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這裡是心六藝停車場,不是家樂福停車場喔!

2011-11-03 23:09 · 樓主
晚上回家看見這個車位的景象,
我還以為我是不是恍神了、把車子開到家樂福的停車場了!
心六藝沒有專人會去回收購物車的吧!?
自己用的要物歸原處才好,
不然這個方便住戶的美意就...!
總之要有公德心喔!
這裡有很多小朋友在學習與成長,
多給他們良好的示範才好咩!





2011-11-04 00:30 · 2樓
🔧 本帖最後由 毛兒 於 2011-11-4 00:38 編輯


fabius 發表於 2011-11-3 23:09
晚上回家看見這個車位的景象,
我還以為我是不是恍神了、把車子開到家樂福的停車場了!
心六藝沒有專人會去 ...


顯然是F棟的住戶,(手把上有註明 該車是屬於F棟)
在東西搬上車後,把手推車往對面柱位隨便一放 就把車開走啦...
(可憐了對面的平面車位車主.....)
拜託~~你以為是好士多嗎?{:4_202:}

為了其它住戶的方便 用完請順手歸回梯廳 好嗎?

聽說上次F棟的推車失踪了一週後才出現....
因為不是第一次了 物管會調閱監視器...看看是哪位F棟車主所為....{:4_189:}
2011-11-04 09:39 · 3樓
沒水準到極點了啦!!!!
現在整個管委又被主委稿的烏煙瘴氣的,真的很氣!
我決定要去表達我的不爽了!!!!{:4_95:}
2011-11-04 10:29 · 4樓
就算是大賣場也該歸定位啊
2011-11-04 11:24 · 5樓
雞婆 發表於 2011-11-4 09:39
沒水準到極點了啦!!!!
現在整個管委又被主委稿的烏煙瘴氣的,真的很氣!
我決定要去表達我的不爽了!!!!{:4_95 ...


又發生啥事??
2011-11-04 12:59 · 6樓
simonw007 發表於 2011-11-4 10:29
就算是大賣場也該歸定位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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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13:06 · 7樓
回復 LLL 的帖子

主委一直給人家臨陣更換開會議題,
硬把"討論制定新區權社區規範條文"改成"公設點交討論"!!!
還點名說哪些委員專門跟他唱反調,搞到真正在做事的委員都灰心喪志了!!
真的很火大啊~~{:4_106:}
2011-11-04 13:26 · 8樓
啊...........他是怎麼回事 建商有給他壓力嗎
厚...........之前努力 有點白搭
2011-11-04 18:02 · 9樓
回復 LLL 的帖子

看來~建商給他的大限將至~~~{:4_138:}
恐有將往生之虞
2011-11-04 18:06 · 10樓
🔧 本帖最後由 fabius 於 2011-11-4 20:16 編輯


雞婆 發表於 2011-11-4 13:06
回復 LLL 的帖子

主委一直給人家臨陣更換開會議題,


委員們辛苦了!
怕甚麼,不對的事就要當下跟他fighting!
他咬死一兩位的舉動就是要大家都噤聲!
我上次參加也聽他這麼說,
但是就沒有委員反抗,是要默認自己是搗蛋者嗎!
這樣他只會把各位當軟柿子!

有機會提議,主席輪流!
拿下來控場吧!
我的社團主席都是由理事輪流的.
2011-11-05 02:45 · 11樓
今天出門前.仔細瞧了一下.e2推車多了一部f2.順手推到f2,f2又有一部c2,小弟又把c2
推到c棟.而c2又有一部a2............................................無奈!
趕著出門.有勞各位繼續接力!
2011-11-05 02:56 · 12樓
主委也是住戶一員.別忘了本份!要戒慎惶恐才是.
2011-11-06 00:04 · 13樓
回復 雞婆 的帖子

???

這是哪時候的事情???
如果指的是上禮拜的管委會議
我來還原一下現場...

1029當天討論的議題(會議前有公告出來):
01 社區公設水、電費及電話費是否採自動扣繳作業
02 討論公設點數分配及場地使用點數設定
03 討論社區『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會議』及相關提交修訂規約及訂頒各項管理辦法內容審議

當天開會也是依照這個順序討論的
最後因為討論完第二個項目已經日正當中了
所以就把第三項移到下次討論
沒有把"討論制定新區權社區規範條文"改成"公設點交討論"啦 @@
2011-11-07 10:22 · 14樓
回復 傑叡 的帖子

10/29當天原本沒有第2條議題的,是主委臨開會公告前又去唆使物管加改開會討論議題!!!
{:4_91:}
2011-11-07 12:23 · 15樓
回復 雞婆 的帖子

至少公告出來的議題就是這三個...
至於主委增加討論議題...我覺得OK耶...

畢竟這些都是該討論的東西 @@"
2011-11-07 13:47 · 16樓
回復 傑叡 的帖子

當下~該著眼的是,讓社區一切規範盡快透過重新昭開區全通過決議上軌道,
以及讓管委會能合法執行各項社區事務才是吧??
否則委員辛苦要推動社區事務,卻無法無據,豈不更加辛苦??更無力??
主委一直急於公設議題及使用,莫非~有替建商護航之嫌?????{:4_206:}
況且~主委這樣蠻幹聽說已經不是第一次喽!!!!!{:4_214:}
再者~你我都非管委,我們僅是住戶,人微言輕阿!!只是不希望我們這麼美好的社區被"黑道把持"了!
2011-11-07 14:48 · 17樓
回復 雞婆 的帖子

其實阿 委員會只要在第一次招開區權會前10天把草約訂出來 印給各住戶看 就可以了啦 ^^

因為最終的版本還是要在區權會拍板定案後 管委會才有依據

因此 早討論 晚討論 感覺都一樣耶(汗)
2011-11-07 15:23 · 18樓
雞婆 發表於 2011-11-7 13:47
回復 傑叡 的帖子

當下~該著眼的是,讓社區一切規範盡快透過重新昭開區全通過決議上軌道,


我贊成【雞婆】的論述,
事實上管委會是一個法案、預算的執行機構,
不是委員表決通過就是規約了,
這個時期只能算是草案,
必須等到區全人大會或區全人臨時大會通過才具法律效力,
中秋晚會的預算就是一次很好的個案範例,
【合法】的目的就是要減少爭議、避免爭議,
這樣執行起來就不容易疲憊、洩氣,(做到汗流浹背還被嫌到臭頭!)
否則,只會被有心者綁入集體違法的陷阱裡,越來越不敢反抗!
在旁聽住戶提出昭開區全人大會的那次,主委馬上舉了幾個問題說明昭開的困難度…,
意思就是他絕不會主動昭開,
要嘛,就是委員提議通過或者是住戶聯署達法定門檻,
他才會不得已必須執行,
總之,住戶的意願已經提出來了(好球做出來了),
不知道有沒有委員肯把難度降低,在管委會會議裡以臨時動議提出來表決(就等打擊者揮揮棒囉)?
2011-11-07 16:24 · 19樓
回復 fabius 的帖子

想必你一定很久沒去信件室了

召開區權會已經公告出來一段時間囉@@"
2011-11-07 17:56 · 20樓
傑叡 發表於 2011-11-7 16:24
回復 fabius 的帖子

想必你一定很久沒去信件室了


沒錯!
信箱通常不在我的生活圈啊!呵呵!
區權人大會第二次的通知我會盡量參加的.(第一次通知是形式上的,用來產生第二次的低門檻)

另外,6票出席的表決是否成立?也煩請說明囉!甘溫!
2011-11-07 19:36 · 21樓
回復 fabius 的帖子

???
六票出席表決???
哪個議題???
2011-11-07 23:45 · 22樓
傑叡 發表於 2011-11-7 19:36
回復 fabius 的帖子

???


您已經回復過我所提的事件原PO文了,
您知道的細節比我多不在這個討論串。
2011-11-08 08:47 · 23樓
回復 fabius 的帖子

喔喔
了解 ^^
2011-11-14 17:17 · 24樓
感覺每次開會都開很久,請物管看能不能找幾個他們負責的社區,規模與我們差不多的,請他們提供參考,這樣看能不能減少每次開會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