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1-23 10:48 編輯
大廳勸導父母看好小孩子的公告,也太「大」了吧... {:4_137:}
超大張的公告,光是一個大廳就整整貼了3張... {:4_176:}
我可以體會管委會或是物管中心希望勸導家長的心情,也擔心大廳孩子玩樂發生意外或打擾其他住戶,但這樣的公告方式,是否針對性太強,也破壞社區觀感?(例如當外人進到這個社區看到公告,第一印象可能會打折扣)
而且這樣是否會讓住戶覺得,管委會或物管中心對於勸導事項的重視程度有差別?例如廚餘桶勸導大家不要亂丟塑膠袋,就是一小張公告貼在門口,但勸導父母管好孩子的公告卻是整整貼了3大張,還貼在大廳最顯眼的地方,但這些同樣都是社區的公告或宣導事項,這種作法可能會引人住戶認為大小眼的質疑?而且針對性太強,很少看到這麼強勢的公告,總讓人詫異且納悶。
個人建議,何不請物管人員跟保全人員,在小孩於大廳奔跑遊玩時,當場勸告其家長,一方面可以保護孩子的安全,避免其他住戶受到打擾,另一方面也可以給當事人更直接的警惕,這樣可能比被動但強勢的宣導來得更有效。
而且老實說那是大廳,保全人員24小時都待在那個地方,白天還有秘書跟主任也在那裏,應該是有人力可以來規勸住戶(家長)吧!若真的有家長說不聽,再由管委會出面勸導調解,不是更符合程序嗎?
公告是必要的,但希望相關的宣導事項,管委會與物管中心都能加以重視,以上淺見,提供管委會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