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三年級" 程度的數學題

2011-11-24 12:20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廷 於 2011-11-24 12:57 編輯


引用:Yahoo!奇摩新聞中心/NTU PTT/Mobile01 討論區

昨晚為了看網友 " 唇槍舌戰 " 交鋒 害我看到不想睡覺 ; 這確定是 " 小學三年級程度 " 嗎:L
大家也來腦力激盪一下 , 答案會是多少{:4_124:}

一道據稱「三年級」程度的數學題引爆火熱討論,縱橫股市的Ptt股票板資深板友近日紛紛浮出水面挑戰,由於答案攸關投資能耐,板友們無不使出渾身解數答題。

「有個年輕人向鞋店買鞋,鞋的成本是15元,標價21元,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鞋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無奈鄰居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鞋店只好再退還鄰居50元,請問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
2011-11-24 13:07 · 2樓
回復 的帖子

找給年輕人 29
還給另一店家 50
成本 15

共損失 94 元{:4_101:}
2011-11-24 13:20 · 3樓
{:4_163:}有網友說
你可以找 " 真人演一遍 " 沙盤推演一次
看跟您所想答案是否一樣{:4_213:}
2011-11-24 13:21 · 4樓
回復 avachen 的帖子

店家拿 50 元真鈔還鄰居,但鄰居原本換給他的 50 元零錢找給買家 29 元,所以店家是有收到交易的 21 元真鈔,所以損失應該是29 元吧?除非鄰居的 50 元零錢也是假的
2011-11-24 13:25 · 5樓
回復 的帖子

成本15元,給鄰居50元,假鈔50元給年輕人29元,剩下21元。
所以損失(15+50-29=44)44元
2011-11-24 13:28 · 6樓
回復 panda 的帖子

假鈔是年輕人給店員的^^
2011-11-24 13:29 · 7樓
回復 wie5919son 的帖子

他要還給鄰居,所以沒有收到21真鈔^^
2011-11-24 13:29 · 8樓
回復 avachen 的帖子

我跟你一樣^^
2011-11-24 13:31 · 9樓
回復 avachen 的帖子

沒有人把售價的機會成本算進去嗎?
只算進貨成本,不該把應得的利潤成本算進去?
2011-11-24 13:34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1-24 14:18 編輯


回復 avachen 的帖子

ㄜ.....不對, 我要修改答案....只要算騙子拿多少就好了, 不要陷入繁複的對話之中....

騙子拿了一雙鞋, 成本值 15 + 騙子從老闆手上拿到 29元 = 44元


對老闆而言, 收支表如下:

支出 : 1. 15元鞋子 2. 給騙子的 29元零錢 3. 賠給鄰居的 50元

收入 : 1. 騙子給的 50元假鈔 (無價值 = 0元) 2. 從鄰居手上收到的 50元零錢.

收入 - 支出 = ( 0 + 50 ) - ( 15 +29 + 50 ) = - 44 元, 所以損失 44元.

2011-11-24 13:40 · 11樓
回復 北大見習生 的帖子

其它的要算進來就麻煩了....會變成沒標準答案.

首先, 定價21是可變的, 客人可以要求打折.....

其次, 整個失敗交易的時間成本...很難算.

再來, 用假鈔去別家換零錢, 使自身的信用受損, 信用也是成本ㄚ.....
2011-11-24 13:46 · 12樓
;P小學三年級數學問題
別複雜化{:7_332:}
2011-11-24 13:47 · 13樓
回復 panda 的帖子

打錯了,應是(15+50-21=44){:4_186:}
2011-11-24 13:49 · 14樓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只要算淨支出就好了, 不要陷入繁複的對話之中....
{:4_113:}
2011-11-24 13:59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賴瑞 於 2011-11-24 15:15 編輯


店家賠的錢=客人拿走的東西成本+找的零錢=15+29=44元
2011-11-24 14:01 · 16樓
回復 賴瑞 的帖子

他給鄰居的是假鈔..好像要賠給人家^^
2011-11-24 14:04 · 17樓
回復 賴瑞 的帖子

呵呵....你說的對, 我剛剛也改答案了.
2011-11-24 14:05 · 18樓
我的邏輯是這樣的:在鄰居未發現假鈔前交易已完成,所以店家確實有收到 21 元不是嗎?但在鄰居發現假鈔後店家賠給他 50元,所以 50-21 = 29,店家資金流不是淨付出 29 元?
2011-11-24 14:15 · 19樓
回復 wie5919son 的帖子

成本十五塊錢的鞋也不見了.. 這要加上去...
2011-11-24 14:20 · 20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成本 15 元的鞋已交易完成收到 21 元不是嗎?如果不是發現假鈔此交易已結束了
2011-11-24 14:25 · 21樓
回復 wie5919son 的帖子

哈哈 ! 更正 ,應該是損失 44 元
2011-11-24 14:27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avachen 於 2011-11-24 14:28 編輯


ㄜ........{:4_187:} 我看我還得再回國小重唸數學了..

2011-11-24 14:38 · 23樓
回復 avachen 的帖子

我已經頭在痛了^^
2011-11-24 14:46 · 24樓
整理一下....若鄰居沒發現是假鈔....不須賠鄰居50=>收入21-支出15=6(賺6元)
若鄰居發現是假鈔....須賠鄰居50=>6-支出50=-44(賠44元)

當然啦....這純計算, 不計算其他信用成本等
2011-11-24 15:04 · 25樓
{:4_162:}對阿
小學三年級 應該沒學到 經濟學 會計學
這麼深奧問題{:4_158:}
2011-11-24 15:10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賴瑞 於 2011-11-24 15:10 編輯


文兒 發表於 2011-11-24 14:01
回復 賴瑞 的帖子

他給鄰居的是假鈔..好像要賠給人家^^


不是賠給人家,是還給人家。所以50元不列入店家的損失。
2011-11-24 15:11 · 27樓
回復 賴瑞 的帖子

說的對^^上班冥想了一陣子.....你對
2011-11-24 15:30 · 28樓
這題目會引起論戰,可見很多人的腦筋都是直的,只要一轉彎就轉不過來!
台灣很多很奇怪的詐騙這麼多 ,也不難想像了!
用假鈔換的零錢是真的! 而這零錢放在老闆口袋!
所以老闆拿真鈔退還給換的店家,但卻擁有真的零錢!
忽略掉這換錢的程序就很容易知道是損失多少錢!
不過愛北大的鄰居都很有知識,大都是對的! {:4_113:}
2011-11-24 15:39 · 29樓
回復 wie5919son 的帖子

簡單算就是..
年輕人走了之後..原先擁有的 現在都變成沒有了的是那些....
2011-11-24 16:15 · 30樓
🔧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1-11-24 16:26 編輯


我的答案:

1. 找給年輕人29
2. 鞋子成本15
3. 實際賠給鄰居29 (50-29剩21為收入, 但又拿出50)
Total損失 29+15+29=73

------
2nd
倒個水又想了一下, 給年輕人的29是無本的. 所以應該是44{:4_186:}
2011-11-24 16:52 · 31樓
因為50元是假鈔,所以僅損失50元
小三的題目要用小三的理解能力來作答 :lol
2011-11-24 17:15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賴瑞 於 2011-11-24 17:15 編輯


讓大家再動動腦想破頭:
對店家而言損失:15+29=44元
對顧客而言賺了:21+29=50元
6元的差額怎麼不見了?
2011-11-24 17:19 · 33樓
賴瑞 發表於 2011-11-24 17:15
讓大家再動動腦想破頭:
對店家而言損失:15+29=44元
對顧客而言賺了:21+29=50元


因為成本跟售價的關係, 這本來兩方的收支就不對等.
2011-11-24 20:35 · 34樓
基本上這題目不適合小學生,
這會教壞小孩子以後買東西用假鈔, 有得吃(鞋)又有得拿(29元)......
2011-11-25 00:34 · 35樓
50+29-(21-15)=73
2011-11-25 01:13 · 36樓
據說,
如果國文程度不好,數學也會很差,
因為看不懂題意,所以很難答對題??

我解的是:
還給鄰居50元+找顧客29元=79元(現金損失)
賣掉鞋子收到的是21元,扣掉鞋子成本15元
還有賺6元(21-15=6)
損失的79元從賺的6元來補貼
所以 實際上損失的是73元(79-6=73)
2011-11-25 08:04 · 37樓
懶獅子 發表於 2011-11-25 01:13
據說,
如果國文程度不好,數學也會很差,
因為看不懂題意,所以很難答對題??


應該不是吧...
找給顧客的29元, 是拿年輕人的假鈔向鄰居換的, 不該算在店家的現金虧損中。
2011-11-25 08:27 · 38樓
我的理解是:

-50 → 賠給鄰居的。
+21 → 拿年輕人的50元假鈔向鄰居換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餘21元。
   (1. 此50零錢均來自鄰居)。
   (2. 這店家餘下的21元中,已包括了鞋的成本+利潤,所以不必再認為那雙鞋是損失)。

所以共損失29元 (-50 + 21)
2011-11-25 08:47 · 39樓
正解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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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08:52 · 40樓
🔧 本帖最後由 maleaf 於 2011-11-25 09:06 編輯


原本年輕人身上有錢為0
店家有鞋子為15
鄰居有50元

給年輕人鞋子和找的錢為15+29=43
此時店家持有21(找錢剩下)
鄰居為0
因為是假鈔
所以要退還50給鄰居
50-21=29
店家為此還要多付29
最後年輕人拿走鞋子(15)+找的錢(29)
鄰居拿回自己的50
所以店家損失15+29+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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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解答是44
我不能接受這個答案
損失就損失
哪有給顧客的才叫損失
借的錢不用還嗎?
不用還才叫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