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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募資金的方法討論

2011-11-08 11:56 · 樓主

  昨天跟小柚子討論,到底遊行募款適用公益勸募條例?還是屬於政治性活動,適用政治獻金法?目前並沒有絕對的答案,但因遊行活動關注的是公眾問題,與「公益」二字難脫關係,因此若遭到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追究違法公益勸募條例之責任,最後走上法庭,絕對是我們占下風,假設進一部被追究刑事責任,那更是吃不完、兜著走,所以landy的顧慮是合理的。

  但遊行還是要辦,錢還是要募,參考相關經驗,個人認為「販買認同T-shirt」可能是一個比較安全的作法,至少這是商業行為,頂多被課稅,不至於違法。

  個人建議,我們可以製作黑底彩色圖案的「長袖T-shirt」,以「一件1000元」的價碼出售,名義是「認同本次遊行活動及行動聯盟工作者請購買」,一方面作為「募款途徑」,另一方面讓大家知道其實這等同「義賣」,只是名義上並不能宣稱「義賣」,因為這還是違反公益勸募條例。

  建議衣服的稿子先出來,然後就開放大家上網訂購並匯款,等製作完成後再寄給大家或公開地點請大家領取。

  這樣有幾個好處:

1. 短期內可以先募款,不用煩惱申請帳戶或成立法人的問題,成立法人再申請勸募緩不濟急,絕非可行方案。
2. 增加聯盟認同感。
3. 作為冬季的戰袍。
4. 合法。


  缺點則包括:

1. 定價1,000元大家是否能接受?要讓大家清楚地理解這等同義賣。
2. 必須賣出至少500件以上,才有機會募集50萬,而且還要扣除成本。
3. 增加販賣的人力成本跟時間,大家會比較辛苦。


  先聽聽看大家的想法,稿子的話,我有初步想法,等成熟後請阿康跟喵喵連絡,看能否幫我們做設計,目標是平常也可以穿,而且夠吸引人。

  另外志工的背心也可以同步來規劃製作,聯盟要長遠走下去,真的需要長期志工人力,這也是我發文徵求志工的原因,不好意思把landy你的名字先掛上去了,但我們需要一個聯絡對象,請你多擔待,若不適合再跟我說,我就拿掉。


  請大家踴躍討論,這件事情一定要趕快定案,才來得及進行募款事宜。
2011-11-08 12:25 · 2樓
T-shirt現在做還要義賣分尺寸好像太趕,而且很多人也許要捐10000但他用不到10件衣服.
我建議1.賣當日上課認同證只要先付印刷費,如有商品可以活動當日取貨 另外可訂出不同價格販售,但要說明活動當日開放自由參加,上課證僅做紀念與認同之用.
A.含當日來回車資 活動費用 200-500
B.含周邊商品如T-shirt 帽子 火樹寶寶布偶 500-1000
2.聯盟成立會員費用可訂200-500間,製作會員證應該比較快也有整個活動延續性.

我想到的是這些大家集思廣益吧..
2011-11-08 12:28 · 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很樂意協助大家的!!
帳戶的事因為有風險,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小心謹慎!!
朱老師好像要找警友會的主任協助,
這樣應該比較有公信力一點!!
朱老師也有請教專業人士,建議不要把捐款帳戶打在文宣單上,
網路上就用短消息,告知帳號吧!!
2011-11-08 12:35 · 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11-8 14:46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假如我們的活動,為捐獻適法性問題,而落入"政治捐獻"說法,恐對於聯盟的形象,有不利的影響。
畢竟這是居民自發性的守護家園,無政治性意圖的活動,純粹公民意識展現。
更何況,是否能適用政治獻金法,不無疑義,募款主體及募款時間是有限制的,聯盟或成員均為不適格主體。
但委託"適格"候選人募款,就與"政治活動""政治意圖"掛勾了,這就跟我們這次活動宗旨不符。
詳參:政治獻金法Q&A: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57990&ctNode=5753&mp=104
公益勸募條例,只要基於"促進公共利益"目的,就屬於此條例適用範疇。
不論625.1029或1203之類的遊行活動,均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
或許,一樣法律背景的EVA跟安東尼,可以給些法律適用意見參詳。

聯盟結餘約9萬多元,約有40餘萬資金缺口。
1.認同寧靜海所提,建議用義賣,趕緊設計印製義賣。
2.不足額部分,洽特定人募資,並提供免費的T恤。

另外,土城區里長有無願意及可能性,協助募資一部分資金?!或許聯盟的壓力就可以減少些。

2011-11-08 14:27 · 5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1-8 11:56
  昨天跟小柚子討論,到底遊行募款適用公益勸募條例?還是屬於政治性活動,適用政治獻金法?目前並沒有 ...


我問過銀行

送件申請查核名字是否可用
得到的回函即可前往銀行申請

社團法人的籌備處帳戶
趕快送件申請
不要老是為了這種事情傷腦筋
2011-11-08 14:36 · 6樓
回復 jazzchou 的帖子



  我問過新北市政府,社團成立設立籌備處的作業時間需要1-2週,而開立帳戶後再申請公益勸募許可,也要1-2週,時間上是絕對來不及的,而且籌備處不具「法人」資格,所以申請公益勸募許可基本上不可能獲准,所以即使使用籌備處帳戶公開勸募,還是違法。
2011-11-08 14:41 · 7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1-8 14:36
回復 jazzchou 的帖子




好吧...懂了...
但是單子填一填還是送件吧
聯盟早晚還是需要社團法人身分的
2011-11-08 17:49 · 8樓
🔧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1-8 17:49 編輯


勸募條例規定下列主體,我們不是,因此無法適用該條例,最安全的做法,還是以下列人勸募為宜。 landy說朱老師這邊警友會可以找找看,有沒人知道北大社團願不願意和我們合作?對外可說xx社團xx會發行義賣,聯盟設計之類的。
一、公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財團法人。

2011-11-08 17:51 · 9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就算找到團體帳戶可以使用,還是要向主管機關(地方的話是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公益勸募的申請,經同意後才能辦理,所以不是找到帳戶就ok,這一點我補充說明。
2011-11-08 18:31 · 10樓
在找到帳號之前
在義賣之外
有沒有可能讓想幫助這個活動的人(合資或個人)直接贊助一輛車的車資
我們集中統籌進行"幫助連繫" "資金轉移給公車公司" "收據轉給贊助人"
或是"代買"物資(如水....)

2011-11-08 22:22 · 11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1-11-8 18:31
在找到帳號之前
在義賣之外
有沒有可能讓想幫助這個活動的人(合資或個人)直接贊助一輛車的車資


這是個好方法
但是小額捐款的散戶很多
要集中起來贊助某項產品
或許會很困難!
2011-11-08 22:35 · 12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這不失為一個解決的方法!

代收代付觀念,給捐款人出資(如巴士或舞台劇等等)收據。


2011-11-08 22:40 · 1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是的,還需要另外報備申請!!

當初立法不知是故意還是過失壓制"公民意識"發展,許多自救會或小型規模的愛心服務團,容易陷入非法爭議,真的該修法了~
2011-11-08 22:42 · 14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只能盡量化整為零
一輛車
一箱水
至少可以先動起來.....

很多鄉下的小廟就是這樣蓋的
一人買一塊瓦 一袋沙 一根柱子 一個香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