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社區發生意外了,不能有討論的空間嗎?

2010-08-11 11:39 · 樓主
小弟現住於前天發生意外的社區
很遺憾今天就看到討論串被鎖文了!

也許有人認為 死者為大,當事人的家人很無辜,
但是如果是理性的討論,有必要如此封閉嗎?
大家不也常常在網路上討論社會事件,
還是說這些社會事件不是發生在你我的社區,所以大辣辣討論無妨!

小弟跟社區的警衛詢問此事,大家閉口不願說明,
管委會在官網說了句「不要耳語、不要探問,讓這件憾事早日從你我心中撫去」
這樣的態度會不會太鄉愿?
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當事人家中,我們當然不應該探人隱私,造成當事人困擾,
但是今天發生在我們每天都可能經過的公共區域,不應該用這種態度來處理
住戶的擔憂跟詢問吧?!
我是社區的一份子,我住在這裡,我也有繳管理費,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不合理嗎?

就連中性的愛北大網站,都限制網友的討論,
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 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2010-08-11 11:45 · 2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1:50 編輯



就連中性的愛北大網站,都限制網友的討論,
會不會太超過了一點? 給大家一個可以理性討論的空間吧~
只要就事論事,不要偏離事實就可以了,不是嗎?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39


  其實新聞已經出來了,我有張貼,網址也有以短訊息傳給你,可以自行搜索。

  至於原討論串,因為存在許多臆測與評論,有網友反映這些文字可能會造成當事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故予鎖文處理,請見諒。
2010-08-11 11:45 · 3樓
理性的討論 應當無訪
但是是不是有可能讓家屬受到二度傷害
值得商確
畢竟這是個公開的論壇

對不起
我烏鴉嘴一下
哪一天換成是你家發生這種事情
你希望人家用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來公開討論嗎??
2010-08-11 11:53 · 4樓
理性的討論 應當無訪
對不起
我烏鴉嘴一下
哪一天換成是你家發生這種事情
你希望人家用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來公開討 ...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1:45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但是今天發生在公領域,就在我常常會經過的地方,且這個事件的發生對我的生活已經造成影響,
我跟其他住戶都是潛在受害者,不能有一個討論的空間嗎?

如果今天新聞沒有報導出來,很多住戶可能都被瞞在骨裡,
而且今天發現網路新聞已經被改過了......
2010-08-11 12:05 · 5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2:08 編輯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但是今天發生在公領域,就在我常常會經過的地方,且這個事件的發生對我的生活已經造成影響,
我跟其他住戶都是潛在受害者,不能有一個討論的空間嗎?
如果今天新聞沒有報導出來,很多住戶可能都被瞞在骨裡,
而且今天發現網路新聞已經被改過了......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53


  如果你是以社區受影響者的身分,希望能更深入討論意外對社區的影響,我認為有其他地方會更為適合,至於「愛北大」討論該起意外的文章,已多達10頁,文章近百篇,甚至已經出現對當事人的臆測與批判,我想這樣的討論已足夠了,是否可以到此為止呢?
2010-08-11 12:06 · 6樓
理性的討論 應當無訪
但是是不是有可能讓家屬受到二度傷害
值得商確
畢竟這是個公開的論壇

對不起
我烏鴉嘴一下
哪一天換成是你家發生這種事情
你希望人家用 "我希望知道我住的地方公共區域發生什麼事情"
來公開討 ...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1:45


恕我直言~
發生這樣的事難道只對死者家屬有傷害嗎?
社區內其他的住戶不也都是受害者嗎?
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
值得商確.....
2010-08-11 12:06 · 7樓
🔧 本帖最後由 BAN-JO 於 2010-8-11 12:11 編輯


可能這種事對房價一部份會造成影響,就像數年前新聞所報導三峽萬XX的工人意外墜樓死亡事件一樣。
我發現版主寧靜海也是來自萬XX,不曉得是否知道這段往事?
請參考其他的討論串有提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5&t=1024021&p=9
http://home.url.com.tw/index.php?func=forumbody&f_no=124921&cat_en=realestate_north2
2010-08-11 12:09 · 8樓


  如果你是以社區受影響者的身分,希望能更深入討論意外對社區的影響,我認為有其他地方會更為適合,至於「愛北大」討論該起意外的文章,已多達10頁,文章近百篇,甚至已經出現對當事人的臆測與批判,我想這樣的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8-11 12:05


版主明察,
網友批判的應該是另外一個事件,媽媽跟小孩的那個,
不是北大社區發生的這個
2010-08-11 12:16 · 9樓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R大想討論的內容
可以另開討論串討論啊
不一定要在那篇討論串中進行

貴社區發生了這種憾事,因為我不是貴社區的
所以你的感受我不能理解(說感同身受的人只是安慰吧)
不過任何事情我倒是相信都可以理性討論
我相信愛北大的站長應該不會這樣就隨便鎖文
他的考量也是可受公評的
2010-08-11 12:17 · 10樓

版主明察,
網友批判的應該是另外一個事件,媽媽跟小孩的那個,
不是北大社區發生的這個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09


  感謝你的指正,不過我認為開放文章討論,恐無法防止可能出現的,對當事人的批評與臆測,所以我仍會鎖定文章,另外我的想法我有以短訊息傳給你,請見諒。
2010-08-11 12:20 · 11樓
死人為大,我也不建議討論
但那裡死人卻是大家知的權利
畢竟,誰也不想住在感覺毛毛的社區吧!
另外一個台灣凶宅網,提供大家參考。
http://www.unluckyhouse.com/
2010-08-11 12:20 · 12樓
可能這種事對房價一部份會造成影響,就像數年前新聞所報導三峽萬XX的工人意外墜樓死亡事件一樣。
我發現版主寧靜海也是來自萬XX,不曉得是否知道這段往事?
請參考其他的討論串有提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 ...
BAN-JO 發表於 2010-8-11 12:06


  這件事情很多社區住戶都知道,我自然也曉得。
  不過我鎖定文章的原因跟房價或其他因素無關,是因為有網友反映,持續討論恐對當事人家屬及朋友造成二度傷害,經評估確有可能,且新聞已經出現報導,故鎖定文章處理,請見諒。
2010-08-11 12:20 · 13樓

小弟翻閱那個討論串,從頭到尾都沒有講到是哪一棟哪一個住戶,
而且到後來其實都在討論另一個社會事件,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如果今天意外發生在私領域空間,我也贊成不應該討論,
但是今天發生在公領域,就在我常常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53


那是發生在大學哈佛裡,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大學哈佛確實瞭解事實的人詢問,社區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大學哈佛住戶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
畢竟這裡的發言都只是聽說臆測,甚至還有網友自以為幽默的
說上幾句,那些話除了對當事人家屬不妥當之外,也造成一些旁觀網友的不舒服了啊!
2010-08-11 12:21 · 14樓
可以回社區討論網討論阿!!

畢竟這是公共討論的空間,或許其他的人也寧願不知這件事
2010-08-11 12:23 · 15樓
同意版主所說
開放並不能阻止耳語、探問
反而建議貴社區的管委會公開的告知此事
就...有一點像學生發生憾事時事後加強心理輔導一樣
把事情說清楚,並加強宣導生命的重要才是根本的作法
2010-08-11 12:28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raymondkuo 於 2010-8-11 12:37 編輯




那是發生在大學哈佛裡,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大學哈佛確實瞭解事實的人詢問,社區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大學哈佛住戶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
畢竟這裡的發言都 ...
Joshworld 發表於 2010-8-11 12:20

Joshworld大:

請恕小弟冒犯,我非常不認同您的想法,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環境,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有何不能討論?
套用您的邏輯,那

對於某建案的銷售價格,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建案確實瞭解事實的人詢問,銷售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消費者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那些話除了對當事人銷售人員不妥當之外,也造成一些旁觀投資客的不舒服了啊!



對於某商家無故歇業的事件,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商家的人詢問,商家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消費者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來這裡尋找答案。那些話除了對惡意跑路經營者的家屬不妥當之外,也造成一些店面房東的不舒服了啊!



對於伊朗政府槍殺抗議的女大學生事件,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伊朗政府的人詢問,伊朗政府的人不願意說明清楚,
身為台灣無聊宅男的您是有道理去嚴正抗議的,而不是透過twitter或google尋找答案。那些話除了對當事人家屬不妥當之外,
也造成一些政客的不舒服了啊!

那我們還要上愛北大何用?
只是跟著那些投資客、仲介報喜不報憂嗎?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資訊透明流通的平台,
這正是網路可以扮演的功能,
大家各自有能力去判斷我要接受哪一個資訊,不是嗎?
2010-08-11 12:36 · 17樓
之前的文章不是都已經描述的很清楚了
如果你是住戶不是應該都了解了,不懂你還想知道什麼呢?
2010-08-11 12:39 · 18樓
他希望有人可以告訴她
事情發生在社區的什麼地方
是確定的地方喔
2010-08-11 12:41 · 19樓
他希望有人可以告訴她
事情發生在社區的什麼地方
是確定的地方喔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2:39


請您收回您的話,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沒有這樣的意思,
僅針對版主鎖文一事討論,
我也沒授權您代替我發言
2010-08-11 12:42 · 20樓
每個網站有其個別規定,當然也賦予站長、版主一些權限(ex:鎖文) ,我想還是遵守及尊重各網站(站長、版主)的風格與特色!
既然此處無法討論,樓主何不另覓他處討論.
就好比抽大麻菸,有些國家禁止有些國家合法.要吸就在允許的國家,到了禁止的國家你就遵守吧!
2010-08-11 12:42 · 21樓

Joshworld大:

請恕小弟冒犯,我非常不認同您的想法,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環境,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有何不能討論?
套用您的邏輯,那

對於某建案的銷售價格,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建案確實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28


我支持你的看法, 我們並不是共產國家, 新聞以及討論的自由度, 是一定必須要有的.
沒有甚麼秘密, 也沒必要封鎖!
2010-08-11 12:45 · 22樓
每個網站有其個別規定,當然也賦予站長、版主一些權限(ex:鎖文) ,我想還是遵守及尊重各網站(站長、版主)的風格與特色!
既然此處無法討論,樓主何不另覓他處討論.
就好比抽大麻菸,有些國家禁止有些國家合法.要吸就在允 ...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11 12:42


我同意您的看法,
所以僅是就鎖文此事提出討論,並未要求版主重新開放,
只是就這件事拿出來討論而已,期盼愛北大網站可以有更寬闊的討論空間
2010-08-11 12:48 · 23樓
其實我想這點可以回到哈佛的管委會, 他們知曉事情的經過, 而也可以讓住戶了解自己住的環境發生了什麼事.. 這些事是屬於哈佛住戶的事~
就像一家公司裁員後, 員工人心惶惶, 通常老闆就會聚集所有員工, 讓大家了解公司發生的事, 以及後續的處理等, 這樣大家才能覺得真的釋懷吧..
愛北大的網民們也是聽來的, 不好在此大肆的討論..
2010-08-11 12:49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Joshworld 於 2010-8-11 12:57 編輯



Joshworld大:

請恕小弟冒犯,我非常不認同您的想法,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環境,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有何不能討論?
套用您的邏輯,那

對於某建案的銷售價格,對大多數人不是公領域,想知道內情應該向該建案確實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28


你怎麼把大學哈佛跟建案銷售,店家經營,還有伊朗政府相提並論啊,有點怪怪的喔,而且還罵我無聊宅男,
你的表達只是想知道你家鄰居自殺的原因吧
在你的文章,我是讀不出你對自殺這個議題的關心拉(如果有誤解請指正)
而且你依樣造句的方式,把自殺者的家屬和惡意經營者的家屬等同齊觀,是非常非常不妥當的!!

想知道事實,對自己社區管委會的不滿,你真的應該直接去向大學哈佛管委會嚴正抗議(我也可以請我住哈佛的朋友聲援你),而不是來這裡找答案啊!這是我要表達的!
2010-08-11 12:59 · 25樓
原本我也以關心社區大小事來看待那個討論串,我也想多了解發生的原因是意外還是有其它因素,如果是意外,理當讓所有關心社區的朋友們都引以為誡,留意家中老人家或小孩的安全。

但是,在那個討論串中,出現了一些自以為幽默的言論,甚至出現“這個時候是買屋者殺價的好時機“等類似的說法,這已經脫離了原本大家關心社區事務的角度和立場,我想這才是版主封鎖議題的主要原因。

我認為大多社區民眾是良善的,如果真的關心這個社區的公安議題,不妨另開版面,我也勸心存風涼者別再打亂大家正視議題的嚴肅心情。
2010-08-11 12:59 · 26樓
期待有大鳴大放的討論空間

只要沒有故意的針貶 或 笑弄

真的不解 為何不能討論?
2010-08-11 13:05 · 27樓
只要有 不同聲音 出現

立刻被合諧 哈哈哈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8-11 12:04


不同的聲音本該被接受,但前提是,在這種令人傷心的議題上,該用嚴肅和尊重的態度參與討論,不是嗎?
2010-08-11 13:08 · 28樓


你怎麼把大學哈佛跟建案銷售,店家經營,還有伊朗政府相提並論啊,有點怪怪的喔,而且還罵我無聊宅男,
你的表達只是想知道你家鄰居自殺的原因吧
在你的文章,我是讀不出你對自殺這個議題的關心拉(如果有誤解請指 ...
Joshworld 發表於 2010-8-11 12:49

Joshworld大:

不好意思,我不是說您是宅男啦!我只是替換您的語句,
我也不知道您是否關心伊朗事件啊~

我這樣比喻的目的,只是凸顯資訊透明流通在網路社群的價值,
這也是Wikileaks之所以會被推崇或打壓的原因。
小弟從很早期,站長大人還在mobile01上號召成立愛北大
網站時,就加入了,我很期待愛北大網站能提供更多更多元的資訊,
而非僅是報喜不報憂的網站而已。

有網友建議小弟直接跟管委會反應,回到社區網去討論,
如果那個管道可以有正式的說明,小弟又何苦緣木求魚在此潛水。
況且原本的討論串,我並未加入後期的議論行列,
僅是對鎖文一事有不同想法而已。
2010-08-11 13:11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michelle416 於 2010-8-11 13:13 編輯


小弟現住於前天發生意外的社區
很遺憾今天就看到討論串被鎖文了!

也許有人認為 死者為大,當事人的家人很無辜,
但是如果是理性的討論,有必要如此封閉嗎?
大家不也常常在網路上討論社會事件,
還是說這些社會事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1:39

我是良心建議你--雖說哪個社區不死人,但這種事真的是低調,再低調不過了,況且你還是此社區的人!
你去問問銀行的房貸部,社區若有房子中有凶宅那只是那戶或周邊戶有影響,但若是死在大庭,這會影響整個社區,難道你希望你的社區擴大此一事件嗎??
台北市仁愛圓環就一大社區有人跳樓死在中庭,那大樓的房價應是低於周邊,你要不要去查查!!
當然我也不是你們社區的住戶,我只是衷心建議你,若你還想更擴大,也與我無關!!
討論這事對你的社區無幫助,最重要的就是讓事件落幕,回歸平靜才是你的社區之福!!
2010-08-11 13:15 · 30樓
我覺得只要是在北大特區裡發生的任何事,都可拿來討論,但問題像類似這種因發生意外而導致喪失生命的事件亦可能讓大家知道,畢竟大家都是這社區大環境的一份子也有知的義務,但問題是像這種意外事件我覺得有些人在評論這件事時,或許用語可以稍微注意一下因為會讓讀者讀起來有點幸災樂禍之感,而且這樣的事件也不宜討論太多,知道就好了不是嗎?
2010-08-11 13:18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0-8-11 13:23 編輯


其實我覺得有幾點必須釐清:

1. 需要針對意外持續討論嗎?

  意外的發生地點、狀況甚至相關細節,在新聞報導以及被鎖定的原討論串中都有揭示,是否還需要持續針對意外討論,進而可能開始討論到當事人的動機,甚至出現批判與同情,真的有此需要嗎?這一點有待商確。我個人也希望大家多想想當事人家屬及朋友的心情,這不是說當事人的鄰居或其他住戶不是受害者,只是對持續討論的必要性,提出個人質疑。

2. 封鎖消息的是誰?

  我跟Raymond說過,真正封鎖消息的是社區管委會,並不是愛北大,實際上被鎖定的原討論串,討論已經達10頁,回應近百篇,很多相關訊息也都有所揭露,這樣是不是已經足夠?如果對社區封鎖消息有所不滿,我認為該針對的是社區的管理者,而不是愛北大,因為愛北大有開放討論一段時間,而且只是鎖文,並沒有將文章刪除。

3. 可以討論的空間?

  如果不是要針對意外或當事人進行討論,只是單純想知道意外對社區可能帶來的影響,我個人認為可以另開文章討論;或是「社區介紹」裡面,也有該社區的專區,亦或到智邦的社區網討論,我認為這些區域都更適合討論這起事件。

4. 和諧?河蟹?

  愛北大真的很愛搞「和諧」嗎?這個消息真的被「河蟹」了嗎?我無權代表愛北大發言,謹就板主的身分回應此質疑。

  如果真要「和諧」,我大可以把該篇討論砍掉,或是刪除其中重要訊息,或者直接把這一篇也刪除或鎖定。

  老實說,我個人無妨,我只是板主而已,但討論者的一句話、一個批評、甚至幾句攻擊,其實都可能將經營者的用心全然抹煞,比起讓愛北大成為像 PTT 八卦板或 mobile01 房地產討論區一樣的地方,我寧可和諧一點...


  以上為我個人想法,也代表我的板主身分,提供給各位做個參考。
2010-08-11 13:20 · 32樓
raymondkuo~
  先深呼吸一下下
   我懂你的感受 你現在的心裡一定很不舒服 對不對
   讓我講給你聽 好不好
  你再深呼吸(第2個)一下下
   
首先、你想要知道的是[公領域的地點] 不是[私領域的家務事] 對不對~☆

第二、如果上面答案是O,那麼你指的那個[討論串] 其實裡面已經有你所想要的答案了。

第三、繼續聽我說完喔ˊ~☆
   如果用這樣的方式,發現無法得到答案
   可以試著這麼想:很多問題的[答案]並不是最重要的哦~☆

再深呼吸(第3個)一下下~我發現其實你的個性不錯~!願意耐心的繼續聽著我說~☆

第四、如果認為這樣才可以解決心中疑惑,要繼續討論之前,先想一下下~
   因為自己這樣的舉動,會不會[有人]受傷害?
   在自我分析這點之後:受到傷害的[他] 與自己受傷的程度相較
   你會有更寬廣的心,也會變得更有能力解決事情喔~☆

再深呼吸(第4個)一下下
回想:
你想要知道的是[公領域的地點] 不是[私領域的家務事] 對不對~☆
2010-08-11 13:27 · 33樓

Joshworld大:

不好意思,我不是說您是宅男啦!我只是替換您的語句,
我也不知道您是否關心伊朗事件啊~

我這樣比喻的目的,只是凸顯資訊透明流通在網路社群的價值,
這也是Wikileaks之所以會被推崇或打壓的原因 ...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3:08


剛好我在歐洲時還親眼目睹了伊朗海外人士,對這個事件的抗議活動,那是很令人感動的場景!
你說我宅男對我來說不關痛癢,是無所謂拉,只是你可能因為疏忽,把惡意跑路的經營者家屬比成自殺當事人的家屬 這點我比較在意,
由此可知啊,邏輯這東西,不是替換語句就可以行得通的。
我還是老話一句,大學哈佛的住戶有絕對的權利和正當性,強烈的要求管委會要公告此事的原委,版主之所以會鎖文,是因為後續的討論都已經變質了,到最後傷害的還不是你們哈佛的住戶(這包括房價或是其他),除非你不是屋主,否則應該不會希望此事件越演越烈吧!
2010-08-11 13:39 · 34樓
32# michelle416
太同意您的說法~說的真是太好了~~~~~~~!!!!!!!!!!!!!再討論下去~受傷的可能是當地的住戶阿!!!!!!!!
2010-08-11 13:40 · 35樓
看完大家的發言後我也有所感
raymondkuo :
我想管理本來就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有些事情應該是用全面性的考量. 所以難免不能單純站在其中一方考量. 我認為你可以討論. 但可能要想的是討論的意義在何處? 同等也希望你站在一個管理的角度思量一下不是嗎?

有時討論太過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凡事適可而止. 我想應該是討論的有點太過了. 但版主也不失公平的立場只有鎖文並未刪除. 不是嗎?

我可不希望失去愛北大這個平台!! 希望使用者多點體諒的心~~ {:7_458:}
2010-08-11 13:50 · 36樓


請您收回您的話,
我的文章從頭到尾沒有這樣的意思,
僅針對版主鎖文一事討論,
我也沒授權您代替我發言
raymondkuo 發表於 2010-8-11 12:41


就跟你覺得我嘴臭一樣
那篇再繼續
你能保證不會有比我更嘴臭的嗎
2010-08-11 14:10 · 37樓
🔧 本帖最後由 raymondkuo 於 2010-8-11 14:14 編輯




就跟你覺得我嘴臭一樣
那篇再繼續
你能保證不會有比我更嘴臭的嗎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0-8-11 13:50


會不會有人嘴臭不是我能猜測或保證的,
但是您的發言內容既未經過我授權,
也沒有跟我查證,又與我發文討論的原因不同,
是我可以保證的

但是您放心,您是否嘴臭可以繼續被討論,
所以我也不會請版主鎖文
2010-08-11 14:15 · 38樓
俺尊重死者為大...

俺也尊重恐龍學長大說的,既然在康大這兒玩,既然寧靜海大也明白說了幾回了,那就姜太公釣魚ㄅ...喜歡的就吃,不喜歡的去其他地方快活囉~

俺沒生氣...但是俺喜歡ㄚ童說的深呼吸...呼~~~這樣比較不愛睏了{:7_406:}
2010-08-11 14:19 · 39樓
3000多會員來自不同的領域, 職業, 社區, 各自有不同的立場, 有不同的需求, 甚至對愛北大的屬性與走向都可能有不同的期待.

站長與版主最難做的就是要從這麼多元的會員裡面, 讓愛北大健康的發展與持續營運下去.
但很清楚的是, 走向不可能令100%所有人滿意的.

因此, 雖然各人有各人的需求, (比如想知的需求) 但最終還是請尊重與回歸版主的裁決, 因為他們要照顧的範圍是整體的會員, 何況這不是一個商業網站啊!
2010-08-11 14:21 · 40樓
當一篇文章的討論方向已經偏向離題,
或是出現一些不適當的言詞、情緒,
版主本來就有權決定繼續討論與否。

我想版主基於論壇的和諧才關閉該文章的討論,
該篇文章也有10頁了,基本上該了解的都了解,
如果如同標題不能有討論的空間,
該篇文章一出現應該馬上就會被刪除了不是嗎?

請給版主一些維護論壇合諧的權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