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在B1的停車場看到一坨狗大便,心裡才在OS:怎麼有野狗跑進來大便,
就遇到清潔的大姊,順口就跟大姊說了一聲!沒想到大姊跟我說是不是在XX棟附近,
原來是某棟住戶不是帶狗上頂樓大小便,就是在停車場大小便,大完了也不清!
物業管理已經勸導多次,還是沒有改善…
難道我們的社區都沒管理條例可以處理嗎?
社區的環境是大家應該共同維護的,但總是有小部分人只為自已的方便,就侵害
別人的權利。
在這裡請大家如果看到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請拿出正義的一面,強力的譴責,哦不,柔性的勸導他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