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北大健言社 於 2011-12-2 16:20 編輯
回復 a500281 的帖子
1.孫主委應該不會是個會A錢的人.這部份不應該在公告上寫.
2.律師費5萬貴不貴?要看律師的服務內容而定.
3.支付麥斯上課費用~如果能另外貼一份明細讓住戶知道.付費內容.就可以免生誤會.
4.水費耗材.及零用金~如果能另外貼一份明細讓住戶知道.付費內容.就可以免生誤會.
5.電話費5567.貴不貴.就要看是否有事務聯絡.比如開區權會.晚會等聯絡較多.
6.每一位委員應都是無幾職.支出大家已都盡力節約.應該不會有弊端.
這方面住戶應可以放心.孫主委是位認真的主委.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