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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1-25 06:05
〔自由時報記者何玉華、郭顏慧/新北報導〕
不滿住家空氣品質遭受嚴重污染,新北市北大特區居民組自救會「反空污行動聯盟」四處陳情,並透過義賣衣服等物品方式籌措遊行經費,未料竟被社會局認定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要求改善,且不排除開罰,居民質疑是政治打壓;社會局則解釋,只是發函要求說明,並沒有要開罰的意思。
反空污行動聯盟發起人林富子說,新北市土樹三鶯地區違章工廠林立,空氣污染嚴重,其中又以三峽瀝青廠為最,居民抗爭多年無果,決定在今年五月成立自救會「反空污行動聯盟」,並於六月發動「千人反空污大遊行」表達心聲。
聯盟:樂捐也不行
林富子說,藉由遊行市府聽到居民心聲,最後勒令瀝青廠拆除搬遷,遊行活動所需費用包括文宣和交通費等,都來自自救會成員熱心捐款,或是自救會義賣衣服等物品所得,但上週三新北市社會局卻突然發文,指自救會行為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非法募款及義賣,要求自救會把錢還給民眾。
林富子不滿地說,依照社會局邏輯,難道一般民眾必須花時間申請成立社團法人團體,才能募款走上街頭表達心聲嗎?市府的行為儼然是秋後算帳,心胸實在太過於狹窄。
社局:非勸募團體
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有人以反空污、反殯葬的名義向民眾募款、義賣T恤,經過調查發現並非立案團體,且不符公益勸募條例所規範的「勸募團體」,勸募團體包括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反空污行動聯盟」不屬其中一項,因此發函要求說明,並未開罰。
附上今天召開記者會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