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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闖關,增設2但書

2011-12-13 09:13 · 樓主


【時報-各報要聞】居住正義五法昨(12)日再度朝野協商,由於無盟
及中南部藍委仍對「實價登錄」機制強烈反彈,協商一度破裂。不過
,在府院強烈「督軍」下,草案增列「在沒有完整配套前、實價資訊
不得作為課稅依據」等但書,藍營黨鞭點頭簽字。
  立院院會將在今日處理相關提案,有機會在停會前完成三讀。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
案,在配套措施完成立法之前,實價登錄都不會作為課稅的依據,外
界無需疑慮,立院黨團也應盡全力讓法案在本會期結束前順利三讀通
過,以回應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

 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土地徵收條例
和住宅法(前三項併稱地政三法)合稱居住正義五法。由於是藍綠兩
黨總統候選人都強力主張選前要過的法案,朝野立委昨天上午協商。
 部分國民黨中南部立委及無盟立委仍對實價登錄疑慮頗深,並表示
中南部有很多民眾持有土地,但土地都是「祖產」,若實施實價登錄
,未來繼承土地或以土地貸款融資,都可能會面臨土地增值稅問題,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據轉述,江宜樺向立委承諾,法律未有完整配套前,絕不把「登錄
實價」作課稅基礎,但藍委及無盟對該承諾「沒信心」,上午協商破
裂,該結果引發府院高度關切,國民黨團因此要求下午再度協商。
 雖然藍營立委仍有意見,但國民黨黨鞭林益世與江宜樺協商後,同
意將實價登錄資料「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再提供查詢,並白紙黑字
增列在「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住宅法
」等相關條文中。例如,可能以10個門牌號碼或100個門牌號碼作為1
區段,至於詳細去識別化作法,將由內政部另行規定。
 上述四法也將同時增列條文,明訂「以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
,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
以兌現江宜樺宣稱「實價登錄絕不等於實價課稅」之承諾。
 朝野立委協商住宅法時,同時還針對民進黨立委陳節如高度關切的
住宅法草案「社會住宅出租比例」,取得共識,採陳節如主張,將原
先協商版出租比例7%調高到10%。至於一度有立委主張刪除的「交易
價格透明化」條文,確定保留,維持行政院版規定。
 至於引發農民及社運團體強烈反彈的土地徵收條例,朝野協商後敲
定,有關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項目部分,特別加入爭議處理機制,須
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
組成,也明訂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新聞來
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崔慈悌/台北報導)



2011-12-13 18:52 · 2樓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
案,.................虛幌一招{:4_92:}{:4_92:}{:4_92:}
2011-12-13 21:10 · 3樓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4_175:}
2011-12-13 23:51 · 4樓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到,台灣還在搞配套... 真的很丟臉...

實價登錄不過是最基本的第一步罷了,唉,只能說台灣真的是這些有錢人享受資本利得富裕的天堂!
2011-12-14 09:08 · 5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2-13 23:51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 ...


大概也是因為政客不想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不想跟富人/財團過不去
2011-12-14 09:26 · 6樓
做事又做一半~~唉.......
最近看政府在電視用公費幫馬打廣告,也覺得很扯耶......
不愧是米酒總統{:4_200:}
2011-12-14 23:14 · 7樓
玩假的啦!哪個黨都一樣,誰敢得罪一缸子既得利益者?
2011-12-15 11:49 · 8樓
回復 歐陽 的帖子

不動產個人很外行,僅依經濟觀點陳述己見:
1. 過去台灣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一直存在很明顯的資訊不對稱現象,並且真正的自住者往往是資訊弱勢者。因此,實價登錄主要為大幅降低(恐難以完全消除)資訊不對稱的現況,以求交易市場能更為公平;此為個人樂見。
2. 部分建商提及實價登錄的施行,代表終將進入實價課稅的時代,對廣大自住需求者或地主遺贈給後代的土地所有人,都將大幅提高稅負的負擔,恐失去公平正義的實踐。個人倒不以為然。因為,實價課稅是先進國家的主流;政府執行實價課稅的目標,本是為打擊投機,並落實租稅公義,對於自用與投資為目的的不同需求,可分別訂定不同稅率,即不會傷及無辜。其實,現行公告地價本來計算的稅負就屬於不合理(過低),本國稅收在全球既屬於超低稅負國,除所有稅外的其他稅負本來就應反應其合理性。至於土地稅負由公告現值改為市價課徵,也只是回歸其應呈現其合理性;畢竟地價上漲的利益也給獲取土地者享有,負擔合理稅負是天經地義。並且,在市價為稅基的影響上,自然會抑制養地歪風,使土地利用更有效率性。
3. 總言之,現今的金融市場中,大多數商品的資訊度都相當透明,凡屬資訊不透明的商品投資風險都相對高(如:藝術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等),若逢景氣不佳時對多數投資人傷害很大,政府作為市場的莊家,本有義務引導交易市場健全發展。不過現實上,凡是藉著政治力主導的決策,往往必須受到各面利害關係立場不同的政客角力下,某種程度的「妥協」常是難以避免的。
2011-12-16 07:38 · 9樓
beats 發表於 2011-12-15 09:53
國民黨未逐條表決的強行偷渡通過了土徵條例 底下是土徵條例懶人包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 ...


{:4_113:} +1
2011-12-16 07:41 · 10樓
回復 DanielYang 的帖子

{:4_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