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我如果撞到他!!該誰負責?????

2011-11-10 20:08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祥龍 於 2011-11-10 20:10 編輯


今天下午18:40分時,我由B1車位駕車準備離開時,車剛駛出車位時,突然一位國中生模樣小孩騎著腳踏車由我車前竄過,我急踩煞車,這個小孩就像沒事般,逕自繼續騎著車子在停車空位間穿繞蛇行!!我是有點火了!!搖下窗子對小弟說:你不知道車庫不能騎車嗎??結果他看我一眼,即逕自騎進D棟樓梯間內!!

我很慶幸及時剎車沒撞到他!!否則起動的撞擊力一定會造成傷害!!誰該負責呢???如果有事故,我必然要承擔事故部分責任,但是對嗎??(我車位剛好在柱子旁視線有一點遮蔽,所以我都會先開大燈緩慢滑出,我可確定他一定有看到我要出車,仍執意由車前竄過)

這件事要怪社管嗎???要怪物管嗎???要怪停車管理辦法嗎???還是社區住戶自我約制的水準????

我相信這絕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該怎麼辦!!!!






2011-11-10 20:36 · 2樓
如果真撞上了...
依照慣例~即使沒有疏失, 好像都會被要求負道義上的責任{:4_92:}
教育是根本!{:4_175:}
2011-11-10 20:39 · 3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11-10 21:23 編輯


皮爸 發表於 2011-11-10 20:36
如果真撞上了...
依照慣例~即使沒有疏失, 好像都會被要求負道義上的責任
教育是根本! ...


停車場管理辦法已公告實施了, 但汽車停車場裏仍然停放—些成人及兒童腳踏車? {:4_202:}
2011-11-10 20:55 · 4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入住的戶數愈來愈多, 希望能即早勸導違規住戶改善這種亂象,
否則大家有樣學樣, 久了就難管! 實非咱們京都之福~{:4_92:}
2011-11-10 21:14 · 5樓
回復 小當當 的帖子

誰在管???
誰該管????
2011-11-10 21:20 · 6樓
回復 皮爸 的帖子

希望這小孩的父母能看到這一篇討論!!!

他們應該知道是誰?????
2011-11-10 21:34 · 7樓
執行者不去執行,管理者不去管理,訂頒再多的規定、再好的辦法,也是白搭!!
{:5_230:}{:5_230:}{:5_230:}
2011-11-10 23:21 · 8樓
回復 chaomeitu 的帖子

地下停車場是否應加裝監控裝置?以利物管掌握狀況及時處理!或事後查察使用!!否則現在很多事出現後!!大家就是!!一問三不知!!因為不知???大概就不需負責????也許吧!!
2011-11-11 08:16 · 9樓
小孩騎腳踏車進到車庫,外頭的保全一定會先看到,不知道為什麼沒阻止?
保全人太好也是種煩惱,會導致執行不力{:7_340:}
2011-11-11 08:40 · 10樓
Sky0717 發表於 2011-11-11 08:16
小孩騎腳踏車進到車庫,外頭的保全一定會先看到,不知道為什麼沒阻止?
保全人太好也是種煩惱,會導致執行不力 ...


有時候太方便就會造成隨便....

適當得不方便是好事
2011-11-11 09:18 · 11樓
祥龍 發表於 2011-11-10 20:08
今天下午18:40分時,我由B1車位駕車準備離開時,車剛駛出車位時,突然一位國中生模樣小孩騎著腳踏車由我車前竄 ...


自私自利的人越來越多..

目前也只能自己更加得小心,自求多福。

畢竟現今京都的住戶, 凝聚力還不是很夠。

加強管理(增加人力或設備) 是減少亂源方法之一,但卻不能根治,且增加管理的成本。

最主要還是要京都的住戶品質要提升..

祥龍大大不用太生氣..氣壞身體可就不好了...

平安就好....







2011-11-11 11:55 · 12樓
Sky0717 發表於 2011-11-11 08:16
小孩騎腳踏車進到車庫,外頭的保全一定會先看到,不知道為什麼沒阻止?
保全人太好也是種煩惱,會導致執行不力 ...


保全人太好也是種煩惱,會導致執行不力

如果我們請的保全, 只是來這裡做好人, 那我們自己來做就好了~~
除了住戶本身要再教育外, 保全真的要嚴格要求住戶配合,
就像住戶行走機車道的問題, 已經讓住戶養成習慣了, 要制止, 更是難上加難喔~{:4_158:}
2011-11-11 12:02 · 13樓
回復 Sky0717 的帖子

我判斷應該是由機車道進入機車停車區再轉入B1停車場內的,保全很難判斷是否是要下區停車的(機車區有供腳踏車停放),這一點形成管理死角,住戶不自制,必會混亂!!!
2011-11-11 12:38 · 14樓
現在確定了停車場不能停腳踏車了嗎?
前幾天我在B3還是看到很多
2011-11-11 12:48 · 15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11-11 18:07 編輯


回復 榕姐 的帖子

像住戶行走機車道的問題, 已經讓住戶養成習慣了

有人號稱是停車場管理辦法的制定功臣(其實草案是前物管不曉得上網去哪邊隨便抓下來的)..
管理辦法裡頭不是有明文規定‘行人禁行機車道’這一條嗎?
然而有多少人曾經看過他走機車道出入社區? 呵 呵.. 還整天碰到人就“我最懂法我最懂法”咧~
集合式住宅家門口不准擺放雜物是消防法規定的...
去他家前面看看鞋子是不是就大剌剌擺那裡.. 隔壁鄰居也就有樣學樣 連小孩迷你車都放走廊...

什麼都不必再說.. 歸根結底.. 人本身的素質最重要~
有人就一定要擺爛 非得要等相關管理辦法出來才願意無奈地消極遵守..
更有人是選擇當睜眼瞎子.. 規定什麼是你家的事...
做個不倫不類的比喻.. 管理辦法就像是帶狗的狗鏈.. 有上過課受過管教行為良好的狗 不用沒事就上狗鏈吧?
2011-11-11 15:37 · 16樓
回復 北大貓 的帖子

第15條 本社區停車場地下一樓至地下四樓,每一汽車車位每月收取清潔費新台幣300
元;機車及腳踏車之停車區域位於地下一樓,其管理方式由物管中心規劃「清潔
費收取金額及方式」等事項管理之。地下二樓至地下四樓停車場,全面禁止機車
及腳踏車進入,
若因強行進入發生意外時,應自行負責,若因此造成其他車輛及
設施毀損時,應負賠償及法律上責任。

這條就是我們現在在使用的停車管理辦法!!
只限制地下二到四樓停車場不可進入?????那個偉大的寫規定委員仔細看看!!!主委提案修訂討論大家也不理!!!
誰有責任呢?????

如果停車管理辦法是前物管人員抄來的????委員會就通過了???那就更荒謬了!!!!所以當然如此!!!!!!!!!
2011-11-11 15:42 · 17樓
總之腳踏車就是就是不准進入停車場嘛
不過如果連最基本的拖鞋娃娃車都要放走廊
那地下停車場停了甚麼牛鬼蛇神也不族為奇了
也許我們在這邊批評的時候 很多人還高興的說京都的管理就跟老家一樣方便
2011-11-11 17:13 · 18樓
回復 北大貓 的帖子

集合式住宅區,著重人與人間互動,除了遵守基本生活規範外!在有限的空間裡!一定要遵守互動規則!!
如果還是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這種家庭適合到深山中獨居!!!嗯!!不一定ㄡ!!如果不遵守山林規則!!!
說不定會被野獸吃掉!!!大地吞掉!!!!
2011-11-11 17:57 · 19樓
🔧 本帖最後由 kkksteven 於 2011-11-11 17:58 編輯


其實如果要針對這個議題
"腳踏車能不能停放在停車位"
我想這個議題會吵不完....講白一點大樓的管理條約只是一個"公約"
公約並沒有法律的執行能力,所以這一點的話,我想再怎樣的規定
不想守法的人....妳還是拿他沒責><

但是有一條規定我倒是覺得可行...
停車位上停腳踏車無法可管....
但是卻是可以規定"禁止在車道上騎乘腳踏車"
這算是區分開"機動車已及非機動車"
萬一車道上發生事故,那麼就責任歸屬上
開車的這一方是沒有責任歸屬問題的
不過,還是需要有法律背景的前輩提供一下這方面的相關訊息
小弟只是再以前讀書的時候在租屋處的大樓有碰到過這類的問題
最終解決的方法就是停車位可以停放腳踏車,但是腳踏車進出停車場一律經由電梯
車道上禁止騎乘腳踏車,如果在車道上騎乘腳踏車導致發生意外,後果自行承擔!!!


停車場的停放腳踏車問題,一直討論也沒一個最終結果
不知道委員們是否有考慮過這樣的解決方式??
2011-11-11 18:50 · 20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這件事物管已查出是哪位住戶的小朋友
並已通知家長注意小朋友的行為


2011-11-12 00:18 · 21樓
回復 京都小螞蟻 的帖子

感謝用心!!謝謝!!
2011-11-12 00:29 · 22樓
kkksteven 發表於 2011-11-11 17:57
其實如果要針對這個議題
"腳踏車能不能停放在停車位"
我想這個議題會吵不完....講白一點大樓的管理條約只是 ...


感謝大大用心表達!!

現在的困擾是!!
後果自行負責!!就是等於沒有規定一樣!!
法律上!!無意疏忽的人因故意的人所生之意外 ,仍有責任!!就是TMD這麼倒楣!!

依墨菲定律說:如果會發生的事,一定會發生!!!

無辜的人如何閃避????

期待只有嚴律以及自律!!!
2011-11-15 10:20 · 23樓
祥龍 發表於 2011-11-12 00:29
感謝大大用心表達!!

現在的困擾是!!


因為所有的大樓管理規則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除非訂立的規則可以找到法律依據
先前小弟租的地方就是發生過行人在地下車道跟汽車發生事故
所以才會對這個議題比較敏感
當時就是一個地主在車道閒逛....結果被一輛汽車撞到
導致地主腳"稍稍扭傷"
結果地主就獅子大開口...要賠賞金...還一狀告上法院!
不過最後法院是判決車主不用理賠

今天在車庫,最重要的還是要小心駕駛
速度要放慢,那麼就算不小心去碰到問題
也就不會太嚴重....
而且在法律上面也站得住腳...

2011-11-15 10:45 · 24樓
kkksteven 發表於 2011-11-15 10:20
因為所有的大樓管理規則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除非訂立的規則可以找到法律依據
先前小弟租的地方就是發生過 ...


{:4_153:} 在 車庫的 汽車道上, 快速腳踏車 是 一種非常危險狀況, 跟人慢速行走 是 不同的情境. 要去車庫開車就得至地下室穿過車道(自己要小心車輛, 駕駛人也要小心行人), 但是在任何停車場應該是"牽"著腳踏車走到停車位置停放, 而非用 "騎" 的.
2011-11-15 11:15 · 25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1-11-15 10:45
在 車庫的 汽車道上, 快速騎腳踏車 是 一種非常危險狀況, 跟人慢速行走 是 不同的情境. 要去車 ...


是阿....
所以先前小弟建議的就是
停車場可以停放腳踏車....不過"嚴禁"騎乘腳踏車
需要停放腳踏車的時候需經由電梯下達停車場並"牽"行到停車位

不過也是需要委員門提出討論!!
2011-11-15 11:20 · 26樓
回復 WendyLKK 的帖子

上星期在E棟1樓迴廊碰到有住戶一家三口著腳踏車外出, 實在不宜...有點危險{:4_202:}
另外社區住戶外出溜狗時應繫狗鏈, 以免暴衝! 有時也會嚇到怕狗的人...{:4_99:}
2011-11-15 12:53 · 27樓
回復 皮爸 的帖子

是的~偶就時常被嚇到~~~{:4_95:}
2011-11-15 13:00 · 28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在E棟就看過好幾隻拉拉{:5_269:} ~
粉怕牠看到偶像就衝過來...{:4_186:}
2011-11-15 13:01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祥龍 於 2011-11-15 13:01 編輯


回復 kkksteven 的帖子

我之前在台北的社區也發生過停車權利糾紛,結果鬧上法院訴訟,最後法院是參據社區規約及停車管理辦法判決,所以在實例上,社區所經過合法程序訂定之規約或辦法是可以作為訴訟的參據!!!
2011-11-15 13:04 · 30樓
回復 皮爸 的帖子

看到嘔像會衝過來{:4_144:}
2011-11-15 13:11 · 31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4_167:}
2011-11-16 08:26 · 32樓
皮爸 發表於 2011-11-15 13:00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在E棟就看過好幾隻拉拉 ~


哈哈!! E棟真得好幾隻, 我老婆又特別怕狗...當一同坐電梯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