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關於後續款項問題

2011-12-16 01:16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1-12-16 01:17 編輯


今晚開完會後,跟老公討論開會內容,
提及錢的後續處理問題,
老公跟我討論後,希望我不要去踫這區塊!!

下星期可以幫忙把錢領出,
但是,錢可能要交給里長阿濟代為保管了!!
:'(里長姐姐大家比較信任妳啦!!
應該託給你保管,大家會很放心的!!
2011-12-16 01:24 · 2樓
明年1月份,我可能要多承接一份助理工作了,
我同學在成大擔任EMBA約聘人員,
剛好台北上課地點,助理近期要離職了,
同學找我幫忙她分擔一下工作,
我多年前也因弟弟出車禍,動用關係找執行長請求成大醫師的幫忙,
所以,這一次,這份人情一定要還了,
我的助理工作,時間很特別
1.3週,上班天數2天
2.4週.上班天數4天
分別都在晚上六點~十點
六日輪在2.4週早上九點~下午五點

若日後聯盟需要幫忙什麼事,
只要時間上能夠配合,
我就可以幫忙,
但有時分身乏術,也請多多見諒!!
2011-12-16 10:09 · 3樓
landy 發表於 2011-12-16 01:16
今晚開完會後,跟老公討論開會內容,
提及錢的後續處理問題,
老公跟我討論後,希望我不要去踫這區塊!!


錢要我保管是沒問題的
但是因為已經跟張里長在打官司
她會一直盯住捐款這一塊
所以我擔心若由我來保管是否會有任何扯不清的問題?
請大家幫我想一想!
2011-12-16 11:00 · 4樓
帳務和錢對得起來,就OK了啊:loveliness:。
土城里長真的要亂講,就再加告罪名。
2011-12-16 12:17 · 5樓
是的,帳目跟現金是符合的,就不會有法律問題。
假如里長姐擔心現金保管的問題,建議用自己名義開戶,但帳戶及印章由聯盟夥伴保管,避免這些流言蜚語。
帳戶保管,只要禁得起考驗,沒有侵占私吞入個人口袋,就沒有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