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兔ㄦ草 於 2011-12-14 22:06 編輯
在房屋買賣合約書P24委辦貸款契約書第4條要求:為確保賣方於貸款核發後取得.....,買方無條件......
我印象中和銀行申請貸款時有簽"撥款同意委託書"(當時簽一堆文件)
而當我跟銀行員(三峽華南)說撥款前要跟我確認再撥,她面有難色說還是要撥款ㄟ,意思:都有保固....
12月初我問業代我何時交屋時,她問我是建商合作的銀行嗎?我說是自己找的三峽華南銀行。她說:啊!那就是!原來三峽華南也是和建商"合作的"。
如果建商已經做了過戶的動作,我覺得他很難不叫你"交尾款"(撥銀行貸款),房子有缺失未驗完成但房子已經是"我們"的,建商一定會催我們交屋!.....不知道接下來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