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樓收信,看了管委會放在信箱中的"點交會議進度說明".....看了快暈倒了....有種上了賊船的感覺
其實搬進來也快一年了,當初在考慮京都與濟弘時,認為濟弘是值得信賴的....所以當然選了這裡
但是半年過後,看看人家大公司,整體點交和管理有調理又有效率.....
這時和老公才覺得這就是大企業跟小店的差別.......
大雄的SOP做得很好,相反的,小弘就.............{:4_205:}
而且當時他們那麼快就說全賣光,說實在真質疑為什麼那18戶公基金不能移交,
該不會當時全都都先轉到公司個人戶,在慢慢賣,這樣玩,當然早賣光啦!!
反正現在只能仰賴管委會了........鄔主委一切靠你了,加油啊!! {:4_82:}
點交會議進度說明的文件內容
確實令人對濟弘有了新的認知
自購入後還與親朋好友常分享
口口相傳的"商譽"不容易建立
濟弘應更有體認才對!!!
謝謝主委及管委們的明察
為社區及住戶們把關{:4_113:}
開放公共空間可申請增加容積率,但要提維護計劃,不知我們的小公園的維護計劃是什麼?
回復 chow1 的帖子
請問公共空間的小公園,既然是濟弘建設捐來增加容積率賺錢的,水電、草木修剪及設備維修與本社區何關?
這可是一輩子的費用,為何要我們處理?
這要問建商的維護計劃是什麼.
建商可能不會給,看"點交會議進度說明"就明白.
請問一下
之前聽過馥園的圍牆被拆除
好像也是因為 他們的中庭也是捐出來的 來增加容積率
我們也可以把公園圍起來嗎? 被檢舉 是不是就要拆除
那馥園為什麼後來又可以裝回去呢?
有誰知道這中間的原因嗎?
小公園在三個社區中間,對另外兩社區而言,不太方便,應該很少人檢舉,如考慮有人檢舉,可做活動式,有人檢舉時柝,過一段時間再裝.這是佔用公共空間的步數.
公共空間是不能圍圍牆的. 若是有人再去檢舉馥園, 應該還是可以再把它拆除才是. 除非中間有什麼隱情.
有關濟弘小公園的事, 管委會也討論多次, 比較傾向用羅漢松來作區隔, 一來不違法, 二來又可做到阻隔效果.
有關點交方面, 還是需要各位住戶多多支持管委會, 我相信委員們都是為了社區的完善, 而不是要惡意敲詐建商.
只是希望建商能依照當初送審的圖樣, 把住戶的設施做好, 有缺失及遺漏的, 把它們補齊.
希望彼此能理性勾溝, 以互助互惠為原則, 把社區弄好, 才有雙贏的結果. 個人的小小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