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veri 於 2011-11-2 13:34 編輯
10/31晚間回到機車停車場,舊有機車位A上停著一台機車,我心想可能是有人新抽中這個位子所以先停了,
於是自行繞去新抽中的機車位B,沒想到位子上也停了台機車。只好自己摸摸鼻子,在A旁邊的格子(沒人使用)停放
我的機車後再去找物管解決。
物管表示A目前沒人抽中,我詢問說可是有人停在A那邊呢!
物管把A旁邊的格子當作我的臨停位,還留下我的電話說有事可以聯繫。
11/1早上出門,A的機車還是在。11/1晚間,A的機車還在,B的機車仍停著,我又回到了臨停的位子,
心中的第一把火開始燒!
上樓向物管詢問上述機車事宜,而且通報已經過24小時,卻沒有改善??似乎說不過去...
物管甲說,會把B位子先讓給我,昨天已經跟物管乙說了,是乙太忙忘記所以才沒處理的!
這時,心中的第二把火又開始蔓延。
甲和乙不是同一間公司的員工嗎?
我又不是你們公司的主管,哪裡管得到誰忙不忙?
在我眼裡就是物管的辦事效率差!
為何你們下班前沒有確認事項是否完成?為什麼你們隔天上班沒有確認有無事項待辦?
題外話一下,當初抽停車位時,我(本身注E棟)也抽中靠A棟那邊的位子,靠近A棟的位子是從E、F棟籤桶中抽出的,
如果,物管沒辦法落實車位的分隔,那就直接做一個大籤桶讓住戶抽。要不物管事前準備工作辛苦些,要不就是
住戶自己抽好籤後找人換位子。物管又辛苦分籤桶、住戶辛苦找人換位子,兩邊都忙。
註:10/31晚間物管的經理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