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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公共基金、管理費、汽機車清潔費之繳納 修正案

2011-12-04 22:57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張同學 於 2011-12-4 22:59 編輯


政府並沒有硬性規定公共基金提撥金額與比例,因此區權人可以表決決定。
公共積金提撥到1827萬元(兩年管理費)時,就不需要提撥。本社區目前基金已經接近1300萬,因此建議提撥比例降到5%即可。

之前有提議店面減收管理費,這之前的管委會討論過後來沒提。主要是店面會營業,所以對於物管,清潔,與警衛造成的負擔遠大於住戶,因此不宜減半。

另一點就是延遲利息的收取,基本上正常住戶是不會延遲繳交管理費,只要利息不會高到觸犯重利罪都可以依規約收取。會欠繳的通常都會鬧到法院才繳,最後的利息是由法官裁決,因此10%剛好而已。

以下的修正案請各位大大參考並提出建議。





2011-12-05 01:31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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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管理費之調整,其實與公共基金提撥比例無關....

管理費之本質即已出現問題.....

還是一樣的話

生存 VS 生活

端看個人感受~~
2011-12-05 01:3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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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見還是必須正式在區權人會議中提出議決~~
2011-12-05 22:06 · 4樓
🔧 本帖最後由 張同學 於 2011-12-5 22:08 編輯


公基金提撥降到5% 每月多了15萬元的可動用的款項。
應付例行維修還有餘裕,不會有你說的驚人費用。

開放機車停自家汽車位也可以增加清潔收入。

大家可以針對為何必須增加管理費提出討論~~
2011-12-06 22:07 · 5樓
🔧 本帖最後由 張同學 於 2011-12-6 23:56 編輯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管理費與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2011-12-07 10:48 · 6樓
🔧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12-7 12:34 編輯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個人推敲...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


這公共基金現行於規約中明訂的提撥上限..."達二年之管理費用" ...應該也是重點吧?!

您的計算方式是否為...40元/坪 * 19,029坪 * 24(月)= 18,267,840元...約1,830萬元??

而並未加上汽、機車位的清潔費用...
[ 40 * 19,029 + 300*505(汽車) + 100*625(機車) ] * 24 = 975,443 * 24 = 23,410,632 ... 約2340萬元...對吧?!

更在意如果管理費收取單價自40/P調升為50/P後,公共基金的提存的上限會高達近3000萬...是吧?!


2011-12-07 20:46 · 7樓
蘿蔔特 發表於 2011-1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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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推敲...


讚 !! 正解

2011-12-08 02:29 · 8樓
🔧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12-8 02:33 編輯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其實....我的立場有些尷尬....

上個月接任委員以前...以住戶的立場而言,對於管委會的議事不彰(曾與會過的人便能明白箇中奧妙)頗有微詞、對於調漲管理費乙案更不予認同(部分主張與您相仿)~

自接任委員後...自認本應先將己身成見(住戶立場)暫擱一旁,不先考量未來能否被區權會認同、議決通過的可能性,必須慎重檢視社區財務收支失衡的問題而支持管委會以負責任的態度來提出此案...雖然不是最完美的選項...但至少管委會是在看到問題後,積極面對並點出問題之所在、嘗試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管委會拋出議題後,決定權是在全體住戶的手上!...除了否定外,尚可在會前充分意見交流(您與少數住戶在官網或會議上的意見表達,深受本人肯定...但,迄今仍無其他住戶正式向管理中心反映並登載在櫃檯上的專屬意見簿冊)、或於區權會中依循程序予以修正等積極作為~

可以確定的是....目前管理費的收支失衡已經受到大家的正視
在本屆管委會被罵都沒在做事(不敢花錢)的前提下,每月管理費的收支結餘已有不時透支的現象...倘若今年度已經提報或討論的工程案皆全然發包施作,那本年度收支豈不嚴重失衡?!...況乎據悉今年的物管公司的議約價,相較於上一個物業的得標價已經調降4萬元(每月)~若以整年度計算,已經替社區節省(58-54)*12 = 48萬元,如再加上今年內含(先前外加)泳池開放期間的救生員薪資10萬多元,一年12個月下來光是本屆物管公司的招標案便節省58萬多!
所以,在本屆管委會被罵都沒在做事(不敢花錢)的前提下,一年下來的管理費收支結餘本應透支近60萬!<---再多做些大小工程便會再多透支些

比較有爭議的應該是....對於"公共基金"的滿水位(提撥上限),及其衍生的提撥方式與動支標準...尚有歧見~
2011-12-08 10:09 · 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貓魚 於 2011-12-8 10:1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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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機車停自家汽車位也可以增加清潔收入。

>>針對這點,小小意見,純討論
1.汽車位還是保持只停放汽車就好
大多數管理良好的社區是這樣,大家都希望社區管理越來越好,還是朝這個方向堅持比較好
一旦錯誤起了頭,就很難回頭了,回不去了,付出的代價更大
2.汽車位開放停機車,將引發很多問題,甚只引發住戶間無謂的糾紛
在別篇討論已經提過,實在千萬是不可行阿
3.目前社區地下室的機車位還滿空的,滿多位置沒在使用
建議不足的部分,可以以租賃的方式處理
一個月約100元負擔並不重,也可以使現有機車位有效利用不浪費
4.如果開放汽車位停機車,並加收管理費
*住戶停了,會誠實的主動去登記,增加支出的人有多少?
*增加管理成本,還要去查哪些沒有多繳管理費
*專用機車位收100,那停在汽車位要收多少?
100元合理嗎?如果一樣100元,為何不租一個機車位?
*即使有100個多的收入,一個算100元,共1萬元
為了小利,增加這麼多問題&管理成本,實在不智
2011-12-08 10:23 · 10樓
社區電費都10多萬~

夏天,有時候我們在家都沒吹冷氣,吹吹電風扇就有涼了
警衛室冷氣卻全天候在開
有時後公設明明沒人用,冷氣也沒關
聽說過有人家裡冷氣捨不得用,跑到公設專門吹冷氣,大大的空間,兩隻小貓,冷氣一直吹
這些電費,不便宜阿

個人以為
許多設備,是社區的根本
中庭的流水,頂樓的燈光,聖誕的佈置
...........為整個社區添質感加分數的,全體住戶都受益~不能省
非假日很少人用的公設冷氣,工作人員過度的浪費
..........應該節約
2011-12-08 22:34 · 11樓
回復 小貓魚 的帖子

若講到浪費電費乙節,小弟有點心得要說

小弟前曾於100年7月9日巡視地下室三層樓狀況
共計發現車位燈111組(每組2支燈管)屬開啟狀態

40W*2(管)*111(盞)*24(小時)*30(天)=6,394度
6,394度*2.7元/度=17,263元電費

若都沒有人去關掉它,那麼一個月浪費的電費高達17000元以上
這在於住戶的心態問題,反正不是我家的電,不懂得珍惜
車位燈因需求開啟後,就不再關閉,造成電費的嚴重浪費

公共設施的目的即在於供住戶使用
一個人也是住戶,十個人也是住戶
若是因為只有一個人、二個人,就不開冷氣、不開燈
那公設是不是還是公設?

若住戶們都願意到交誼廳看書報、閱讀書籍,或手作、...等活動
充分的利用公設空間,提供燈光、冷氣是管委會基本的責任~~
2011-12-09 01:06 · 12樓
a500281 發表於 2011-12-8 22:34
回復 小貓魚 的帖子

若講到浪費電費乙節,小弟有點心得要說


可否警衛巡邏時順便關燈,不要只是打卡。

至於管理費問題 問過總幹事,他說區權會通知會有題案單。因此不是大家沒意見,是還沒開始
收意見。
其實提案單可以先公佈在公佈欄讓住戶先行聯署
2011-12-09 09:50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小貓魚 於 2011-12-9 09:50 編輯


張同學 發表於 2011-12-9 01:06
可否警衛巡邏時順便關燈,不要只是打卡。

至於管理費問題 問過總幹事,他說區權會通知會有題案單。因此 ...


可否警衛巡邏時順便關燈,不要只是打卡
+1一針見血

住戶用電習慣需要宣導,工作人員的執行力更重要
更重要的是~工作人員要進到管理之責
巡邏不是走一圈而已
如果巡邏時該做的有做,電費也不會一直浪費下去
2011-12-09 16:35 · 14樓
至於管理費問題 問過總幹事,他說區權會通知會有題案單。因此不是大家沒意見,是還沒開始
收意見。
其實提案單可以先公佈在公佈欄讓住戶先行聯署


若非今天下午抗議後,管理處改為主動將開會資料發至每戶信箱
可能直到開會前一天還有很多住戶沒看到開會資料,更別說提案與收集提案了

還有,
今年的提案單並未要求聯署,好像不太對吧?(以前都有要求 3 人聯署不是嗎?)
2011-12-09 16:52 · 15樓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調降公基金提撥比例 &遲交管理費利息之事, 贊成!![/size]
2011-12-09 18:54 · 16樓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早已要求警衛巡視時協助關閉
只是近期似乎又開始怠惰了~~~
2011-12-09 20:41 · 17樓
張同學 發表於 2011-12-9 01:06
可否警衛巡邏時順便關燈,不要只是打卡。

至於管理費問題 問過總幹事,他說區權會通知會有題案單。因此 ...


那不叫巡邏
只是坐久了需要伸展一下... 散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