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yshin 發表於 2011-10-30 23:54 
回復 gordonegg 的帖子
請問以上所言40000多的差距,有計算到每個住戶花錢買垃圾袋的費用嗎?
1. 垃圾袋價格如圖:

每個家庭垃圾量都不一樣,無法評估一個客觀的垃圾袋用量;
我自己評估我自己好了,我家一個月需要5公升垃圾袋20個,價格42元,
若我努力一點,從垃圾中再分出一些紙類、塑膠類的回收物,並把垃圾的體積縮小,
於是我從每月20袋的垃圾量減少至15袋,每月就省了10.5元。
2. 區分所有權人們賦予管委會的職責,就是要代表住戶做決策,
但並非開放權責讓管委會胡作非為,
屬於社區
規約中明文規定的事項,管委會不能擅自抵觸,
金額大於十萬元的花費,管委會無權作主;
因此在作任何決策時,管委會都必須審慎評估在法理上是否僭越了。
取消垃圾清運、取消VIP秘書、取消管理費預繳折讓這幾件事,
我們解讀是可以由管委會作決定,但也必須考量到住戶們的觀感,
所以作出決定後會先公告一段時間,若住戶有意見的話可以去管理中心反應,
若一段時間都沒人反對則繼續進行。
3. 垃圾清運費、VIP秘書薪水都是每月固定金額,評估社區支出以月計算並無不妥。
4. 節省開支不等於犧牲社區安全,因此保全不會徹掉。
5. "預估"到7個月以後收支會不平衡:
目前每個月收支已經不平衡了,應該是指依目前可動用存款及收支推算,7個月後就沒多餘現金可動用了。