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棟大樓小公電費契約容量調降多少之問題,經洽麗寶公司服務中心、台電1911客服中心及國際館物管曲經理答覆情形,茲轉述報告如下:
一、 麗寶公司服務中心答覆:本棟大樓各棟小公用電設備大概相同,主要包括2部電梯、2部抽水馬達(地下室抽到12樓及12樓再抽到頂樓2部馬達)及各層樓梯間電燈暨緊急照明燈等,經查設備用電總容量約60多KW,自今年初經機電專業人員評估至申請日,觀察此期間實際使用需量及全部設備同時使用機率之情形,將契約容量從原100KW向台電申請調降至50KW。
二、 台電1911客服中心答覆: (一)所謂契約容量:即預估1個電號同時可能使用各項用電設備之KW數向台電申請契約容量,太高用戶須多繳基本(經常)電費,太低可能用電超過契約容量,超過10%以下部分按2倍計收基本(經常)電費,超過10%部分按3倍計收基本(經常)電費。 (二)台電公司業於本年11月15日至本大樓勘察各棟小公用電設備,並同意調降契約容量從原100KW至50KW,下次小公電費應可降低。
三、 國際館物管曲經理答覆:台電公司確於本年11月15日派工務人員至本大樓勘察各棟小公用電設備,同意並調整契約容量從原100KW降至50KW。
以上請鑑察,同時感謝麗寶公司服務人員、台電公司服務人員及國際館物管曲經理等相關人士對本案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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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入住一年多,每次的小公電費都大概700~800,如果可以調降,我想不用再讓台電賺那麼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