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一個感動的故事,是關於伊甸基金會的公益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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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一群伊甸志工,走進了柬埔寨的一家愛滋孤兒院。
志工在跟校長交流時,發現孩子做了好多好多的包包,都鎖在櫃子裡。
志工問校長:「這些包包怎麼不拿出去賣呢?」
校長說:「這些東西沒有人會買,因為柬埔寨人不會買我們的東西。」
於是,志工跟校長說,那給我們20個,我們拿回台灣賣。

半年過後,伊甸志工帶著義賣募得近3倍多的錢回到孤兒院。
木訥的校長喜出望外,拿著那筆錢,對著孩子說:
「我們的東西有人買了,這是我們自己賺來的。」孩子們歡聲雷動。

我想:想要幫助人,不是給錢就好。
如果可以讓他們藉由自己擅長的事,或是需要學習的工作,換得他們生活上所需;

那不僅僅是改善他們的生活,也保留了他們的尊嚴、獲得成就感。
這不只是送魚的那份心,更動人的是他們可以自己握住魚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