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to聯盟...本文自動銷毀中~

2011-11-19 01:18 · 樓主
看到這不幸的消息,小弟也深感遺憾...以下純粹是個人對整體大政治環境的嘆息:
(或許該被康大移到抱怨取暖區較適合...要不然如下個人情感的抒發文,可能也會在不久的短暫將來給它來個自動銷毀...)

依稀還記得半年多前與聯盟主要成員有一面之緣,當時便提醒群眾運動的不歸路與成立社團法人的必要性...拍謝!小弟沒有事後落井下石的意思,只是沒想到當局最終果然出手了~

半年前,"自由呼吸協會"在社會局過關的可能性還不低...如今,可能得成立全國性社團法人會較容易些~

衷心殷盼聯盟的退款行動能如期圓滿、或有人高抬貴手、或有神蹟出現、或是法律真的是保護善良老百姓的話...小弟不是嘴臭或詛咒...只是,如果沒意外的話(就當成是善意的提醒),或許農曆年後聯盟主要成員應該會收到偵字號的傳票(他字案的可能性粉低)~

只要是沒成立社團法人,以任何活動的名義來勸募(款)便沒有正當性...於法未合!
至於義賣嘛...有"義"便不行(無合法的正當性)...社會局
那(販)賣商品呢...販售商品是營利事業...1000*1000應該不至於免稅吧?!...稅務機關
那...宣稱(過去或未來)活動費用是由參加人自費的...能充分舉證的話還OK...留意偽造文書之虞

或許...只是或許而已....自然人間的小額贈與或借貸、自發性活動(費用)的代收轉付等,應該也是可以思考的答辯方向...可以跟律師討論一下~

PS.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
2011-11-19 02:30 · 2樓
我覺得好奇怪,現在事情都已經發生。現在扯這一些法律來法律去,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意義?除了證明很有先見之明外,但對反殡葬并沒有太大幫助。我們現在要做的是執行,將殡葬趕出去。而其他的事,等事情成功再來檢討吧。你要做個結案報告也ok。但現在最重要的是,眾志成城保衛家園。林里長所做所為你我還不清楚嗎?怎麼忍心苛責他們?還是刪文吧,這篇文章適合檢討時使用。
2011-11-19 03:27 · 3樓
🔧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19 03:33 編輯


很好的說明,有極高參考價值。

偵字案應該不至於啦,大家打打嘴砲,互相取暖,人之常情,匪諜請看清楚了,隨時設計好對話要讓你露出馬腳,真的要做會寫出來嗎?想也知道。

倒是寫太多,只要被有心人反咬指控,反而有教唆的問題,這點也要小心,這不是詛咒,訴訟陷阱很多,當咬到別人,別人會反撲的,人心險惡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戒之慎之。
2011-11-19 05:43 · 4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11-19 03:27
很好的說明,有極高參考價值。

偵字案應該不至於啦,大家打打嘴砲,互相取暖,人之常情,匪諜請看清楚了, ...


{:7_463:}
2011-11-19 06:16 · 5樓
🔧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11-19 06:36 編輯


回復 好人 的帖子

您誤會啦!

本文不是在苛責、也不是在強調先見之明、更不是在打嘴砲或數落唏噓...敢寫在這兒,砲口會是對著聯盟嗎?!

我是對現在的政治大環境感到難過...算了...寫太多對我也無益...希望看得懂的人有收到就好...

在愛北大亂開槍真的會壞事!...文字往往會讓有心或莽撞的人給誤解...請再多看幾眼原文吧!

對我而言...您所關切的:
一昧地只會要求烈士們不計代價地上戰場、不惜犧牲地換取戰役的勝利...如此要求烈士們至個人生死於度外....
您的熱血,對我而言不過是種有勇無謀的自私罷了~

有些話不便多言...但可以肯定的是,對於聯盟的任何作為小弟自始從未輕蔑~
PS.聯盟畢竟還算是把傘...近來太多字裡行間指名道姓地寫著"X里長"的不適切描繪...除非是有心,不然的話請不要再無意地害到"個人"了啦!
2011-11-19 06:36 · 6樓
就只怕
匪諜混進各種義賣或募款活動 藉機蒐證
藉此打壓聯盟活動!
今天我會將聯盟預定於12.03凱到的抗議資料文宣
向馬總統提出建言!
希望他好好注意這一塊!
2011-11-19 06:43 · 7樓
🔧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11-19 06:46 編輯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倒是寫太多,只要被有心人反咬指控,反而有教唆的問題,這點也要小心,這不是詛咒,訴訟陷阱很多,當咬到別人,別人會反撲的,人心險惡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釋。


eva您辛苦了...看來您沒有誤解而怪罪小弟~
小弟會寫出來,便不會是敵營原本沒想到而有可能會教唆的疑慮~

PS.尤其是當市井小民咬到當權者時...真的要步步為營!...您可能對偵字號的關係還不夠熱絡~
2011-11-19 06:46 · 8樓
🔧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1-11-19 06:48 編輯


回復 蘿蔔特 的帖子

苦口婆心,讚!
只要跟錢有關的,就算只是少了一張收據,或發票,都可以輕鬆入人於罪!
但這只是針對平民百姓而言,就如您所點到的<對整體大政治環境的嘆息...>
2011-11-19 07:04 · 9樓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沒有把握的建議,小弟也不好建議!...尤其現在已經在進行的程序...!@#$%

過去的事先擺一旁...(小弟無意教唆串供及協助偽造已發生的事證,合先敘明!)

未來的事....以下僅為小弟個人的卓見,聯盟還是請教專業人士先!
如果事先主張是非具法人人格的人民團體(ex.學生會、聯誼互助會...),成員間發起製作此團體的共同紀念品(請注意,非販售),一切製作費用含接洽的行政成本(即便人事費用亦非屬酬庸性質)皆由成員共同負擔...只不過,此團體成員人數相當多(1000名以上)所以由主要幹部以個人身分(匯入帳號)作為代收轉付的金流媒介....
2011-11-19 07:08 · 10樓
貓頭鷹 發表於 2011-11-19 06:36
就只怕
匪諜混進各種義賣或募款活動 藉機蒐證
藉此打壓聯盟活動!


借用謝安真(犀利人妻)的名言...不用怕!

真的不用怕,因為已經是現在進行式囉~

PS.匪諜...其實不是只有看似敵對的"人民"陣營...
2011-11-19 07:43 · 11樓
回復 phantom 的帖子

只要跟錢有關的,就算只是少了一張收據,或發票,都可以輕鬆入人於罪!


有時候,多一張"於法未合"的收據才是輕鬆定罪的依據....

收據明載義賣、勸募等字義...可以在詐欺、侵占上做文章
借貸與贈與雖能轉移至民事...但別忘了借貸也能被"無間道"的人馬給反將侵占一軍
2011-11-19 09:32 · 12樓
回復 蘿蔔特 的帖子

{:4_113:} {:4_113:}
2011-11-19 09:43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11-19 09:44 編輯


回復 蘿蔔特 的帖子

耶穌心裏深深地歎息,說:「這世代為甚麼求神蹟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蹟給這世代看。」 (馬可福音 8:12)
2011-11-19 10:00 · 14樓
唉,小百姓的悲哀呀, 請問打小報告抓這次護環把柄有啥好處? 它可以有獎金拿嗎? 若真的是這樣,真為那人唾棄. {:4_214:} 他不住這裡嗎? 還是政府官員想打壓我們, 找各種漏洞讓我們灰心? 為了我們美好的環境及未來的下幾代, 不要被奸賊得逞了{:4_214:}{:4_214:}
2011-11-19 10:22 · 15樓
若是當局有心羅織罪名~~~即使是500元帳目沒清楚也可以定罪~~~~
這是政治現實,也是真的發生過的事實~~~
所以接下來要走任何一步都必須小心謹慎了~~~~聯盟加油~~~里長加油~~~
2011-11-19 10:24 · 16樓
胭脂 發表於 2011-11-19 10:00
唉,小百姓的悲哀呀, 請問打小報告抓這次護環把柄有啥好處? 它可以有獎金拿嗎? 若真的是這樣,真為那人唾棄 ...


我倒是不認為真的有人去打小報告,事情通常是某高層想要把某團體搞垮鬥臭,便安排人檢舉~~~那是故意安排的人頭而已~~~
2011-11-19 10:37 · 17樓
大大應是以最糟的狀況來設想如何處理,期望這不會發生。
2011-11-19 10:45 · 18樓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1-11-19 10:24
我倒是不認為真的有人去打小報告,事情通常是某高層想要把某團體搞垮鬥臭,便安排人檢舉~~~那是故意安排 ...


似乎是這樣。
11月8日宣布1203凱道上課,11月9日很巧就冒出檢舉函。
2011-11-19 10:47 · 19樓
回復 蘿蔔特 的帖子

未來的事....以下僅為小弟個人的卓見,聯盟還是請教專業人士先!
如果事先主張是非具法人人格的人民團體(ex.學生會、聯誼互助會...),成員間發起製作此團體的共同紀念品(請注意,非販售),一切製作費用含接洽的行政成本(即便人事費用亦非屬酬庸性質)皆由成員共同負擔...只不過,此團體成員人數相當多(1000名以上)所以由主要幹部以個人身分(匯入帳號)作為代收轉付的金流媒介....

如果此事合法,那可是一個亡羊補牢的好辦法。成員1000名以上並不難。
2011-11-19 10:47 · 20樓
看到有些人認真的出面·但對自己的社區問題並未改善和妥善處理'讓人感到不妥及奇怪·這-也是我們会注意的細節
2011-11-19 10:57 · 21樓
貓頭鷹 發表於 2011-11-19 06:36
就只怕
匪諜混進各種義賣或募款活動 藉機蒐證
藉此打壓聯盟活動!


靠你了, 加油!! :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我相信你一定會真實理性的傳達我們的心聲!! {:7_361:}
2011-11-19 11:38 · 22樓
回復 蘿蔔特 的帖子

尤其是當市井小民咬到當權者時...真的要步步為營!...您可能對偵字號的關係還不夠熱絡~


不是不到,時候未到:L
2011-11-19 11:40 · 23樓
回復 js22020 的帖子

這次1000組紀念品銷售,既然是商品買賣,就會依法繳稅,稅務問題,不用擔心囉!!
2011-11-19 12:13 · 24樓
🔧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19 12:29 編輯


蘿蔔特 發表於 2011-11-19 06:43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恩恩

共犯結構並不限於教唆,還有其他形式實質型態,會反咬的不一定是當權者,任何已經或即將被傷害的人都有可能,還有被傷害者的反對者也可能。
偵他字案,我不清楚????可能我們看的行為不同,有的有可能,有的根本不可能簽,不過,您可以當我通通都不知道,寫的一切都是嘴砲;P

2011-11-19 13:03 · 25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11-19 12:13
恩恩

共犯結構並不限於教唆,還有其他形式實質型態,會反咬的不一定是當權者,任何已經或即將被傷害的人 ...


我也覺得當嘴砲練練較輕鬆...有些話並非不吐不快,而是不想昧著良心不說出來~

我這週的兩個偵查庭都是偵字號(告訴人與被告身分都有),其實有時候恐龍法官一點也不恐龍...我遇到真正恐龍的(無惡意)或自甘淪為打手的(蓄意的),似乎還是檢察官居多~
2011-11-19 13:07 · 26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1-19 11:40
回復 js22020 的帖子

這次1000組紀念品銷售,既然是商品買賣,就會依法繳稅,稅務問題,不用擔心囉!!


辛苦了...還得繳營業稅與營所稅....期待社團法人喔~
2011-11-19 13:10 · 27樓
老熊 發表於 2011-11-19 09:43
回復 蘿蔔特 的帖子

耶穌心裏深深地歎息,說:「這世代為甚麼求神蹟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蹟給這世代 ...


認同+1...

這世代為什麼求法律真的是保護善良老百姓?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法律能真正保護善良的老百姓...
2011-11-19 13:15 · 28樓
🔧 本帖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11-19 13:34 編輯


本文即將功成身退...感謝大家陪小弟我練練打字~

想說的、可以說的...大家已經互相傳播出去了~
還沒說的、不能說的...那就期待再相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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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瘦喔~
原來發的文章還不能自己刪除喔....

那...那...那...就繼續晾著唄!
2011-11-19 14:03 · 29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您此時到底算不算是聯盟駐本社區的成員呀?!..我要付訂金啦!

那我想要買10套,因為怕搶不到所以堅持先付全額訂金(100%售價)...還不用開發票.....到時候如果因個人因素不想要該商品時(可歸咎買受人之責),應該出售人有權沒收訂金吧!
ex.我上週訂了幾間農曆年的房間,飯店也是聲明屆時要全額付訂~

PS.那我就要買10套,不登記了...我再拿訂金給老熊好了...疑?!老熊算不算正式的聯盟成員呀?!


這樣吧,您跟聯盟確認好之後再跟我保持聯繫...
原則上,我至多只會留一套紀念品起來...其餘的部分就委請您幫我處理~

為了避免匪諜就是我自己而害了您...所有的交付行為皆不需拿任何單據憑證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