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北大特區中,有哪一個社區的主委是由區權人直接選出,而不是由管理委員互選?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每一屆的管委會成員是根據當時住戶規約內容定期舉辦.由合法程序的區分所有人會議中票選出來.
2.主委一定是再由當選的那一屆委員會成員中投票選出主委..(不可以由住戶選的...當然若住戶內部有暗盤人選 而那人正
當上該屆委員..就很有可能是內定的)..
3. 若你發現有這種已經被內定當上主委的人...你們住戶就該很小心注意 有權拿印章蓋提款條的其它委員是不是跟他是
一夥的....只要大家是規矩的住戶.錢沒有亂花在不該花的..沒亂搞花樣..住戶做好監督 應該還算安全吧!!
管委會屬吃力不討好的無給職工作..若真發現某人就是喜歡當委員一當再當...那個人就有嫌疑了.(正常住戶是不會喜歡)
第二十九條 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權限與其委員人數、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但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之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任期一至二年,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負責財務管理及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負責財務管理及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
如果社區規約有規定,主委於區分權會議中由區分權人直選,並無不可,若規約沒有規定,當然就由委員互推選出。
我幹過主委,很清楚裡面的內幕,當主委的那段期間也是幫之前的主委收拾爛攤子,應該說是被黑到沒錢了啦,其實會有問題,一般都是主委跟總幹事掛鉤,在者規約內沒有明定要蓋幾顆章才可以領錢,主委跟管委會的章就可以去銀行領錢了,那財委根本不需要蓋章,所以我的建議是:
1.主委,財委,監委可以讓區分所有權人開會選舉時的那一天就推選出來,其他委員在由主委派任
2.積極修改規約,讓整個變成一個制度,包括用印,欠款,用款額度權責,不外乎就是建立一個往後管委會必須遵循的系統,避免想歪哥的人有機可趁
3.總幹事不得經手任何款項,包括收取管理費,裝潢費,避免總幹事沒去入賬,也讓印章不會流入外人手中
以上是我的淺見
謝謝大家的意見
但又想請問大家,規約中如有寫可直選,是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回復 mattlin 的帖子
區權會 修規約 住戶投票通過 即可 主委即可直選
畢竟社區是 自治管理
再者社區要聘請法律顧問 以便諮詢
以現在北大 這種大型社區 光靠主委跟總幹事要A錢很難
蓋章都要經過 監委.財委.副主委 蓋章 財可以領錢 除非4個人 都講好一起A
我遇到都是.中永和 小社區 沒人要當委員 才有可能一人獨攬大權
回復 marquis 的帖子
謝謝大大ㄉ提醒
我們社區還沒遇過這樣ㄉ . 畢竟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有時還要憑一點運氣.
回復 marquis 的帖子
哈!:D
我們規約草案定說:主委可已選任財委與副主委 社區3顆重要印章由主委,財委,監委保管
哈!大家覺的如何?
我們社區主委是退休人士,熱心盡責,還看他拿油漆刷自己幫社區中庭園藝燈重新上漆。
現在北大特區中,主委的權力有無阿元所說,如此之大的?
社區規約雖非不能更改,但是策劃修改主委由區權人大會直選並可以提名副主委及財委,同時大幅調漲管理費及增加三倍的委員會可動用支出的權限;一般住戶僅對該棟住戶認識要擴及全社區的住戶非常難得,而本案的規約修改提案策劃人當時除任監委一職更加上是社區四季家族網的群主管理人,擁有所有會員資料及影響力所以也就不言而喻了!
🔧 本帖最後由 a500281 於 2012-7-23 00:06 編輯
三姑娘 發表於 2012-7-20 13:46 
社區規約雖非不能更改,但是策劃修改主委由區權人大會直選並可以提名副主委及財委,同時大幅調漲管理費及增加 ...
何以貴姑娘都把人想得如此邪惡....
都是用這種"
不言而喻"的猜測性字眼在講事情ㄋㄟ......
規約自社區成立來僅小幅度修正,有人起頭做比較大的修改就該死嗎?
表決權都在大家手上,規約要不要這樣修,區權人自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區權人大會我連參加都沒有,遑論例如收集委託書或利用曾是家族管理人權限之相關"意圖".....
希請客觀討論事情....謝謝!!
若把一個社區的管委會,當做一個公司來看待
都是先選出董事再由董事選出董事長的~
這是很正常的...若是擔心其中有任何不公的事項
要先問問自己及鄰居們.那個委員是怎樣被選出來的???
就算真的選出錯誤人選,當然...各棟的住戶可以罷免掉該棟的委員
而選出了錯誤的主委.就由管委成員來罷免...
雖不是直選感覺沒有像選總統那樣直接,但直選的要罷免也是較困難門檻也較高
事情總是有出解及解決辦法的.可以樂觀及依法看待這件事,而不是認命就好~
主委不管用什麼方式產生都只是技術問題... 跟主委最終所表現的品質一點關係也沒有...
重點還是基本面.. 住戶水準..以及對社區公共事務的關心程度高不高...
看過熱心且正派的主委被有心人、好事者惡搞到心灰意冷.. 原因..住戶不在乎..尤其是有能者..
有處心積慮幹上主委卻只會粉飾太平..
甚至連社區有哪些設備在運作都不知道的就隨便和建商完成點交驗收的.. 原因也是住戶不在乎...
主委不重要.. 社區多數人的關心才重要...
耐心 發表於 2012-7-23 10:10 
主委不管用什麼方式產生都只是技術問題... 跟主委最終所表現的品質一點關係也沒有...
重點還是基本面.. 住 ...
看了你說的真是心有戚戚焉!
我覺得主委重要的是品德與操守
主委真的要有一定的品德!
還有主委不可以指定監委與財委,那太可怕了!
執行者指定監督者與財務,在任何組織都是會出問題的!!!!!
"主委指定監委與財委"
在任何組織裡都不適當
監委是負責監督的人
由主委指定時無法發揮監督的功能
財務部份
管帳跟管錢的人一定要分開
才能互相牽制
nico 發表於 2012-7-23 14:47 
看了你說的真是心有戚戚焉!
我覺得主委重要的是品德與操守
還有主委的自主及定性也很重要,
不能任意被人影響,或是有私心和財委監委等互相掛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