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1-9 10:25 編輯
劍橋 發表於 2011-11-9 09:49 
劍橋汽車位500,不過機車位沒收,因為建商原就規劃一戶一機車格,我相信這應該有含在我們付的房價內,畢竟公設 ...
我猜機車位含在權狀的公設比內吧....大學風呂也是一樣的, 很多人在機車位停腳踏車...
因為大學風呂的機車位也是一戶配一個位置, 所以我猜是機車位的管理費已經內含在每月繳的管理費內, 算是把機車位當做公設吧? 不過如果真的是這樣算, 大坪數的住戶好像有些吃虧~~呵呵.
汽車位不是每戶一位, 所以要從管理費內切開來做成使用者另外付費, 有買車位才需要繳....
車道警衛, 地下室照明與清潔維護的預算都要從停車管理費支出呢....汽/機車停了就要繳錢是很合理的.
腳踏車就比較麻煩了, 以前我住的社區, 腳踏車有在一樓中庭規畫一區給住戶停腳踏車, 還有雨遮... 因為沒有地下室額外的照明電費問題, 警衛也是共用大門警衛, 所以不用另外收錢, 但是這是個特例吧? 不是每個社區的中庭都剛好有空間能停腳踏車.
不過....因為我買的是貴貴的腳踏車, 車輕兩手一搬就弄走了....我還是牽回家裏停放比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