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newlife 於 2011-12-11 02:48 編輯
這真的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問題,
五百元稱為"出席費",乃鼓勵大家踴躍出席之用。
可是不但沒吸引到住戶前來餐與,
反而還造成為了出席費,而委託鄰居代理的情形,
感覺出席費的本意有點被濫用,
但是委託人讓受託人代理投票,好像也沒違法,
我想可以請教別的社區是如何解決此問題的,
看怎樣能更好。
-----------------------------------------------------------------
另外,真心感謝委員們願意服務社區第三年,
無論做好做壞,沒功勞也有苦勞,我相信住戶們都很感恩。
然而,從今年可以看到,有一些住戶也開始願意為社區貢獻一己之力,
想尋求加入管委會的機會,
對社區來說這真的是件好事,因為畢竟無給職,
如果明年哪些委員們做的累了,
可以考慮讓賢給這些新血,讓他們在選舉時多一點機會,
或許能為社區激盪出一些不一樣的火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