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尋求其他支持

2011-11-17 16:35 · 樓主
昨日朱老師提的要釋出尋求蔡英文支持的訊息,大家看看吧
標題:反殯葬最後王牌
某總統候選人政見-廢除三峽殯葬特區計畫

面對新北市政府的態度相信很多人都心灰意冷了,即便大家努力陳述不合理的事證,但總是得不到好的回應,找民代似乎效果也不大,記得先前請教朱彥華老師假使趁總統大選找反對黨總統候選人要求表態反對殯葬園區不知道會不會有幫助,朱老師當時說明此案是新北市政府權責,即便是總統也無法插手地方事務,但昨日再與朱老師確認了解整個流程後發現,如果像市府說的即使簽約,也還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跟經過都市計畫變更,而這兩個程序的主管機關分別為環保署跟內政部,這可是中央管的,或許拿到小英的競選承諾並化為政見,假使小英真的當選可能也是阻擋殯葬園區的一種方式,當然如果馬總統也願意同時承諾就更好了.
所以1203前如果拿的到小馬或小英的承諾書,或許這個殯葬特區就會消失在三峽了.

大家給點意見吧 標題哪個好? 這樣看的出來聯盟有機會要找小英幫忙嗎?
2011-11-17 16:43 · 2樓
回復 柏非特 的帖子

標題:反殯葬最後王牌

面對新北市政府的態度相信很多人都心灰意冷了,即便大家努力陳述不合理的事證,但總是得不到好的回應,找民代似乎效果也不大,記得先前在開會時曾請教朱彥華老師假使趁總統大選找反對黨總統候選人要求表態反對殯葬園區不知道會不會有幫助,朱老師當時說明此案是新北市政府權責,即便是總統也無法插手地方事務,但私下再與朱老師確認了解整個流程後發現,如果像市府說的即使簽約,也還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跟經過都市計畫變更,而這兩個程序的主管機關分別為環保署跟內政部,這可是中央管的,或許拿到小英的競選承諾並化為政見,假使小英真的當選可能也是阻擋殯葬園區的一種方式,當然如果馬總統也願意同時承諾就更好了.
所以1203前如果拿的到小馬或小英的承諾書,或許這個殯葬特區就會消失在三峽了?!

建議修改內容如上,趕緊讓此議題發酵吧!!
2011-11-17 16:50 · 3樓
🔧 本帖最後由 landy 於 2011-11-17 16:50 編輯


沒錯!!讓他發酵!!
跟著你的腳步走囉!!
2011-11-17 17:05 · 4樓
Spock 沒有出席會議.

請問這是姜太公釣魚 , 願者上勾 ?

2011-11-17 17:15 · 5樓
回復 Spock 的帖子

希望與論會倒向支持小英,然後藍的就會緊張,也許就喊卡,如果兩個候選人都願意承諾那就更好了.
2011-11-17 19:07 · 6樓
回復 柏非特 的帖子


  順著柏菲特的文章,我發起這個活動,
  大家一起來響應跟推波助瀾吧!

[活動] 誰說不蓋殯葬區 我的一票就投誰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5059&fromuid=39

2011-11-17 19:43 · 7樓
有一個小問題可能要注意
我記得此案環評是基地面積六公頃以上才需經過環評
之前花東很多BOT案在民眾反彈 環評不通過 或不願意舉辦公聽會等情況下
最後是採用化整為零的方式成案
例如切割成一公頃的開發案 -->無需環評-->變更地目-->興建

我們對於希望要求候選人的具體承諾是不是要想得更完整一點
若是此案不通過退回
民政局與業者有無可能先縮小規模(六公頃以下)
然後依法他們根本無需環評
業者只需提出新約 變更地目程序 取得殯葬特許權 興建
有了一小部分
以後他們只要再依照殯葬管理條例擴建即可
我對這一點還蠻介意的
因為我猜測民政局有此打算
因為不管市議會答詢還是文先生 陳科長他們都曾提過如果不要蓋這麼大....
2011-11-17 21:48 · 8樓
報告書裡面的流程說
規定的流程只有向區域計畫主管單位提出申請
這主管機關該不會只要新北市說了算吧?
2011-11-17 23:22 · 9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L 是真的嗎,規定是六公頃以上?!目前預計四公頃多,那不就打槍了?!

不過先不要在外網說,因為這是我們故意給壓力,讓國民黨緊張,希望慎重考量撤銷或否決本案。
2011-11-17 23:32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1-17 23:33 編輯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我也不懂 是看報告書內文說的(P7-12)
我對這一件事直很介意
而且陳科長自己說的流程是業者申請--->殯葬特許權--->變更地目
也就是P7-32
民間自提模式
如政府沒有明訂功能需求,便可由民間自行提案,像土樹地區、北海岸地區便可採促參法第46 條「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者,應擬具相關土地使用計畫、興建計畫、營運計畫、財務計畫、金融機構融資意願及其他法令規定文件,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由民間自提,即可採A 方案,政府招商,由民間自行辦理殯葬特許權申請及用地變更。
陳科長可沒說要環評

之前寫信去問花東那邊反BOT的人
為什麼環評沒過的案子後來還是蓋了
他們說業者就是切割基地到無需環評(看案子 他們有的是1公頃 有的是2公頃)
重新申請就可以規避開公聽會
然後趁著民眾沒發現就過了

我知道茲事體大 所以沒在外網問
只是我們要注意一下這件事
2011-11-17 23:34 · 11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4_167:} {:4_129:}
這要研究一下,這樣真的是糗了!!

遊民學長對於公共工程部分法律比較熟悉,我再問他好了{:4_111:}
2011-11-18 00:10 · 12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11-18 00:10 編輯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可以順便問問遊民大
促參法第四十六條裡面不是規定說要把民間自行規劃的案子摘要公開在主辦機關的網站上嗎?那案件摘要包含什麼?我們可以現在去要求嗎?因為他們好像都沒公佈啊

還有 純粹我個人疑問
如果這個案子一直懸而未決 六個月期限後又展期六個月 那就失效了嗎
2011-11-18 11:10 · 13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基本上這是假議題,只是要讓比朱立倫高層級的表態,即使選前答應也不見得選後會做,只是想讓藍軍緊張有導向綠軍氛圍,附帶一提環評的層級(中央或直轄市)是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可以決定的.還有除非是特定農業區不然殯儀館開發未達2公頃,火化場開發未達1公頃不用做環評,不過我想建築師應該都會設法避掉這個規定吧.

主旨:有關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或審議開發行為之層級定之。必要時,上級機關得委託下級主管機關辦理。」,所稱「必要時」之立法內涵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或審議開發行為之層級定之。必要時,上級機關得委託下級主管機關辦理。」其「必要時」之認定因該施行細則並無規範,屬主管機關之權責。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98.12.02.修正)
第三十一條 其他開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一、綜合工業分區、物流專業分區、工商服務及展覽分區、修理服務分區、購物中心分區等工商綜合區、購物專用區或大型購物中心之興建或擴建工程,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位於國家公園。但申請擴建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擴建面積二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下,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但位於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申請擴建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擴建面積二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下,經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位於國家重要濕地。
(四)位於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自然保護區。
(五)位於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公尺以上。
(六)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
(七)位於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農業用地,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使用,且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
(八)位於都市土地,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
(九)位於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
二、展覽會、博覽會或展示會場之興建工程符合前款第一目至第七目規定之一,或申請開發建築樓地板面積(以應申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使用執照之建築樓地板面積為計算基準)三萬平方公尺以上。
三、公墓興建或擴建工程,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第一款第一目至第四目規定之一。
(二)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其同時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二.五公頃以上。
(三)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五公頃以上。
四、殯儀館、骨灰(骸)存放設施興建或擴建工程符合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七目規定之一,或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二公頃以上。
十八、火化場之開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火化場興建工程。
(二)火化場擴建工程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規定之一。
2.累積擴建面積一公頃以上。
3.新設火化爐。但於原基地以原規模汰舊換新方式設置者,不在此限。
2011-11-18 11:17 · 14樓
回復 柏非特 的帖子

了解!
希望小英的壓力能讓小久跟阿倫的臉綠了~~
2011-11-18 11:52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Spock 於 2011-11-18 11:52 編輯


馬哥最近很背
1.組頭議題要陳清 - 賭盤
2.夢想家要善後 - 文藝界
3.中市紅黑派要調停 - 派系脫黨參選
4.無薪假要提供增額工作 - 產業界
5.四大慘業要救 - LED / LCD / DARM / Solar
6.三峽生命園區要來抗議 - 朱市長搞迪問題
7.余文主秘老婆事件 - 個人事件
8.不分區名單產生迪效應 - 老農津貼 316 up 1000 , 有人沒列不分區執意要選 .
9.宋省長砲火猛烈. 強吸中間選票.

小英:
穩紮穩打 to 三豬大集合 in 凱道
最近犯錯有中共助馬8步驟. <中間選民不喜歡>

宋省長:
步步進逼 , 強吸眷村票 / 藍綠營中間選票.
2011-11-18 12:36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18 12:38 編輯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1-17 23:34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我說實話

一直打促參法或BOT或BOO,或是吵官商勾結,短期內可以抓出很多可以探討的東西,也可匯集民氣遊行,看起來可以阻止三峽殯葬特區案,這是表面,實際上手段有限。

上次和蘇經理面對面談,他透露訊息,政府認為真的要蓋二殯,會用很多方法,政府有可能強制徵收,變更地目達成目標。只要退回民間業者的保證金,由政府自己執行,我們質疑boo案的所有問題,政府將迎刃而解。

蘇經理他反問我?如果真的強制徵收,你們要怎麼辦?

講促參法的弊端絕對是必要的,但是希望各位心裡有底,政府確實有''強制徵收''這個選項的。

要站得住腳的理由,除了批判促參法之外,一定要打違反區域平衡,破壞環境正義,什麼貪瀆 什麼官商勾結 什麼利益迴避,只要政府將案子轉為公有設施,上述理由都會消失,除非我們轉而去監督本案的承包商。

2011-11-18 12:37 · 17樓
Spock 發表於 2011-11-18 11:52
馬哥最近很背
1.組頭議題要陳清 - 賭盤
2.夢想家要善後 - 文藝界


賭盤是啥阿?余文老婆亂說話嗎?{:4_144:}
2011-11-18 12:42 · 18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也認同社會公平與環境正義一定要加入議題
要不永遠都是大欺小 官欺民
政府有太多方法規避我們的質疑
2011-11-18 12:51 · 19樓
🔧 本帖最後由 Spock 於 2011-11-18 12:52 編輯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壹週刊爆料馬總統跟賭盤會面。
余文被關時老婆精神壓力大。沿伸至今成社會新聞。

2011-11-18 13:36 · 20樓
🔧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18 13:37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1-11-18 12:42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也認同社會公平與環境正義一定要加入議題


當大家一直討論BOO BOT不公,我不敢說強制徵收這件事,很像澆冷水,我不是呀{:4_161:}

觀察新北市府開罰的強硬態度,又聽說朱立倫是脾氣很硬的人...這個隱憂又再次浮出。

為了阻止這個奧步,和議員或立委私下接觸,用政治力的方式解決,變得越來越重要,因為政府自己蓋就是公共建設,公共建設要什麼?要經費,要提計畫,只要周勝考別亂搞整盤拿去,我們的議員團結,就可以禁止編列預算。

尤其我們已經告監察院,也即將告板檢,假設真有官商勾結或貪瀆,這對官員來講很恐怖,犯貪污治罪條例這個特別刑法,連配偶都會遭殃,幾乎都是無期徒刑和褫奪公權,一但被判確定真的會想自殺,因為人生家庭毀掉,公務員資格和退休金全沒了,講難聽只剩等死。此時涉案官員一定會毫無顧忌反撲,殯葬特區案也會加速變動速度。官員反撲的方式除了告我們,查稅,最好的方式就是''收回自建'',所以我才提出這個點。
2011-11-18 13:42 · 21樓
Spock 發表於 2011-11-18 12:51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壹週刊爆料馬總統跟賭盤會面。


真的,去募款還是找黑道?他不是不沾鍋?被狗仔拍到,我看他真的很危險了{:4_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