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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呂社區主任換人

2011-12-10 07:58 · 樓主
最近的事情 ..
2012-02-04 00:32 · 2樓
之前是呂主任,換林主任,
現在,短短一個月 又換了一位金主任,
聽委員說, 沒有經管委會決議,
又一個沒經過管委會的決議! 明天管委會2/4針對物管進行了解!
換了一家物管, 品質到底在哪裏? 主任一年換3次, 環保更不要說了!
2012-02-04 12:42 · 3樓
回復 sherrychen 的帖子

嗯,其實這個缺乏的是一個配套措施。
因為我們不能要求物業管理要派誰,但是可以要求服務品質。
目前會換主任都是因為專業素養出了問題。

但這對一個社區來講是很傷的,因為社區需要熟悉才能駕輕就熟。
所以管委會應該要針對物管落實一些罰則。
不僅是對主任要求,也要對物業管理公司要求。
2012-02-05 00:35 · 4樓
🔧 本帖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2-2-5 00:36 編輯


回復 sherrychen 的帖子

結果真是好笑,今天開會竟然決議要求物業公司把主任換回來?
而物業管理公司也嚴正說明該公司永不錄用該員工。

現在好了,真是可笑的結果。
看來我們又要換物業公司了。
而這次還會有物業公司敢競標嗎?
繼續下去可能費用就不只多五萬十萬而已了。

大學風呂的名聲真是爛到底了。
為什麼大家都不愛惜自己的羽毛呢?

這是我買的第一間房子,也是跟家人斡旋好久才能買到的房子。
我希望能為了它扛二十年房貸,結果卻是讓人如此傷心。
2012-02-07 17:50 · 5樓
物業公司有權力更換社區主任,但是需要尊重管委會,否則我們可以按照合約進行懲處或者解約。
但是我們並沒有權利要求物業公司更換我們想要的社區主任。
二月第一次例會,如此行為,便是委員運用私權凌駕於管委會的公權之上,威脅物業公司服從於管委會。
如此行為如果散布出去,有哪家物業管理公司敢接這個社區的工作呢。
該次投票特別被要求用記名投票,就是要讓大家知道哪些委員搞不清楚狀況。
令人不齒的是,有些委員甚至還主導這整件事情。
2012-02-09 15:58 · 6樓
回復 chialang 的帖子

(物業公司有權力更換社區主任,但是需要尊重管委會,否則我們可以按照合約進行懲處或者解約。)


問題是:是誰有權專斷去叫物業換主任? 一般說來, 物業不會隨便換主任, 才短短一個月, 馬上要大會, 臨時要換, 對社區並不利, 業物業也是不利的, 會換也其中有原因, 況且, 林主任有犯大錯嗎? 沒有.
林主任在社區,可以去探聴, 而且,也獲大部份的委員慰留,
而新來的金主任,居然,不會用OFFICE 軟體, 那其中很明顥, 就是為換人而換人.
只好, 忙死副主任.

所以, 不要只看到表面, 不是物管說換主任就換, 我們和物管的合約有載明, 要換主任須向管委會一星期前報備, 經管委會決議才可, 不是一個委員就可的. 那為什麼齊家配合一個委員, 不錄用原先的林主任, 那其中的原因, 自己去探聴吧,

所以, 你放心,還是會有物業會來標,的,
2012-02-09 19:50 · 7樓
回復 sherrychen 的帖子

齊家物業的副總現場陳述 "公司人評會決議的",社區的委員有這麼大的權利可以影響到一家公司的人評會嗎?
開會有錄影為證。這是表面嗎?

我們請的是一個主任,不是秘書或助理。有能力處理緊急事務,維持日常物管事務才是重點。
教寫程式的教授一定會操作寫程式的軟體嗎? 觀念、經驗、教學及研究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專業素養,說真的我領教過。只是開會當天我不想講出來而已。證據都還在版面上。
妳又有仔細看過嗎?
2012-02-13 22:34 · 8樓
回復 chialang 的帖子



"齊家物業的副總現場陳述 "公司人評會決議的" 請問內容為何? 可否"聞香"
依你的說法, 齊家物業是把我們大學風呂的社區當什麼? 我再說一次, 沒有經過管委會, 就是不對!
不要搞不清楚狀況,

林主任, 當然有能力處理緊急事務,維持日常物管事務,
請問你是那一點,沒有把日常事務做好?
也麻煩你多多打聽其他住戶的說法, 不要只是聽"某一個人"的說法!
2012-02-15 07:03 · 9樓
我不曉得你是否在公司待過,如果沒有可以假設你自己開間公司。
妳會把內部決議的東西放到檯面上嗎?那其他人的隱私你又擺在何處呢?

其次,我也說了,物業管理公司是我們合約的廠商,他需要尊重我們。
但難道我們就不需要尊重他們嗎?合約上有寫禁止更換主任嗎?
我強調的是,這些東西需要有流程。只是意氣用事跟小孩有什麼兩樣?

Logo 燈的問題,如果你不想找,我幫你把問題拿出來。
這個問題我反映了超過一個月,每禮拜都去反映,社區的門面搞不定那麼久,我該說些什麼?
我觀察過副主任,一個禮拜內搞定,其中還隔了耶誕節的週末,難道他沒有其他事情嗎?
最近我又反映一次 Logo 燈問題,很抱歉,星期六講,星期二晚上已經搞定。
妳打算怎麼說服我這件事情呢?

我不需要透過打聽,我親身體會到了。
那天開會又列出數項他能力不足的事蹟。
敢問,我這樣還不能確實,難道只靠打聽,依據這些聽說,能證實些什麼呢?

Sherry,這屆你也有出來參選,應該也會選上,希望很多事情能夠多觀察、多詢問,
先別有假設立場,等資訊充足了,稍微有把握再正面迎擊。
這樣我們的管委會才能向上成長,否則就跟這屆一樣,吵吵鬧鬧就度過了。

內耗才是社區問題的最大元兇。
2012-02-28 01:42 · 10樓
回復 chialang 的帖子

"那天開會又列出數項他能力不足的事蹟。"

請問你有參加開會嗎? 林主任有當場一一解釋.
所以, 我才會問你那一點她不會處理社區事物? 在她在任時齊家沒有被管委會扣錢, 而之前的呂主任在任時被管委會以"偽造文書"扣物管5萬元費用, 而此呂主任卻沒有被齊家,解雇,只是被調到"四季會舘", 我請問這齊家物業是用什麼樣的標準,在雇用?
對呀! 這是物業自己的任用標準,關我們什麼事, 但
我還是在強調, "物管"要換主任, 一定要經過管委會. 況且,此次說換就換, 而大多數的委員都不知,也有連署要挽留林旭主任,(都有連署書) 難道,這9個委員都是沒有大腦嗎? (包含你稱讚的財委)


至於你在發現社區的其他現象,不是替我, 是替社區好嗎? 社區有824戶, 我只是其中一戶
本人是對事不對人,OK


2012-02-28 07:01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2-2-28 07:08 編輯


回復 sherrychen 的帖子

我有參加開會,而且就坐在林旭旁邊,我跟她不算關係壞。
因此,除了專業素養外,我的確不認為她有什麼錯,需要到撤換。
但人事問題是她們公司內部的事。我有跟林旭說,這事情鬧大,你以後就不用在物管業界待了。
她覺得沒關係,所以我就不再建言了。
但對不起,專業素養,我無法接受。除了我所述的 Logo 燈之外,其他案例,您可以請教第五屆主委、監委。

物管撤換林旭,我認為是跟呂主任有相當大的關係,因為除非齊家物業不想要品牌了。
若您開公司,有人向妳反應,您的服務人員專業素養有問題時,且前車之鑑就在眼前,經內部調查屬實,妳作何選擇?
我亦曾向第五屆委員說過,管委會這樣的流程是有瑕疵,然後呢?
豈能因同情憐憫而犧牲社區的權益呢?因此我們需要的是"辦法",用相關辦法與合約來約束物業公司的行為。

你曾當過委員,這屆你也將是委員。因此希望妳能多考慮一下社區權益。

連署這一件事情,有委員有煽動詐欺及偽造文書之嫌,詳細您可以去請教一下林旭以及事務組長。
簽連署書的當下,她不是這樣說明的,這也是齊家物業永不錄用的原因之一。
2012-02-28 10:55 · 12樓
回復 chialang 的帖子

1)連署這一件事情,有委員有煽動詐欺及偽造文書之嫌,

=>你這樣的說法, 不妥 ,本人不同意. 必竟,大家都是出來社會工作歷練10-20年了, 你的說法好像他們都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 不懂法律一般.
2)詳細您可以去請教一下林旭以及事務組長 => 本人已求證過林旭及其其他委員過. 與你所述不同
3)物管撤換林旭,我認為是跟呂主任有相當大的關係,因為除非齊家物業不想要品牌了。
=> 答對了. 齊家物業是不想要品牌了, 也不想下一屆立足了.

4)因此希望妳能多考慮一下社區權益。*
=>本人就是站在社區管委會的權益而發聲的, 難道你沒有當場看到委員們表決要林旭留下三次, 而遭到齊家物業的否定, 由此可見齊家物業副總的渺視管委會.

5)若您開公司,有人向妳反應,您的服務人員專業素養有問題時,且前車之鑑就在眼前,經內部調查屬實,

=> 請你說明重點, 經內調查的內容為何?可以解雇的重大過失是什麼理由, 一個呂主任發生"偽照文書"的重大缺失理由, 齊家物業的副總都沒有解雇呂主任了, 還有比這嚴重的嗎? 難道, 林旭主任, 殺人放火?
你上過班都知道, 如果因為莫名其妙的理由(一個月 ) 被公司解雇, 你的履歷表會好看嗎? 你下個面試者,難道不會問你,在上一個工作的狀況?
還有如果我開公司, 我面對的是大多數的客戶, 而不是一個客戶反應就草率的作決定. 也要看此人的反應是無理還是有理, 而且,你口口聲聲都說,專業有問題, 我可以跟你說, 如果, 林旭專業有問題, 那麼歷任的物管主任更無專業可言.. 不是不會擬槁(公文), 不會用OFFICE軟體,不然財報不會看, 有的不就是手腳不乾淨...等. 物業都是標上社區的案子,才開始找人, 而不是養一批人等者. 所以物管主任的良莠不齊可見一斑.
2012-02-28 13:56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2-2-28 13:59 編輯


回復 sherrychen 的帖子

1)連署這一件事情,有委員有煽動詐欺及偽造文書之嫌,
=>你這樣的說法, 不妥 , 本人不同意. 必竟,大家都是出來社會工作歷練10-20年了, 你的說法好像他們都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 不懂法律一般.

就是因為出來社會歷練10-20年了,做事情還如此草率,才叫人直搖頭。
當初連署是說希望讓她好找工作,怎麼後來變成拿去跟公司說委員挺她?
如果此事要追究,可以看錄影的證據,林旭並未對此事道歉及聲明。
反倒是有委員自己說,是他告訴林旭可以拿委員好心讓她找工作的資料,去跟公司爭取。
這妥當嗎?



2)詳細您可以去請教一下林旭以及事務組長
=> 本人已求證過林旭及其其他委員過. 與你所述不同

請問您是詢問哪幾個委員呢?


3)物管撤換林旭,我認為是跟呂主任有相當大的關係,因為除非齊家物業不想要品牌了。
=> 答對了. 齊家物業是不想要品牌了, 也不想下一屆立足了.

為什麼妳的第一個想法是換物業公司?
我第一個反對換物業公司!辦法不擬定,只會換物業公司,用機率來賭社區權益,妥當嗎?


4)因此希望妳能多考慮一下社區權益。
=> 本人就是站在社區管委會的權益而發聲的, 難道你沒有當場看到委員們表決要林旭留下三次, 而遭到齊家物業的否定, 由此可見齊家物業副總的渺視管委會.

我先前提了,物業管理公司該懲處,而非影響該公司的人事政策。
同時我們應該立下規範,而不是讓這種事情過了一屆又發生一次。


5)若您開公司,有人向妳反應,您的服務人員專業素養有問題時,且前車之鑑就在眼前,經內部調查屬實,
=> 請你說明重點, 經內調查的內容為何? 可以解雇的重大過失是什麼理由, 一個呂主任發生"偽照文書"的重大缺失理由, 齊家物業的副總都沒有解雇呂主任了, 還有比這嚴重的嗎? 難道, 林旭主任, 殺人放火

如果你想確切知道原因,怎麼不直接去找物業公司呢?他們公司內部決議的事情,沒有必要告訴我們這麼清楚。
至於呂主任的事情,社區管委會已經做出懲處,而且僅是齊家物業對委員會的初犯。
我就不懂,何必未上任就開始跟物業公司打壞關係,有這個必要嗎?
三不管地帶的孤兒才是最可憐的。


=> 你上過班都知道, 如果因為莫名其妙的理由 (一個月) 被公司解雇, 你的履歷表會好看嗎? 你下個面試者,難道不會問你,在上一個工作的狀況?

我不曾這樣經歷過,也應該不會經歷到。
但我面試的人如果回答不出來原因,我應該也不會讓他進來公司。


=> 還有如果我開公司, 我面對的是大多數的客戶, 而不是一個客戶反應就草率的作決定. 也要看此人的反應是無理還是有理, 而且,你口口聲聲都說,專業有問題, 我可以跟你說, 如果, 林旭專業有問題, 那麼歷任的物管主任更無專業可言.. 不是不會擬槁(公文), 不會用OFFICE軟體,不然財報不會看, 有的不就是手腳不乾淨...等. 物業都是標上社區的案子,才開始找人, 而不是養一批人等者. 所以物管主任的良莠不齊可見一斑.

你當過公司的副總或者高階主管嗎?規模有超過一百人?你怎麼知道人家的決定是草率,你的就是正確?
而目前我比較滿意的是現在社區副主任,你有想過有什麼方法讓他不離開嗎?
要找一個不怎樣的人容易、要留一個能力好的人困難。你有想過嗎?
很抱歉用了那麼多的問號,希望你能聽聽別人的想法。

總之我絕對的反對再次更換物管,社區不能承受常常換物管跟保全的風險。
2012-02-28 15:23 · 14樓
回復 chialang 的帖子

)就是因為出來社會歷練10-20年了,做事情還如此草率,才叫人直搖頭。( O2 l% Z" P5 b9 f; B" S" ^0 n
當初連署是說希望讓她好找工作,怎麼後來變成拿去跟公司說委員挺她?% Y9 Q1 [0 S: p7 q: s# p# A5 j
如果此事要追究,可以看錄影的證據,林旭並未對此事道歉及聲明。! }) x" ]( i9 ]) b0 ^/ G
反倒是有委員自己說,是他告訴林旭可以拿委員好心讓她找工作的資料,去跟公司爭取。, X! _' ?3 l& u
這妥當嗎
=> 我看你的發言才是如此的草率! 居然九個委員的經驗,抵不過你一個人的成見. 連署本意本來就是要留下人才(林旭),而不是要她去找工作好嗎? 不要王組長的說法,模糊了焦點.

2)為什麼妳的第一個想法是換物業公司?% v3 h) v: D/ x* D9 X
我第一個反對換物業公司!辦法不擬定,只會換物業公司,用機率來賭社區權益,妥當嗎?
=>難道你的眼睛看不清楚了嗎? 這一次區大物管的主持,是歷屆最差 , 會議紀錄, 紀錄不實
=>你說我第一個想法是換物管. 你錯了! 你怎麼不問問第五屆為什麼把喬信給換了, 而且,價格比現在的價格便宜, 況且, 喬信在社區已二年, 保全及清潔都很熟社區了,
=>辦法有擬定 ,現在物管不照辦,己經很多了, 已罄竹難書

3)當過公司的副總或者高階主管嗎?規模有超過一百人?你怎麼知道人家的決定是草率,你的就是正確?
: A3 I6 G, W$ i0 s2 g! |6 M. n而目前我比較滿意的是現在社區副主任,你有想過有什麼方法讓他不離開嗎?
# I7 v: D* a- R1 z* w4 y+ \% \ z要找一個不怎樣的人容易、要留一個能力好的人困難。你有想過嗎?9 b2 ?7 f2 M/ ?, O
很抱歉用了那麼多的問號,希望你能聽聽別人的想法。+

=>如此簡單的問題,當面我會和你說. 只是你沒表明你是那一棟的委員.
本人的公司是原是100多人的公司也是上市公司. 也不才當過小小的主管。
那你不是我, 又怎知本人不知齊家物業是決定草率?
副主任是OK的,但其他的人呢?
2012-02-28 17:43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2-2-28 19:55 編輯


回復 sherrychen 的帖子

=> 我看你的發言才是如此的草率! 居然九個委員的經驗, 抵不過你一個人的成見. 連署本意本來就是要留下人才(林旭), 而不是要她去找工作好嗎? 不要王組長的說法, 模糊了焦點.
在會議上,她自己說明 "該連署並不是說她要留下來,而是希望大家連署讓她好找工作"。
因此,我不是單方面聽王組長的說法,而是更重於本人的說法。



==>為什麼妳的第一個想法是換物業公司?我第一個反對換物業公司!辦法不擬定,只會換物業公司,用機率來賭社區權益,妥當嗎?
=> 難道你的眼睛看不清楚了嗎? 這一次區大物管的主持,是歷屆最差 , 會議紀錄, 紀錄不實
=> 你說我第一個想法是換物管. 你錯了! 你怎麼不問問第五屆為什麼把喬信給換了, 而且,價格比現在的價格便宜, 況且, 喬信在社區已二年, 保全及清潔都很熟社區了,
=> 辦法有擬定 ,現在物管不照辦,己經很多了, 已罄竹難書
所以妳保證換一個就會好嗎?整個流程在管委會多次會議,有仔細討論過嗎?沒有。
物業公司有沒有經驗,是當初選擇的時候,需要做的考量。而不是已經開始服務了,才想要撤換。要換可以,等約滿再議。
其次,第五屆就是換了,這是合議制決定的。我也不便多說什麼,但我希望服務能隨著經驗越來越好。



==> 你當過公司的副總或者高階主管嗎?規模有超過一百人?你怎麼知道人家的決定是草率,你的就是正確?
==> 而目前我比較滿意的是現在社區副主任,你有想過有什麼方法讓他不離開嗎?
==> 要找一個不怎樣的人容易、要留一個能力好的人困難。你有想過嗎?
==> 很抱歉用了那麼多的問號,希望你能聽聽別人的想法。
=> 如此簡單的問題,當面我會和你說. 只是你沒表明你是那一棟的委員.
=> 本人的公司是原是100多人的公司也是上市公司. 也不才當過小小的主管。
=> 那你不是我, 又怎知本人不知齊家物業是決定草率?
=> 副主任是OK的,但其他的人呢?
第二點值得討論,願聞其詳。
2012-03-01 13:17 · 16樓
回復 chialang 的帖子

1)在會議上,她自己說明 "該連署並不是說她要留下來,而是希望大家連署讓她好找工作"。/ E: f; X6 b; k0 c+ A
因此,我不是單方面聽王組長的說法,而是更重於本人的說法。
=>她有二份連署書, 一份是會議上的, 一份是事務組長要她留下的連署書已連署OK,只是她沒拿出來, 說真的要是你被公司及某人惡整,你會想留下來,腦筋才有問題.又不是沒能力, 只是要回公道罷了.
2) 所以妳保證換一個就會好嗎?整個流程在管委會多次會議,有仔細討論過嗎?沒有。;
->好笑, 我從頭至尾也沒說會換, 你的問題是如下:
=>物管撤換林旭,我認為是跟呂主任有相當大的關係,因為除非齊家物業不想要品牌了。
5 I. e+ |. f1 O; k+ E=> 答對了. 齊家物業是不想要品牌了, 也不想下一屆立足了.
7 T$ v( t* b7 ~. L6 X
我才會回答你, 他們不想立足了, 請看好別人的回答再回答.
3)物業公司有沒有經驗,是當初選擇的時候,需要做的考量。而不是已經開始服務了,才想要撤換。
=.你的回荅輕描淡寫難道我們社區是物業公司的訓練場所? 每月多花7-8萬元, 一年多了近百萬, . 第五屆委員說是品質比較好, 結果 居然比喬信還差, 這近百萬的錢都可以換這次區大的第12議題安全升級了.
4)很抱歉用了那麼多的問號,希望你能聽聽別人的想法。+
=>我認為你不要先入為主, 才要聽聽不同的人的想法.

5) 如此簡單的問題,當面我會和你說. 只是你沒表明你是那一棟的委員.
=>你尚未回答你是那一棟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