點鬆脫的跡象。
2011-12-22 01:35 · 24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如果真是這樣,那合京的螺絲真的有點鬆脫的跡象。

愷愷爸po的那帖 物管有列印下來.. 該怎麼求證與處置是他們工作份內的事.. 我們就等著回報...
至於螺絲.. 在22日晚..才幾個小時前就找蔣總來溝通過..要求從現在開始 一次鎖到緊...
......................
要物管做得好.. 就一定得靠大家來幫忙盯..
大多數住戶都有在關心的話.. 做不好.. 逃得過少數幾個人的監督.. 也絕對逃不過眾人的眼睛...{:7_447:}
2011-12-22 09:13 · 25樓
建議在機車入口處製作標語來提醒住戶, 因為現在很多住戶不上討論區區多

2011-12-22 09:30 · 26樓
回復 icheng 的帖子

我所知道機車道口有印製行人不可以從機車道進出社區~ 當然很多住戶根本就不理會這個公告~ 這就是人性吧!
我還遇過有住戶很惡劣的對著保全五四三一番呢~ 可能是因為保全看到我在那盯著使得他都不敢開機車道的鐵捲門~ {:4_92:}
2011-12-22 09:59 · 27樓
icheng 發表於 2011-12-22 09:13
建議在機車入口處製作標語來提醒住戶, 因為現在很多住戶不上討論區區多

...


有貼一大坨提醒語..
連大近視或老花眼應都看得清楚:D
若是眼瞎或不識字就另當別論....:L
2011-12-22 11:51 · 28樓
回復 icheng 的帖子

有心唱反調的管你什麼標語不標語。
就好像住戶帶狗去溜狗~有道德的就會隨手攜帶清潔工具以便處理排泄物等等(根本就不需要提)~沒有道德的住戶哪會理那麼多~就算把他家大門貼的到處都是標語也沒有用~更惡劣的可能直接在標語上方便呢~{:4_214:}
2011-12-22 12:02 · 29樓
京都住戶多,有些人是初犯,留個面子解說規定,要比不留情面有效率吧?{:4_144:} {:4_153:} {:6_314:}
2011-12-22 13:56 · 30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12-22 14:08 編輯


King_House 發表於 2011-12-21 15:13
科技不外乎人性 有需要才會有發明
現在是人的需要 得去遷就法規
何不想想辦法 讓調整法規(配套措施)來 ...



+1
另一解
再騎機車去7-11
但這樣有環保嗎?

規定不外乎人性
因為好巧不巧...
7-11 家樂福就在京都機車口
天寒地凍 好想去7-11喝杯熱咖啡...
感謝委員們的"積極"貢獻.....
順應民意 解決問題造福社區吧....




2011-12-22 14:24 · 31樓
jerome 發表於 2011-12-22 13:56
+1
另一解
再騎機車去7-11


那就恭請J大出馬當第二屆委員...{:4_81:}
積極的來『造橋鋪路』,必為京都住戶的福氣....:D
2011-12-22 15:38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12-22 15:39 編輯


松哥 發表於 2011-12-22 14:24
那就恭請J大出馬當第二屆委員...
積極的來『造橋鋪路』,必為京都住戶的福氣.... ...



松哥..
承耐心芳鄰委員感召
已有好長一段時間守規矩兼閉嘴了
怎麼又中槍..{:4_131:}




2011-12-22 19:34 · 33樓
🔧 本帖最後由 皮爸 於 2011-12-22 19:36 編輯


u2194739 發表於 2011-12-22 09:30
回復 icheng 的帖子

我所知道機車道口有印製行人不可以從機車道進出社區~ 當然很多住戶根本就不理會這個公 ...


原來U大身材高大威猛具有嚇阻作用~
建議管委會作一個"[b]U大人型看板[/b]"置於機車道出入口...
2011-12-22 19:36 · 34樓
皮爸 發表於 2011-12-22 19:34
原來U大身材高大威猛具有嚇阻作用~
建議管委會作一個"U大人型看板"置於機車道出入口... ...


{:4_98:}

2011-12-22 19:52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皮爸 於 2011-12-22 19:53 編輯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7_512:} U大出手~果然強悍~{:4_86:}
2011-12-22 19:56 · 36樓
回復 皮爸 的帖子

{:4_181:}

2011-12-22 20:03 · 37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7_479:}
2011-12-22 20:29 · 38樓
皮爸 發表於 2011-12-22 19:34
原來U大身材高大威猛具有嚇阻作用~
建議管委會作一個"U大人型看板"置於機車道出入口... ...


有嚇到ㄟ!
U大是因為這樣才把頭像拿掉的嗎?{:7_394:}
2011-12-22 21:35 · 39樓
樵籍卜 發表於 2011-12-22 20:29
有嚇到ㄟ!
U大是因為這樣才把頭像拿掉的嗎?


偶也是覺得有效~
但U大不信~還把偶打一頓...踹到老遠!{:4_86:}
打完了還跑企睡覺...{:7_438:}
2011-12-22 21:46 · 40樓
jerome 發表於 2011-12-22 15:38
松哥..
承耐心芳鄰委員感召
已有好長一段時間守規矩兼閉嘴了


J大您言重了!
怎會是中槍?
真的推薦您來當下屆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