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sugong 於 2011-11-3 01:32 編輯
回復 mija122877 的帖子
誤會我的意思了, 公設一開放, 維護整理要增加, 比現在區域增加許多, 換方向說, 假設現在清潔區域要 5個人力/天, 未來也是5人/天 還是要加到 8人/天? 或是壓榨這5人/天, 每天的工時加長或隨意清潔, 縮短每區域的清潔時間? 以現在少公設是算物管5人/天的費用還是算8人/天的? 多或少公設的算法?(對物管及住戶) 可能委員們清楚物管費用支付的單位, 對少公設時期的住戶管理費用是否會降低?
再者管委會交接後即開算各位的前6個月預繳管理費, 公設點數規則才剛制定, 點數是從公設開放才開算呢? 還是從6個月預繳管理費啟動開算, 那點數是可以累積或過期消失? 可能隨著建商拖延而消失使用點數, 消失的也是權狀空間及使用能力, 再幾個月後, 我可不會繳全額管理費吧...
可請建商把缺失點列出, 各缺失點的預訂修復日程及實際修復日程, 訂爭議討論日及建商延誤處罰, 每次開會後時程表即更新公布在信箱間, 相信排出來的時程表可能看到會昏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